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TEDA-ZH-2023-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5.6万元,招标人为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长期从事飞灰整合剂的
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
保障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五个类似委托运营业绩或飞灰螯合剂供应业绩,提供用
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4.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
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上午9:
0011:30至下午14:0017:30,投标登记时需将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
确联系方式)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857580353qq.com,否则无法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300元开标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
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
三楼)
七其他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对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处理服务
2招标编号
YZTEDA-ZH-2023-11
3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实施,总处理规模2410吨/天,一期为1000t/d,二期为610t/d,三期为800
t/,焚烧炉型式为机械炉排炉,装机容量一期为2台9MW发电机,二期为1台12MW发电机,
三期为1台25MW发电机。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氢氧化钙溶液干法氢氧
化钙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的净化工艺。一二期和三期各建设有一套飞灰稳定化处
理设施,飞灰暂存间一间位于三期。
3.2招标范围:
(1)投标人提供飞灰处理螯合剂的同时,负责对招标人灰稳定化处理设施进行日常运行管
理,范围为飞灰稳定化处理设施从飞灰储仓顶部分配螺旋到处理完成后装吨袋在暂存库堆放
整齐并经检测合格后运至赵庄村垃圾卫生填埋场指定位置运距<2KM)堆放整齐。
(2)投标方提供处理设施运行所需的人员及处理药剂,并负责飞灰稳定化的运行操作,以
及设备卫生地面卫生环保台帐固化飞灰运输车叉车以及设备常规保养等工作:
(3)投标方必须及时且保质保量的对招标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理,并做
好运行记录:
(4)投标方每日对稳定化后的飞灰进行检测并提供含水率12项重金属检测报告:招标方
提供试验室,投标方安排专职化验人员驻厂检验:
(5)投标方工作人员所需的食宿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投标方还应为其派驻现场的人员
购买每人不低于一百二十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6)投标方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招标方厂内各项规章制度。
(7)投标方运营期间自行准备叉车两台飞灰运输车一台,运输车叉车产生所有费用投
标方自行承担叉车燃油由投标方提供,同时为飞灰运输车和叉车配备符合资格要求的驾
询
驶员,车辆驾驶员需持证上岗。
(8)根据上述服务范围,要求投标方现场最低配置人数为9人:现场负责人员1人,飞灰
稳定化运行人员6人,飞灰车辆运输人员1人,化验人员1人。
3.3最高限制价:每吨飞灰处理服务综合单价为220元/吨
3.4服务年限:1年(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长期从事
飞灰螯合剂的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及相应的项目管
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3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五个类似委托运营业绩或飞灰螯合剂供应业绩,提供
用户证明及联系人或提供合同复印件:
4.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
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4.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m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5.1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4月3日,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4月10日
5.2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
至下午14:0017:30,投标登记时需将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明确联系方
式)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邮箱857580353qq.com,否则无法投标登记
及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300元开标时缴纳。
5.3超过登记截止时间或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将无法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25日15时00分北
京时间)
6.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环保大道号
联系人:宋飞
电
话:0514-858631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联系人:江鹏
电
话:
15062822404
电子邮件:85758035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计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