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技术
咨询服务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HS2023-F00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澄迈县
一招标条件
本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
服务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6.18 万元,招
标人为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供水管道 DN400 管长约 8951m,DN250 管长约 849m,
新建 DN200 管长约 3590m,新建供水管道 DN150 管长约 6911m,新建供水管道 DN125 管长约
5401m,新建供水管道DN100管 长约7501m,新建供水管道DN80管长约13797m,新建供水管道
DN65 管长约2165m,新建 DN50 管长约 28717m,新建 DN40 管长约 27788m,新建 DN20 管长约
94740m(入户管 ),新建供水管道总长度约 210.6km,及相关管道附属构筑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项目本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项目本身)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 2023-2025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221296 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中
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
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
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
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
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22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或季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就不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 2022 年以来
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提供 2022 年以来任
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至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
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
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0 年至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
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0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到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 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澄迈县金安水厂向永发水厂配水干管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及技术咨询服务监测
项目编号: THS2023-F005
采购项目数量:一批不分包
采购项目预算: 56.18 万元 超出或者等于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报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报金额或财审金额取两者中较小值作为最终支付价格以财审金额为准,如财审金额高
于合同金额,则按合同金额计取如财审金额低于合同金额,则按财审金额支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海
南省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针对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应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保
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等相关规范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并获得相关审批文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
服务内容:
需针对本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并获得相关审批文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
提交成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 本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报告2 本水土
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 本。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
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 8851 栋 4 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8760588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泰合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 11 号海侨花园 2 幢 1 单元 901 房
联 系 人: 刘经理
电 话: 0898-3269505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