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函
关于加强2023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函
中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吉工程职院纪发〔20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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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3年清明节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函
机关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让清明更“清明”,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事项提示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
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做到心中有清明,行动守清明,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利用工作时间祭扫;
严禁公款报销个人祭祀费用;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治丧、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
严禁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
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其他违法行为。
学校纪委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始终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
中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标签: 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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