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河供电所营业用房招标公告

余河供电所营业用房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H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大悟县供电公司余河供电所营业用房已由鄂电力后勤【2015】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大悟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通过大悟CA互联网客户端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网大悟县供电公司余河供电所营业用房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230 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悟县彭店乡团山村 。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5 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设计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年-2014年)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投标期内。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的方式。

3.7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

3.8 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请于2015年8月 13 日至2015年8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3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登陆大悟县招标投标互联网客户端报名,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进行网上报名(投标报名须先申请入库办理CA锁)。

5.2 投标人须在2015年8月 28 日上午9: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整 (¥:40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 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 0271 3800 0000 393

5.3投标申请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登录大悟CA互联网登录客户端确认所缴纳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确认),未按规定按时确认或项目确认错误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视为投标无效。

5.4投标申请人须于本项目资格预审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长征南路59号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资格预审时间为2015年8月 28 日上午9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为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悟县长征南路59号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到场签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

6.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

大悟县供电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大悟县城关镇长征路 地 址: 大悟县城关镇兴华路202号

联 系 人: 明 丽 联 系 人: 付 鹏

电 话: 189*****826 电 话: 139*****72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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