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4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万印张文化产品建设项目

曹桥街道兴亭路199号1号楼

浙江天地海印刷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海印刷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880万元,租赁浙江海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曹桥街道兴亭路199号1号楼闲置厂房1800平方米,购置CTP制版机、四色胶印机、烫金压痕胶印机等设备,实施年产3000万印张文化产品项目。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本项目胶印油墨、润版液、水性光油、热熔胶、洗车水VOCs含量均低于10%,属于低VOCs原辅料,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废包装材料、纸张边角料、废铝箔、废印刷版、不沾染危废的废手套及抹布、废次品外卖综合利用,制版清洗废液、油墨清洗废液、光油清洗废液、废包装桶、润版废液、污泥、沾染危废的废手套及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a)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b)合理布局。c)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d)平时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e)加强车间管理和工人培训,货物搬运过程尽量轻拿轻放。f)废水处理设施密闭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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