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法律诉讼及咨询服务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法律诉讼及咨询服务合作伙伴公开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互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数科辽分公司”)为满足法律诉讼及咨询服务的采购需求,拟公开招募法律诉讼及咨询服务的供应商组建产互公司外聘法律机构信息库。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可进入到产互公司外聘法律机构信息库,产互公司、数科辽分公司在外聘法律机构信息库内实施采购,后续采购的中选服务商与招募人单独签订合同并独立结算。招募编号:LTCHFL-******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内容

本次招募内容: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为产互公司、数科辽分公司提供法律诉讼代理及法律咨询服务的服务商。

服务内容:法律诉讼案件委托代理服务及法律业务咨询服务,是指针对招募人所发生的各类诉讼案件,提供撰写法律文书、诉讼代理、出庭应诉、案件执行等法律诉讼业务相关的各类服务;针对招募人的法律咨询服务需求,就相关法律问题提出专业法咨询意见、解决方案及相关书面文本。

1.2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

(2)本项目按招募文件要求进行评审,通过初步评审且详细评审排名前五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入围服务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1.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招募方式:公开招募。

1.5招募结果的有效期:至下一次招募活动完成之日止。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的独立组织,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2申请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3申请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5严禁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公司黑名单及辽宁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及禁入人员(禁入期内)参与本次采购;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募项目的申请;

2.7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有重大行政处罚的;
(6)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募公正性。

注:供应商在提交的申请文件中凡带有有效期的相关材料,在有效期满前,应主动向招募人提交续期或延期的最新材料,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最新材料的,招募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3.招募文件的获取

3.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4日9时0分至2023年4月7日17时0分。

3.2 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申请人将下列内容打包发送至邮箱zhaox54@chinaunicom.cn,招募人经核实后以邮件形式发送招募文件。
(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的独立组织,具备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3招募文件费用:每套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0分。

(2)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3)联系方式:186*****808

(4)递交方式:邮寄递交、现场递交。

4.1.1 未按时递交纸质申请文件的,申请无效。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募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赵鑫

电话:186*****808

招募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募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日期:2023年4月4日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法律诉讼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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