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标识“LOGO”设计服务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形象标识“LOGO”设计服务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各参选单位:
因公司宣传工作需要,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形象标识“LOGO”设计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该项目资格条件并具有相关经验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介绍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陵水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于2022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金20亿元,主要从事区域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文旅产业运营、金融服务等业务。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秉持陵水“2+7+3+N”新发展格局思路,聚焦推动陵水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职责使命,通过园区开发、产业投资、金融服务及产业运营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融资、资本运作以及产业发展的引领功能,推动“资源、资产、资本”良性循环,当好地方经济“稳定器”、产业投资“连接器”、产业发展“助推器”。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3万元。
三、服务要求及内容
(一)服务要求:1.所有设计稿应附有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2.所有设计稿应附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3.设计稿需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AI、PSD或CDR等格式源文件。
(二)服务内容:1.简洁大方,精致美观,能够全面、形象展示公司主业,彰显企业形象;2.辨识度高,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艺术感染力,且图形符号功能强,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3.融入本地元素和特色,设计稿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造型简洁大方、美观新颖、内涵丰富,符合现代审美要求;4.所有设计稿应易于传播,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应用性强,能够满足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以及衍生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
四、质量及验收标准
所有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后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验收。验收标准为通过专家评审。乙方须及时配合甲方及评审专家意见完善成果。
五、工期要求
创作周期:15日历天。
六、成果知识产权
该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八、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负责组建,由5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陵水发控”“旅游岛开发公司”“陵水城投”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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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参选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10日15:30时在海南省陵水县黎安镇综合服务中心3楼3号会议室参加此次比选,请准时参加。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陈工,电话:155*****147

标签: 形象标识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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