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智慧能源站配套设备集采协议、气电集团终端加注站点储罐数据集成采办计划公告招标公告
气电集团智慧能源站配套设备集采协议、气电集团终端加注站点储罐数据集成采办计划公告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智慧能源站配套设备集采协议、气电集团终端加注站点储罐数据集成两个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4 1 | 气电集团智慧能源站配套设备集采协议 | 根据终端板块各站点智慧能源站建设需求,统一为各加注站点集采新零管系统配套设备、智慧站配套设备及海油卡、各加注站点采购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硬盘、服务器设备。 | 2023.4 |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ISO*****、ISO*****等体系认证文件,并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证书及核实截图需提供盖公章版扫描件。 3.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及卡片应通过中国海油零管支付中心集成测试。 | |
2 | 气电集团终端加注站点储罐数据集成 | 采购一套技术服务,通过相应的软件开发及必要的硬件配置,实现获取各自营站点储罐液位、压力等数据,并通过接口集成形式将数据传输至新零管系统。 | 2023.4 |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ISO*****等体系认证文件。并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证书及核实截图需提供盖公章版扫描件。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生产天然气加气站加注设备的能力,且所生产加注设备通过中国海油卡机连接测试。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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