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914203)
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代码:2208-130881-89-01-914203)
项目编号: | GC130*****230013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4-11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04-16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4-26 09:10:00 |
开标时间: | 2023-04-26 09:10:00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 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平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审批投资可研【2022】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关于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批复》 (批准机关名称) 以 平审批交通图审许批字【2022】第00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河北省平泉市。 项目概况: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位于平泉市18个乡镇(除王土房乡外)实施道路硬化工程。路线总里程200.37公里,道路宽3.5米-10.5米,采用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4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硬化,设置桥涵、过水路面,安装道路标志牌、道路标线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平泉市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路基、路面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计划施工工期197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路基、路面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申请人)是否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名录1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04 09:00:00 至 2023-04-11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 (交易平台名称)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26 09:1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pq)、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平泉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翼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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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平泉市交通大厦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府佑新城第7幢1单元S-4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铁玲 | 联系人: | 齐晓伟 |
电话: | 0314-******* | 电话: | 0314-*******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pqjt@163.com | 电子邮件: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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