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荷塘区残联党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残联党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印发〈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残联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株荷巡办发〔2022〕23号)反馈的整改意见,荷塘区残联党组严格按照要求,通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7大类19个具体问题,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19个问题及时整改并整章建制,长期坚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组织领导为保障,统筹推进巡察整改
9月29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残联党组高度重视,10月8日组织召开了区残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19个问题逐项讨论分解、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落实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残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7大类19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措施,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10月8日和9日、11月2日和28日、12月5日和12日,先后召开党组会、机关干部会,统筹调度推进巡察工作。整改工作在区残联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以问题为导向,稳步落实整改措施
(一)在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
整改内容:(1)政治站位不高。2019 至2021年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十九届六中全会在2021年11月8至11日召开,查阅资料发现,会议记录时间是在2021年10月15日,存在理论学习不实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严格理论学习制度,对人员出席、学习情况进行记录,并加强会议记录的规范化管理。
整改内容:(2)未建立党组议事制度,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2019年至今未见党组会议记录本、班子会议记录本。“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其中2021年只召开了一次“三重一大”会议,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党组议事决策制度,集体讨论决定会内重大问题和事项。二是重新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由区残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区残联党组与派驻纪检组保持常态工作对接,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凡“三重一大”问题研究等重大会议,邀请纪检组长、纪检专干等参加会议讨论,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
整改内容:(3)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不到位,群众对残疾证“跨省通办”政策知晓率低,2021年来仅办理残疾证“跨省通办”件7件。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入户宣讲、发宣传资料、开展残疾人活动等方式加大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的宣传力度。二是残疾人证办理本着一个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申请人达到申请条件之时,进行及时受理。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内容: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需进一步规范,未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未严格按照6个环节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未建立、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无重大风险防控预案,没有针对重大活动举办、重要政策出台、重要时间节点等开展专门的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3.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的针对性与联系紧密性。2021年召开了两次意识形态专题工作部署会,2022年2月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安排会,但未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和学习。四是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2021年与2022年均下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但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监督执纪范围和绩效评估细则。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6个环节开展学习,并长期坚持;二是制定和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机制、重大风险防控预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残联党组每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至少2次,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党员评先评优当中去;三是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和学习,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监督执纪范围和绩效评估细则,并严格执行。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干部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内容:(1)党组深入基层调研少,对残疾人业务工作基本情况、现实需求等不能完全掌握,通过谈话了解,个别领导干部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通过创新完善服务载体、方式,使党员、党组织潜移默化地建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以优质贴心的服务更好地团结身边的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二是组织和参与各级各类培训,加强业务知识的及时更新和掌握。
整改内容:(2)存在作风不实的情况。如2020、2021 年区委布置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用发放补贴的形式聘用志愿者替代在职人员开展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不无理由滥发各类劳务费。二是在助残机构中招募有爱心的志愿者,一起参与区残联的创文志愿服务。
整改内容:(3)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的现象。通过督查工作纪律发现,部分干部存在有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措施:针对此现象,区残联党组组织召开问题剖析整改会议,一是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派出专人将干部职工每天的考勤、外出、在岗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案。二是对请假人员要按照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不同类型,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请假时限。对假期届满后仍无法正常上班,确需继续请假的人员,要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对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屡教屡犯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四是因公外出,必须经主管或分管领导批准,未报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的,按旷工处理。五是对长期脱岗、溜岗,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不予优秀,提名开展职务职级并行,并不定期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谈话。
2.履职尽责不力。
整改内容:(1)日托中心环境有待改善。区残疾人日托中心存在房屋设施老化、电器开关插座裸露、室外雨棚破旧未拆除、卫生条件有待解决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迅速责令日托中心相关人员对项目的房屋设施、电器开关、室外雨棚以及环境卫生进行维修与清理。二是将加强对日托中心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改善中心环境,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整改内容:(2)培训不精准,就业率不高。对残疾人就业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导致残疾人培训不精准,通过走访了解,黄程技能培训就业率不足10%,成功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将加大在残疾人就业需求方面的工作调研,通过对残疾人开展调查问卷,电话回访、谈心交流等方式,精准开展适合我区残疾人就业的培训项目。二是链接培训机构的爱心企业、积极开展“点亮万家灯火”残疾就业招聘会,通过线上线下双融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推荐,逐步打通残疾人就业通道,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3.财务制度执行把关不严。
整改内容:(1)是无发票发放劳务费。2020年6月13#凭证、2020年7月10#凭证,发放劳务费1200元、3000元。2020年7月3#凭证、2021年7月4#凭证,发放创文加班费1500元、1625 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财经纪律,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无理由滥发各类劳务费。二是在助残机构中招募有爱心的志愿者,一起参与区残联的创文志愿服务。
整改内容:(2)以收款收据结算入账。2019至2020年涉及4笔共计22.56万元付给社工组织专项经费开支以收款收据结算入账。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报账的文件依据与附件资料,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二是涉及金额较大的事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并全程监督。三是自2022年9月30日开始,坚决做到财务报账不出现“白条”现象,一律使用正规发票。
整改内容:(3)未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买物品无领用验收记录,2019至2021年购置印刷品、残疾人辅助器具、办公用品等10笔涉及金额21.3万余元的物资均无相应领用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单位的计量验收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验收制度执行办公用品、印刷品、残疾人辅具器具、书籍、宣传册等物资采购、验收、领用等程序,确保采购程序规范、领用手续齐全,有台账可查。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整改内容:(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5月13日,区残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区残联职级晋升推荐人选会议记录中,时任理事长先发言,未落实末位表态制。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的会议制度,严格会议记录要求,会议记录要原原本本体现会议内容和过程。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问题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并全程监督。三是进一步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管理及末位表态制。
整改内容:(2)“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21年支出培训费、印刷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款等9笔涉及81.8万余元的大额资金支出均无会议讨论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区残联党组将涉及重大资金项目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整改到位。二是邀请区纪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组长、纪检专干列席会议,负责专人,保证会议记录完整。
2.党建工作不扎实。
整改内容:(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如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如2019年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无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组织生活会谈话记录,2020年度个别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抄袭百度文库范文,存在退休党员组织生活请假过多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未按照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干部,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高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全体党员克服身体与家庭的困难,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内容:(2)支部工作不够规范。如2019年1-5月及2021年12月无支委会记录,2021 年支部纪实本中未见补选支委副书记的会议记录,2019 年有4名党员个人积分超过100分,2021年支部纪实本实到人数与签到表不一致。
整改措施:一是于9月完成支部换届工作,配齐支部委员。二是每月严格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实行考核打分。
整改内容:(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2020-2021 年,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没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谈心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将党风廉政重点事项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考核问责。二是定期召开廉政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廉政建设的执行情况。三是廉政谈话常态化,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排查廉政风险。四是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确保整治成效。
3.选人用人不合理。
整改内容:(1)用人存在风险隐患。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居家托养、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康复等重要岗位的审核工作以及残疾证件办理、更换及补办工作均由借用人员等担任,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残联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单位风险防控,将专项业务管理、残疾人工作者廉政风险纳入其中。二是细化并明确每项残联业务办理的责任领导、分管领导的权责,重大业务事项必须有主管领导的签署意见。
整改内容:(2)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根据谈话了解,支部存在非党员做记录的情况。此外,通过查阅2021年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议记录,存在由非支部党建分管领导及专干做记录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残联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以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改实效
在完成对19个问题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我们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并立足长远,以整章建制来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残联党组成员议事决策制度制度》、《荷塘区残联党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荷塘区残联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工作计划》、《2022年区残联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荷塘区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荷塘区残联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制度》等制度、办法、举措,为长期规范性管理筑牢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区残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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