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宁干乡黎明村防护栏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报名公告
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宁干乡黎明村防护栏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报名公告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23)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对天等县宁干乡黎明村防护栏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报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宁干乡黎明村防护栏工程。
二、建设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项目预算投资
60万以下(不含60万)的工程项目(按项目财政评审价投资)
四、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具体以签合同的要求为准)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
(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7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天等县宁干乡宁干村宁干街009号)。
七、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统计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年份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
九、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71-*******
地址:天等县宁干乡宁干村宁干街009号
监督部门:中共宁干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771-*******
天等县宁干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标签: 防护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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