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基地二期工程-新建展厅和综合楼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基地二期工程-新建展厅和综合楼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钢材、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基地二期工程-新建展厅和综合楼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

(钢材、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SY2Q-2023-001

1.招标条件

根据施工组织安排,现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将扩能改造工程乌甘、准将段自购物资(钢材、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建筑总面积:8622.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19.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03.06平方米。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7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309室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0:00至11: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4日11:00,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11:00,地点为新疆金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309室)。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以备查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基地二期工程--新建展厅和综合楼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喜强

联系电话:186*****676

7.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鸿霖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309室

电话:0991-******* 185*****339

邮箱:*********@qq.com

账户名称:新疆金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账号:200*****353300*****5182

行号: 313*****3708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三一机械有限公司生产

销售基地二期工程--新建展厅和综合楼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023年4月3日


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收货状态

备注

SH-01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5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生产能力:制造商须拥有混凝土年生产能力15万立方。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财务报告,须提供注册至今的财务报表且状况良好),且经营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混凝土所使用原材料提供近2年(2021、2022)省部级以上单位的检验报告;生产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一份)。

6.其他要求:

a.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及上级总公司所属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b.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c.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d.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乌鲁木齐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流湖北路

2023.5.10

完好

商品混凝土

c20

m3

288

商品混凝土

c25

m3

980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466

商品混凝土

c35

m3

920

商品混凝土

c40

m3

1212

商品混凝土

c45

m3

3

GC-01

盘圆

HPB300 6mm

2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须是原铁道部65家钢材生产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企业。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须具备建筑钢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财务报告,须提供注册至今的财务报表且状况良好),且经营状况良好。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0-2022)具有CMA、CAL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一份)。

7.其他要求:

a.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及上级总公司所属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b.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c.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d.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e.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乌鲁木齐新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流湖北路

2023.5.10

完好

盘螺

HRB400E 8mm

110

盘螺

HRB400E 10mm

90

螺纹钢

HRB400E 12mm

20

螺纹钢

HRB400E 14mm

32

螺纹钢

HRB400E 16mm

20

螺纹钢

HRB400E 18mm

30

螺纹钢

HRB400E 20mm

40

螺纹钢

HRB400E 22mm

3

螺纹钢

HRB400E 25mm

3

螺纹钢

HRB400E 28mm

1

螺纹钢

HRB500E 12mm

17

螺纹钢

HRB500E 14mm

2

螺纹钢

HRB500E 16mm

2

螺纹钢

HRB500E 18mm

10

螺纹钢

HRB500E 20mm

30

螺纹钢

HRB400E 22mm

42

螺纹钢

HRB500E 25mm

116

螺纹钢

HRB500E 28mm

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销售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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