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和顺滨江路1号原和顺顺景鞋厂”建筑、空地租赁(二次)竞投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和顺滨江路1号原和顺顺景鞋厂”建筑、空地租赁(二次)竞投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企业有限公司“和顺滨江路1号原顺景鞋厂”建筑、空地租赁进行(二次)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租赁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仕前来报价。
一、资产竞投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建筑物及空地,建筑面积389㎡(电房、饭堂、厨房),空地:2928.27㎡(含主厂房基地土地)。
该地块上有钢筋混凝土结构二层面积2387平方米建筑物属私人所有,不在本项目租赁范围内。若地块内私有物业权属人以外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自然人竞得该地块的,出入通道为双方共用,且租赁面积不作相应调整,租金不作退减。
2、标的物所在位置: 里水镇和顺滨江1号原顺景鞋厂内。
3、出租的起止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共5年。
4、交易底价:*****元/月(每三年递增10%)。
5、租金收取方式:每月付。
6、竞租保证金:******元(竞投人请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16点前存入指定帐户。中标者在签订合同时竞租保证金中的*****元转为合同押金,余下的*****元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回;不中标的一个月内无息退回。缴款人与竞投人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参加竞投。)
7、标的使用范围:(1)使用用途:作工厂、仓库或办公场地使用。
(2)按现状租赁,水电设施自行报装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方自觉领取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内合法使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在租赁期间房屋严禁作住宿、煮食、经营一体的“三合一”经营,不得搭建楼阁,不得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等危化品。
(4)承租方需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擅自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或与他人互换。
(5)租赁期内,与该租赁物有关各项费用都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通信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因使用租赁物配套或享受其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可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得影响相邻用户或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承租方进行装修、改建涉及公用部分或对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动工,出租方有权对方案提出建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
(7)租赁物中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地上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日常发生的小损坏及非结构性的损坏、老化,包括但不限于灯、门、不属于结构性造成的漏水、墙体裂缝等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结构性的且非承租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包括墙体倾斜、基础下沉等,由双方协商维修事宜,无法维修的,按照不可抗力约定双方协商解决;按现状移交的租赁物,原本已有的结构性损坏等由承租方自行考虑是否维修并承担费用。
(8)在租赁期开始后的36个月内,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征收因素外,出租方、承租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租赁合同。
租赁期开始36个月后,若一方因非合同约定原因拟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可协议解除租赁合同。3个月为双方知会期,租金照常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回。
(9)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8、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样本。
二、竞投约定:
1、凡交纳竞租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发包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租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投标的,则发包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租保证金。
2、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发包方有权在到场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3、竞得人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发包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发包方收回,另作处理。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租。
2、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本次租赁项目采用参照拍卖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前竞投意向人需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一)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两份(加盖公章);(交易所收取一份)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单位公章(需现场填报报名表并盖公章确认)。
(二)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有意参加竞投的意向人可于2023年4月4日至 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未经报名不能参加竞投)。
六、竞投意向人请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法人或其他组织竞租,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参与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单位公章;凡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
2、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如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不予进场。
八、资产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里水镇人民政府(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ls/ztbxx/)发布。
十、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资产开发管理集团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楼
联 系 人:潘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4月4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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