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为企优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2023年为企优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淮南市2023年为企优环境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水平,现就淮南市2023年度为企优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淮南市2023年度为企优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主要目标:完成2023年共4次全市各县区园区企业诉求办理评估工作,并出具对应的评估报告。

(二)采购预算额度:22万元。

(三)评估对象范围:寿县、凤台县、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毛集实验区,淮南高新区、淮南经开区、煤化工园区、寿县经开区。

(四)评估方式及内容要求:

1.评估方式。

(1)考核体系研究。前期研究中,第三方评估机构多途径搜集最新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结合当前工作要点和考核方向,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和政策基础。

(2)电话全覆盖调查。企业满意度评价是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标尺。评估组将从工作真实度与企业满意度出发,拟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开展调查,系统随机抽取电话号码进行自动拨号,拨通电话后,由访问员使用普通话与被访者进行一对一的问卷调查访问,并如实记录被访者的评价数据,全程进行录音,力求调查结果全面深入、真实可靠。

(3)编制成果资料。由市营商环境办统筹,收集各有关单位用于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工作考核的相关材料,由评估人员进行梳理、校核、统计、评分,为年度考核提供参考。

2.工作内容。

(1)问卷调查。对每个季度考核期内全市各相关单位通过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为企服务平台”)服务过的所有企业数据(包括考核期内通过为企服务平台办结过问题的企业、联系包保在库的全部重点项目、企业等)进行数据清洗和梳理,开展全量调查。

(2)编制整改提升清单。全面收集受访企业对为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对电话调查结果进行回收整理,制作整改提升清单。

(3)测算成绩。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县区园区为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指标量化评价,按季度计算相关考核结果,并在年底进行汇总、梳理、计算,形成季度和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全年工作评价提供考核依据。

(4)撰写评估报告。依据市营商环境办的要求,撰写季度调查报告,全面总结分析季度评估工作。季度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淮南市各项指标情况、各县区、开发园区指标情况,对考核期内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供市营商环境办进行相关参考。

四、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资格要求采取承诺制,响应公司应该据实出具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附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附件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附件3)。

五、其他相关要求

1. 项目供应方应完成评估范围内所有工作,提供客观详实的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评估对象的《问题清单》和《评估报告》。

2. 本项目的内容涉及的所有资料都视为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拥有的政务秘密,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以任何手段使用;不得向评估对象透露评估对象名单(附件4)。

六、评审办法

(一)投标文件评审办法

评标按两阶段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以下涉及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的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清晰、明确、可辨认,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决定)。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含资格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公告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采购公告要求的合格投标(有效)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并根据以下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附件5)。

2.详细评审

采取综合评分法,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公告确定的评标办法,对其作进一步评审、比较,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详细评审,根据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向招标人推荐最高分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采用 100 分制计分法(附件6)。

(二)评审结果

1.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投标人实际得分为商务部分评审和技术部分评审2 项得分之和。

(2)技术部分评审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议并独立打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部分评审由项目组统计,待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签字及确认。

(3)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综合得分,评定出投标人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如果投标人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列前,若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以注册资本高的列前。

2. 中标人的确定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而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排名顺序从其他投标人以递补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档:按要求制定投标文档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方式:编写工作方案和报价单,盖章,密封,邮寄至淮南市政府办公室。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下午17:00,逾期视为未响应。

(四)联系方式及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A座。联系人:张成成,电话:0554—*******

八、其他事项

成交供应服务商确定后,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正式签约。

附件:1.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

2.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 服务要求承诺函

5. 初步评审表

6. 评分标准

7. 合同样本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投标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2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采购公告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4

服务要求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采购方要求,完成评估范围内所有工作,及时提供客观详实的评估报告,报告包括被评估对象的《问题清单》和《评估报告》;承诺严格保护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在其他任何场合以任何手段使用;承诺不向评估对象透露抽测对象名单。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5

初步评审表


序号

指标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

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签字并盖章。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

资格

评审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信用要求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截图):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其他要求

采购公告其他实质性规定。

3

响应性

评审

服务期限要求

不允许偏离的,应符合采购公告的要求。

书面承诺

提供完全响应招标技术、服务需求的书面承诺函。

附件6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编列内容

备注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90分

/

2

商务分

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

3

技术分计算方法

/

3.1

服务方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和深度科学合理的,得15分;

2.方案全面性、完整性和深度较为科学合理的,得10分;

3.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和深度一般的,得7分;

4.未提供或提供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的不得分。

0-15分

3.2

服务能力

供应商自有CATI电话坐席,电话坐席数≥100个得10分,50≤电话坐席数<100得5分,电话坐席数<50个的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CATI系统购买相关合同扫描件;坐席现场照片;坐席所在详细地址,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前述材料无法体现电话坐席数,需提供其他有效材料加以证明。

0-10分

3.3

项目团队

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备本单位正式的工作人员具有中级统计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6分;具有高级及以上统计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4分,最高4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正式工作人员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10分

3.4

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下列认证: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4.市场、民意和社会研究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截图,以及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0-10

3.5

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项目业绩(含正在履约)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30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承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30分

3.6

资质信誉

1.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得5分;

2.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0-10分

保密措施

为确保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安全,根据供应商对承载本项目数据的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进行打分。

(1)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二级的,得3分;

(2)安全保护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得 5 分;

(3)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公安机关备案证明和备案表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5分

附件7

合同样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相关资料的要求,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开展淮南市2023年度创优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评估工作内容

(一)评估方式。

1.考核体系研究。前期研究中,第三方评估机构多途径搜集最新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结合当前工作要点和考核方向,进行汇总、梳理和研究,为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理论和政策基础。

2.电话全覆盖调查。评估组从工作真实度与企业满意度出发,拟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开展调查,系统随机抽取电话号码进行自动拨号,拨通电话后,由访问员使用普通话与被访者进行一对一的问卷调查访问,并如实记录被访者的评价数据,全程进行录音,力求调查结果全面深入、真实可靠。

3.编制成果资料。由市营商环境办统筹,收集各有关单位用于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工作考核的相关材料,由评估人员进行梳理、校核、统计、评分,为年度考核提供参考。

(二)评估内容。

1.问卷调查。对每个季度考核期内全市各相关单位通过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为企服务平台”)服务过的所有企业数据(包括考核期内通过为企服务平台办结过问题的企业、联系包保在库的全部重点项目、企业等) 进行数据清洗和梳理,开展全量调查。

2.编制整改提升清单。全面收集受访企业对为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作为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对电话调查结果进行回收整理,制作整改提升清单。

3.测算成绩。根据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县区园区为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指标量化评价,按季度计算相关考核结果,并在年底进行汇总、梳理、计算,形成季度和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全年工作评价提供考核依据。

4.撰写评估报告。依据市营商环境办的要求,撰写季度调查报告,全面总结分析季度评估工作。季度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淮南市各项指标情况、各县区、开发园区指标情况,对考核期内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供市营商环境办进行相关参考。

二、合同履行

淮南市2023年度创优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全年共分为4期完成,每次评估预计全流程时间为10个日历天,评估时间暂定为每季度前完成,以甲方提供必要资料之日起,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工作安排具体协商确定。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全年开展4次评估,每季度一评估,总费用元。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总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1.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预付项目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整。

2.乙方完成第三季度工作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的25%,即人民币人民币元整。

3.乙方完成履约,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余款,即人民币人民币元整。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承担全额的调研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2.甲方应根据项目的需求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乙方的工作;

3.甲方拥有该项调研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利和知识产权等权利;

4.甲方拥有对该项研究过程产生的资料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5.甲方有权对整个调查评估过程进行随时监督和效果评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评估程序。

6.甲方需指定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联系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该项目执行的相关资料包括原始数据及分析报表;

2.乙方负责组织访问和质控,并保证原始资料真实、可靠及准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项目调查的任何资料和甲方的名称、意向、目的;提交报告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对第三方泄露因本次合作而知悉的甲方在该项研究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及研究成果,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管理和控制;

4.乙方保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报告是切实执行本次调研所得,不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并保证此次调研结果的真实性,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调研成果有疑问之处,乙方应尽快予以详细解释,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承担项目验收等产生的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所出现的歧义和纠纷;

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3.如甲方中途改变计划,给乙方带来工作量的增加和成本的提高,甲方应给予乙方补偿;

4.若乙方签订合同后,未按照甲方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项目费用,每逾期一日须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0.5‰的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调查中出现不真实的情况,所导致的经费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不真实的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在淮南市2023年度创优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办理第三方评估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全部调研结果等除用于此次调查外,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并负责赔偿损失。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仍需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免责条款:

因火灾、风灾、地震、疫情、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迟延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宜: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另立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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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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