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及咨询技术服务1标段、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及咨询技术服务2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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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及咨询技术服务1标段、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及咨询技术服务2标段

发布时间:2023-04-04 09: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及咨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542*****055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试验检测及咨询技术服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20】251号、冀交公路【2021】532号、冀公路【2022】175号、199号、202号、210号、211号、213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及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唐山市。

2.2建设规模: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包括内容如下:

2.2.1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大中修工程

(1)迁曹线(S262)莲花院东桥至石郎庄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2)唐山市北京环线(G112)黎河桥至高丽铺段路面养护(中修预养结合)工程;

(3)京通线(G509)乐亭汽车站至郭董各庄桥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4)玉石线(S028)玉田县城至京沈高速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5)唐山市省道S209赤峰至曹妃甸公路丰润皈依寨至国道G102段路面养护工程;

(6)唐山市唐津高速丰碱连接线(SL49)起点至尖子沽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

(7)京抚线(G102)新立庄至榛子镇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8)大字沟门-乐亭公路(S206)G230国道至祺光路口段结构性修复养护(大修)工程;

(9)唐山市迁曹线(S262)石郎庄至古冶城建界段预防养护工程;

(10)唐山市玉新线(S027)朴实庄至终点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11)京环线(G112)承唐界至苏家洼铁道桥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12)唐山市京抚线(G102)玉滨公路至无终街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13)京抚线(G102)无终街至闫家铺段功能性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14)唐山市S207宽城至欢喜庄公路丰润迁西界至皈依寨段路面养护工程。

2.2.2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桥梁养护工程

(1)国道G102京抚线沙河驿东大桥养护工程;

(2)国道G509京唐港-通州公路铁路跨线桥(上行)养护工程;

(3)国道G509京唐港-通州公路铁路跨线桥(下行)养护工程;

(4)省道SL26沿海高速乐北连接线周滩高速跨线桥养护工程;

(5)国道G509京唐港-通州公路杨柳河桥养护工程;

(6)国道G509京唐港-通州公路于胜河桥养护工程。

2.2.3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排水整治工程

(1)国道京抚线(G102)K146+429至K171+858段排水整治工程;

(2)国道京通线(G509)K78+933至K81+200段排水整治工程。

2.2.4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费收费)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改造工程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二标段: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大中修工程技术咨询。

2.3.2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为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不含桥梁荷载试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实体进行竣(交)工前试验检测(不包括房建工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的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二标段招标范围为唐山市2023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大中修工程技术咨询;包括大中修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材料、配合比设计、沥青混合料质量实时管控技术服务、施工工艺研究,并且配合铺筑试验段及施工全过程技术培训、指导、质量监控等。

2.4服务期限:一标段:计划开始日期为2023年6月1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二标段:计划开始日期为2023年5月15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jtsyjc.net/PCWeb/PCHome/Index)”,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系统查询仅一标段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项目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4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进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0 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唐山市大里路125号

邮 编:******

联系人:邵慧楠

电 话:0315-*******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高新区建设北路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邮 编:******

联 系 人:于志成

电 话:0315-*******

传 真:0315-*******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3年4月4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一标段适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以及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检测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

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 他 要 求

1.投标人须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二标段适用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 质 要 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技术咨询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

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一标段适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服务建议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款不适用)

(4)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人的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

b.投标人提交报价清单分项表内容、格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服务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中查询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查询项目负责人注册信息、“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上公示信息。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服务建议书

45分

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20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12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12-16分;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6-2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5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9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9-12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12-15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8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2.2.4(2)

20分

项目负责人

1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8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附录4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

因素

25分

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附录2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缺项则该项得0分。

2.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二标段适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服务建议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款不适用)

(4)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

b.投标人提交分项报价内容、格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服务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上公示信息。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服务建议书

40分

工作计划

10分

技术咨询服务内容基本齐全,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7分;

技术咨询服务内容齐全,计划安排较合理、准确,可实施性较强,得7.1-9分;

技术咨询服务内容齐全,计划安排可续合理、准确,可实施性强,得9.1-10分;

技术咨询措施

10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6-7分;

措施具体较全面可靠,可实施性较强,得7.1-9分;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9.1-10分;

针对本项目技术咨询工作的优化方案

10分

方案和技术建议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6-7分;

方案和技术建议优良,可实施性强,得7.1-9分;

方案和技术建议优良,可实施性强,得9.1-10分;

后续服务

10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一般,得6-7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较完善合理,得7.1-9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完善科学合理,得9.1-10分;

2.2.4(2)

25分

项目负责人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附录4要求的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本项目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2.4(4)

其他

因素

25分

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近3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附录2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缺项则该项得0分。

2.各项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标签: 公路养护 试验检测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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