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回填招标公告
场地回填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营口北海新区城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
招标代码:********150301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 ********150301
1、营口北海新区场地回填项目已经营口北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局营北经审发[2015]2号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营口北海新区,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E-38区场地回填面积为80106m2,回填山皮石约15万立方米,投资概算为410万元;
二标段:E-39区场地回填面积为66952 m2,回填山皮石约8.2万立方米,投资概算为230万元;
三标段:W-6区场地回填面积为47923 m2,回填山皮石约12万立方米;投资概算为330万元。
3、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13:30时
4、开标地点:营口北海新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地址:营口市北海新区)
5、开竣工日期: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10月16日
6、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3.5万元;二标段:2.5万元;三标段:3万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IC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7日8:30—17:00时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9、投标人还需具有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 标 人: 营口北海新区城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北海新区
联 系 人: 周盼盼
联系电话: ****-*******
邮 编: 115007
招标代理人: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鹏发东方新城11楼
联 系 人: 王克勤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邮 编: 115007
E---Mail: lnj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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