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大安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4日12: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邮箱报名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14:00
开标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宇
项目联系电话189*****913
采购单位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安市正通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聂颖、043*****992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芃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小宇、189*****913

项目概况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

项目名称: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转运型救护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需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报名

方式:购买文件请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到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R********

2.项目名称:大安市卫生健康局救护车辆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80万元;

4.采购需求:转运型救护车,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根据甲方需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指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标的产品且执证期限有效,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2投标车型应在国家发改委目录公告中,能在采购人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手续。

3.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1年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2022年1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6.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文件请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到邮箱*********@qq.com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大安市正通路2号

联 系 人:聂颖

联系方式:04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芃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

联 系 人:黄小宇

联系方式: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宇

联系方式:189*****9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大安市正通路2号        

联系方式:聂颖、043*****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芃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万龙台北明珠四期B2栋2336室            

联系方式:黄小宇、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宇

电 话:  189*****913

 

标签: 救护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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