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924破6号关于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招标公告
(2023)苏0924破6号关于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招标公告
关于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债权人会议
表决情况的报告
射阳县人民法院:
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管理人已于3月29日通过邮寄、电子送达等方式向债权人送达了会议材料,现将书面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一、债权人情况
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书面债权人会议应到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2人,为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表决权总额为********.85元。
二、表决票发放与回收情况
书面债权人会议需表决的事项为:是否同意《债权人会议及闭会期间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财产管理、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于3月29日向债权人送达了债权人会议资料和表决票,对以上议项进行表决,管理人已收到债权人送回给管理人的表决票。
三、收回表决票的统计结果
根据管理人回收的表决票:同意决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为2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同意决议的债权人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8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因此,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了同意《债权人会议及闭会期间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财产管理、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
统计结果详见下表:
表决事项 | 1、《债权人会议及闭会期间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 2、《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3、《财产分配方案》 | ||
收到表决票的债权人 | 2人 | 向管理人提交表决票的债权人 | 2人 |
同意票数 | 2人 | 反对票数 | 0人 |
弃权票数 | 0人 | 废弃票数 | 0人 |
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 ********.85元 | 同意票数所代表的债权额 | ********.85元 |
同意票数所占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 | 100% | ||
统计结果 | 1、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表决已过半数通过; 2、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综上,本次债权人会议同意《债权人会议及闭会期间议事机制和表决规则》、《财产管理、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的决议。 |
四、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任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盐城市天宇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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