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拣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分拣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拣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拣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YS2015-12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广福路10号

联系方式: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魏/****-********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YS2015-12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拣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分拣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3. 项目预算价: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15年08月13日-—2015年0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转帐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中(以到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2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间并签到,递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 2015年09月02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号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广福路10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9372传真:0591-********

联系人: 魏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4、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3日 08:30至2015年08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2号楼1001-1002号(开标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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