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发堵点交通治理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023年常发堵点交通治理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023年常发堵点交通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XJ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常发堵点交通治理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长春市2023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常发堵点交通治理施工;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3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及建设规模:针对吉大一院、吉大二院、吉大三院、省人民医院、红旗街商圈、桂林路商圈、重庆路商圈、黑水路商圈、光复路商圈、学校、幼儿园以及部分道路交通运行不畅节点等进行系统交通综合治理;

    一标段(DXJS*******-1):针对东岭北街(亚泰大街-吉大二院7号门)、吉大三院、黑水路商圈、光复路商圈、学校、幼儿园以及部分道路交通运行不畅节点等进行系统交通综合治理;

    二标段(DXJS*******-2):针对吉大一院、省人民医院、红旗街商圈、桂林路商圈、重庆路商圈、学校、幼儿园以及部分道路交通运行不畅节点等进行系统交通综合治理;

    三标段(DXJS*******-3):针对吉大二院周边八中天桥进行加长改造,对吉大二院周边亚泰大街辅路拓宽车道等工程

    2.4投资估算金额:一标段1415万元,二标段1415万元,三标段1415万元;

    2.5建设地点:长春市;

    2.6计划工期: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179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以实际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值做为支付依据。结算时,应按财审及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结算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 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单位拟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

    3.11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本项目标段评审顺序确定中标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1日8时30分--16时00分,请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08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8.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敖一狄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系人:刘雪婷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交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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