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公安局团队意外伤害险直接采购公告

拜泉县公安局团队意外伤害险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180*****202********
项目名称:团队意外伤害险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需求详情:
人保寿险团体意外伤害**(新标准版)**责任:
1,身故**金
,被**人遭受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人的身故**金额给付身故**金,本合同对该被**人的**责任终止。
2,伤残**金
投保人在投保时,只能选择I类伤残**金或II类伤残**金中的一项,并在**合同中载明:
(1)I类伤残**金:被**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人身**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JR/T0083-2013)(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以下简称“行业标准”),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该被**人的伤残等级,本公司按行业标准中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人的伤残**金额给付伤残**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金。
(2)II类伤残**金:被**人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201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1号》),通过伤残鉴定确定该被**人的伤残等级,本公司按《工伤伤残等级与**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一)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人的伤残**金额给付伤残**金。若治疗仍未结束,最终伤残等级不能确定的,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金。
被**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的,应对各处伤残分别进行等级评定,本公司只按评定等级最高的一处伤残给付一次伤残**金;若评定等级最高的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则在原评定最高伤残等级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本公司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一次伤残**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所使用的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若被**人因该意外伤害所致的伤残合并该意外伤害发生前(含本合同成立前)的伤残,可评定为更严重的伤残等级,则本公司按更严重的伤残等级计算伤残**金上限,但该意外伤害发生前(含本合同成立前)的伤残,视同已按本合同约定标准给付伤残**金,并将在给付更严重伤残等级**金时予以扣除。
伤残**金的累计给付额度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人的伤残**金额为限。
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团体医疗**(A款)**责任:
被**人遭受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指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若本公司没有指定,则指国家《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或康复病房、精神病院、疗养院、护理院、戒酒或戒毒中心、精神心理治疗中心、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三级医院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意外伤害需急诊救治的不受此限,但经急救病情稳定后,需转入本公司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进行必要治疗,本公司就其符合本附加合同签发地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将其余额按照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金。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本公司对每一被**人在**期间内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金,以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人的基本**金额为限。当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金达到该被**人的基本**金额时,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人的**责任终止。
若被**人已经从其他途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本人工作单位、含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机构等)取得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金的责任。
3,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金的责任:
(1)**单或其他**凭证中特别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事项;
(2)投保人对被**人的故意、故意伤害;
(3)被**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伤;
(4)被**人斗殴、酗酒、猝死、主动吸食或注射;
(5)被**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被**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7)被**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8)被**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9)被**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10)被**人从事潜水、空中运动、攀岩、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车及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11)战争、、或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人的**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人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人的**责任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项下该被**人的现金价值。
服务周期:1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拜泉县公安局
联系人:林德文
联系电话:158*****123
联系座机:0452-*******
四、参与项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团队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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