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2015年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法律鉴定招标公告
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2015年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法律鉴定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2015年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法律鉴定
委 托 人: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物资供应部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荟萃天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1)对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吸收合并乌鲁木齐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光源宾馆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2)对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吸收合并新疆光源物资公司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吸收合并乌鲁木齐电业局电力器材公司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新疆惠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源公司)吸收合并新疆光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5)对新疆光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新疆光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6)对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收购惠源公司持有新疆新特顺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61%的股权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7)对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收购光源有限公司持有新疆新特顺前锋水电工程有限公司30%的股权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8)对新疆光源电力勘察设计院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新疆光源电力实业总公司全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法律鉴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资质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涵盖所招内容相应的范围,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近五年的业绩要求:五年内有担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该业绩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鉴证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师应为执业8年以上,由本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工程建设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诉讼、仲裁等多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投标人申请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文件予以证明;
5、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投标人及其指定的律师在近三年内有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报名时请携带:
(1) 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前请致电咨询。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1801室。
联系人:闫明
联系电话:****-******* 186*****524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9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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