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 | 文件 |
海南省红十字会 |
琼教体〔2023〕27号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
《“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局、红十字会,各高等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通知》(中红字)〔2020〕2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2号),现将《“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红十字会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深入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理念,把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学生成长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帮助他人的思想,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二、行动目标
(一)提升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到2025年,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100%,新生入学军训阶段完成不少于4学时救护知识与技能培训,战场医疗救护训练全覆盖;大学生接受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取证率(包括救护员公益培训或CPR+AED专项公益培训)达100%,鼓励高中生在毕业时参加应急救护取证培训。
(二)扩大教职员工接受公益培训规模。到2025年,校医、体育老师接受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取证率达100%,中小学教职员工接受救护员公益培训的师生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50。
(三)加强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建设。到2024年底,各学校组建一支稳定的应急救护师资队伍,保障学校自主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和普及。高校应具有10人以上稳定的应急救护师资队伍,同时发展一支大学生应急救护师资志愿服务队,以协助开展培训工作。高中阶段的学校应具有5人以上稳定的救护师资。初中以下的学校按学区联合组建稳定的救护师资队伍。师资力量不足的可发展社会应急救护师资志愿者以充实本校的师资队伍。
(四)完善应急救护服务阵地建设和救护设施配置。在我省学校已实现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通过财政拨款、爱心捐赠等方式筹措经费,在学校配备急救箱、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完善“博爱校医室”建设。各级红十字会加强AED使用培训。鼓励师生联动,成立校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加强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积极参与校园内举办的各类赛事活动救护服务保障及其他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按照健康海南建设要求,中小学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课内课外、线下线上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普及学生应急救护知识。小学阶段,重点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科普宣教,树立敬畏生命、关爱他人理念。中学阶段,掌握基本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养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学阶段,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倡导救护志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允许学生取得救护员证资格替代应急救护相关课程一定的实践环节课时。
(二)积极开展教职工应急救护培训。将应急救护培训列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积极推进校医、体育教师、班主任等重点教职工参加公益培训。鼓励教职工积极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各类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培训时间纳入培训学分与课程管理。鼓励取得应急救护师资证书的教职员工在校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各地红十字会每年举办的应急救护公益培训中,学校师生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训。2023年,结合省委省政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为民办实事项目,全省各校完成师生应急救护持证培训不少于3000人,普及性培训不少*****人。
(三)加强应急救护培训科学化管理。应急救护培训统一使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救在身边·红十字应急救护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把师生救护工作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建设,确保科学、时效、规范、有序。发挥网络教育平台、“救在身边·红十字应急救护服务平台”及各级家长学校作用,动员家长学习掌握救护知识,支持学生参与应急救护培训。积极发挥家校社联动作用,强化协同、完善体系、共同参与、共同组织,确保学生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红十字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加大局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学生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各地教育部门、红十字会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学校应急救护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责督促、协调学校组织师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红十字会负责辖区内学校应急救护持证培训及日常普及培训的业务指导,全力做好救护师资的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为条件成熟的高校开设“救在身边·红十字应急救护服务平台”管理员,实施自我管理。
(三)加强保障,规范实施。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社会爱心捐赠等多种渠道,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行动目标提供必要保障。救护员、应急救护师资培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必须坚持公益原则,不得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大力宣传推广学校应急救护先进典型,大力倡导“人人学急救”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学校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助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推动学校应急救护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各地教育部门和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学校的帮扶指导,及时开展阶段性工作总结,不断完善行动的形式和内容,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培训实效。要把学校救护培训、应急能力提升等纳入教育督导与考核,促进工作开展。
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红十字会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区“救在身边·校园守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省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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