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吸塑盒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吸塑盒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吸塑盒制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包装容器

采购单位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扬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4月04日15: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梅
项目联系电话0514-********
采购单位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扬州市物港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海涛181*****886/0514-********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赞0514-********/139*****349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冶春吸塑盒制品采购)2023.4.3定稿.doc
附件2吸塑盒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吸塑盒制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J-2023-011

项目名称:吸塑盒制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预算约240万元/年,合作期2年。

  • 货物清单

冶春食品吸塑盒相关信息

序号

名称

尺寸

(mm)

材质(食品级)

厚度

(mm)

年采购量

(万只)

备注

1

气调包子包装盒

200×200×37

PP

0.8

12

详见样品

2

速冻包子托盒

225×153×25

PP

0.35

420

详见样品

3

速冻烧卖托盒(加高加厚)

225×153×48

PP

0.5

120

详见样品

4

10只装速冻蒸饺托盒

215×190×40

PP

0.75

24

详见样品

5

速冻蒸饺托盒

210×142×31

PP

0.35

20

详见样品

6

气调包子包装盒(红楼系列)

200×200×47

PP

1

4

详见样品

7

气调烧卖包装盒

200×200×53

PP

1

1

详见样品

8

速冻烧卖托盒(加高)

225×153×35

PP

0.39

15

详见样品

9

80g烧卖托盒

230×155×60

PP

0.7

10

详见样品

10

速冻油糕托盒

210×142×21

PP

0.35

44

详见样品

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样品,与技术参数中要求相一致的食品吸塑盒样品具体为序号(1、2、3、4、5)共5种品种打样,每样3只。投标前投标人可以到采购代理机构查看或领取参考样品(联系人:杨赞,联系电话:0514-********)。

  1. 表中采购数量为1年预估采购量,合作期2年,本采购量仅为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合作期内如未达到预估采购量不补齐采购数量,也不延长合作时间。

3、所有投标单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开模、生产、运输(送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卸货、劳务、管理、培训、材料、利润、税金(13%增值税)、进品商品关税等进口环节税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内容较多时按以上格式护展。

三、技术要求

(1)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本次采购产品是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系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的新产品,且完全与递交文件中所述产地、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

2、在交货之前,制造厂应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与递交文件中相符的证明书。制造厂进行测试的细节和结果必须写出书面报告并作为质量检验证书的附件。

3、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产品损坏和不合格,一律退换新品。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2)供货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方功能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1、产品出现灰尘、不明脏斑、碎屑、油渍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质量问题时,除扣除中标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外,同时承担由此问题引发的招标方的经济损失。

2、产品与其投标样品材质、厚度不符,未能提供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招标方将视其未能到货。自超出供货周期起,按当次送货金额的1%/天计算招标方损失。

3、产品出现流挂、缺边、开裂、产品厚度不均等质量问题时,随机抽取200只产品,抽查问题产品比例。合格率达到98%时调换问题产品或以扣除相应问题产品的比例为本次实际收货数量。合格率低于98%时做退货处理,视其未能到货。处罚标准参照上述第2条。

(3)验收、交付使用

1、交付时供货方需对货物进行必要的预包装做到整齐、牢固。

2、在产品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出厂批次合格证明,由买方进行验收。验收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和标准执行。

3、验收合格,买方出具收货凭证,卖方以此作为结账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资质证书(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有生产厂家商检进出口备案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5)投标人须根据其单位实际情况,拍摄厂区内卫生设施、生产设备、生产物资、生产环境、卫生状况、等视频介绍,U盘拷贝,单独密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方式: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购买或邮寄授权委托书后购买(邮寄授权委托书的投标人需同时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jsdczbdl@163.com)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物港路10号        

联系方式:王海涛181*****886/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450号国泰大厦1栋16楼            

联系方式:杨赞0514-********/139*****3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梅

电 话:  0514-********

 

标签: 吸塑盒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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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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