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公资告(2023)建字第036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王二寨山塘)(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清镇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王二寨山塘)(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清发改投资【2023】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清镇市;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 DN150~DN400 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 3517m,改建上游 DN400截污管 482m,修复 DN600截污管 95m。项目总投资:456.55万元;工程费用为362.38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会审及变更,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施工阶段、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服务等在内的所有工作(注:施工图设计的预算不得超概算);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直至通过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设计单位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耘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人: | 向征东 |
电话: | | 电话: | |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清镇市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