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公司关于无人机管控平台迭代升级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公司关于无人机管控平台迭代升级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公司关于无人机管控平台迭代升级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玉环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无人机管控平台迭代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玉环市公安局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台州市公安局无人机管控平台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于2020年12月中标建设完成并上线运行。本次建设无人机随警出动远程操控项目,需在原有无人机管控平台建设基础上持续迭代,并依赖5G网络实现无人机超视距飞行功能。
为确保该平台的正常运转使用,做好平台迭代升级建设工作,本次建设无人机随警出动远程操控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承建。理由如下:
1.本次采购项目是在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进行的迭代升级,须保证平台使用和服务配套的一致性。
2.本次迭代升级需与原有平台进行无缝对接,由原承建方继续承担本次项目建设有利于资源有效整合和数据安全。
3.由于本次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原服务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对该业务需求有深入了解,并在本地有完善的5G网络基础及5G信号配套调整服务,采用原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的建设工作有利于项目能够在对现有业务影响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系统维护和建设成本,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本项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因此针对无人机管控平台迭代升级服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大道289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环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788
传真:/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广陵南路5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谢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0576-********
传真:
地 址: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372.7 KB
标签: 无人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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