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业务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编号:440101-2023-04625
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业务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编号:440101-2023-04625
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业务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DPS-2023GDG2003
项目名称: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业务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采集以及在线源解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采集以及在线源解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7月31日。
合同包2(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检测及模型分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检测及模型分析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7月31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采集以及在线源解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检测及模型分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采集以及在线源解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3年PM2.5源解析业务化样品检测及模型分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3年04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大厦1902-1903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大厦1902-19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纸质投标文件及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2)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大厦(旧翼)1902-1903室广东品尚招标有限公司;(3)递交方式:现场方式或邮递方式递交,如采用邮递方式递交,供应商须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达递交地点(以邮递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游龙,联系电话:136*****922。
名称: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20-********
名称:广东品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1902-1903室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20-********
广东品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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