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省道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年国省道专项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国省道专项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国省道专项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第二部分为路口封闭改造,第三部分为河道遗留墩柱拆除。
(1)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
对涉及G102京抚线等公路1155处实施标志标线提升优化,包括:增设路口预、告、确认指示标志,急弯路、陡坡、限速等警告、禁令标志,对信息不连续、路线名称未更新的标志进行更换或重新贴膜,对位置不正确标志进行调整,支路口增设停车让行标志、标线及道口标柱。
(2)路口封闭改造
对G103京滨线北辰武清界至外环线段中央分隔带增设防眩网;对北辰区津霸桥下外环辅道路口砌筑围墙正式封闭,并完善津霸线辅路步道与现状步道相连;在北辰区新老杨北路交叉口路侧土路肩增设波形梁护栏封闭开口,并在对应人行横道范围设置开口、阻车桩及诱导标志;封闭S113外环线银座及津兰农贸中央分隔带开口,将S113外环线津汉桥桥梁南北两侧临时封闭措施改为永久隔离设施。
(3)河道遗留墩柱拆除
对宝白线大杨各庄桥、潘青线八道沽桥在河道内遗留桥墩实施拆除。
2.2计划工期
1标段:210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12月15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工程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第二部分为路口封闭改造,第三部分为河道遗留墩柱拆除。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和二类(乙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4月04日至2023 年0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xinhuazixun@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瀛科大厦1#603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客站支行;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4月27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2023 年4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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