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1项目概况
1.1.1服务范围:
(1) 辽宁科技大学主校区内所有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服务,现有70栋楼宇(含校外附近的科技园楼),建筑总面积为472,408.31平方米;
(2) 30栋楼宇的室内保洁及管理服务,含9栋学生宿舍(1、2、3、4、5、6、7、8、新1),1栋图书馆,2栋教学楼(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18栋办公楼(机关楼、学院办公楼、实验楼、校外附近的科技园),保洁总面积为232,468.08平方米,主要是所有楼宇的楼梯、电梯、大厅、走廊、公共卫生间、公共晾洗衣间、公共厨房、公共门窗玻璃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所有楼宇内的公共教室(学生上课用)、实验室、自习室、活动室、教师休息室、会议室、礼堂、剧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服务,毕业生离校后的腾空寝室卫生保洁服务,以及所有楼宇日常巡查和管理;
(3) 校园环境保洁及管理服务,保洁总面积为54万平方米左右,其中,硬覆盖面积******平方米左右(主要包含主次干道、庭院路、甬路、体育运动设施、休闲活动场所、广场硬地、停车场地、楼周边硬地、主要台阶等占地),软覆盖面积******平方米左右(主要是草坪及其他绿地软覆盖面积的日常垃圾清捡和协助甲方雇佣的绿化服务公司开展季节性清理落叶),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要求校园全覆盖、全天候、全面保洁,校园内主次干道、道路和各种广场、停车场硬地等必须每天清扫,其它范围全天候保洁。
★1.1.2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主要是项目服务整体运营管理,楼宇管理服务,报修中心管理服务,收发室管理服务,宿舍综合服务(含安全保卫及门禁管理),教师休息室及公共教室管理(负责教师休息室的管理和公共教室的借还,教师上课用麦克、粉笔、黑板擦等设备的管理);
(2)卫生保洁服务,主要是楼宇的室内保洁(楼梯、电梯、大厅、走廊、公共卫生间、公共晾洗衣间、公共厨房、公共门窗玻璃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所有楼宇内的公共教室(学生上课用)、实验室、自习室、活动室、教师休息室、会议室、礼堂、剧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服务),校园环境保洁(所有道路含人行小道和硬覆盖,绿篱草地等软覆盖场所,广场,车场,过街天桥,后山从一环至三环道路及活动场所,校内和后山的人工湖等环境保洁养护服务和冬季除雪服务),楼宇的室内外四害消杀以及消毒消杀,电梯保洁,暗渠暗道卫生管理综合服务,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及垃圾收集、清运(含生活垃圾、固体垃圾、建筑垃圾)服务,校园内违规违法乱搭乱建情况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校园内建筑垃圾、有害垃圾、危险化学品、实验制剂、放射性实验用品等乱丢乱弃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取证;
(3)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服务,主要是楼宇内水电暖设施(不包括暖气主管道维修)、门窗(不含玻璃更换白钢焊接)、楼梯扶手、教学和办公用桌椅、公共教室内基本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寝具及室内基础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运行和维修,高低压配电房、水泵房等水电设备运行管理服务(含每年二次的水池清洗,由乙方找专业的公司清洗并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支付),防寒保温门帘、冬季门窗缝隙的防寒封堵的维修和维护以及供暖期间楼宇内供暖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甲方公共浴池等维护和维修(不包含甲方外委经营性项目例如31国际酒店、绿茵餐厅、桃园餐厅、绿茵浴池);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1.3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服务建筑物一览表(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序号 | 楼宇及区域 | 建筑面积(㎡) | 楼层 | 属性 | 备注 |
1 | 图书馆(0号楼) | *****.00 | 5 | 办公阅读 | |
2 | 博学楼(一号楼) | *****.15 | 6 | 教学楼 | 1号教学楼 |
3 | 明德楼(二号楼,含礼堂、校史馆) | *****.00 | 6 | 教学办公 | 2号教学楼、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 |
4 | 机关楼(十八号楼) | 9853.00 | 5 | 办公楼 | 校部办公楼 |
5 | 博观楼(三号楼) | *****.01 | 6 | 实验办公 | 化工学院、土木学院办公及实验 |
6 | 明信楼(四号楼) | *****.01 | 6 | 实验办公 | 机械学院、工商学院办公及实验 |
7 | 博识楼(五号楼) | *****.01 | 6 | 实验办公 | 软件学院、外语学院、经法学院办公及实验 |
8 | 明贤楼(六号楼) | *****.01 | 6 | 实验办公 | 材冶学院、理学院办公及实验 |
9 | 博采楼(七号楼) | 3588.00 | 5 | 实验办公 | 矿业实验楼 |
10 | 明睿楼(八号楼) | 8221.00 | 5 | 实验办公 | 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团委、材冶实验室 |
11 | 博爱楼(九号楼) | *****.00 | 5 | 教学办公 | 后勤处、矿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12 | 明礼楼(十号楼) | 7698.50 | 5 | 教学办公 | 应用技术学院 |
13 | 博闻楼(十一号楼) | *****.00 | 5 | 教学办公 | 电信学院办公 |
14 | 明远楼(十二号楼) | 4890.77 | 5 | 实验办公 | 材冶学院(原高镁学院办公) |
15 | 十四号楼(建艺实训楼) | 2628.00 | 2 | 实验楼 | 建艺实训楼 |
16 | 十六号楼(特种实验楼) | *****.32 | 4 | 实验办公 | 化工、材冶特种实验室 |
17 | 博艺楼(十九号楼,含小礼堂) | 4933.00 | 3 | 教学办公 | 艺术学院办公 |
18 | 工程中心(34号楼,创新学院) | *****.00 | 5 | 实验办公 | 创新学院办公及实验 |
19 | 工程实训楼(新)(大创中心) | *****.45 | 5 | 实验办公 | 大创中心、七彩化学公司 |
20 | 7号房(锅炉房改体育中心) | 4500.00 | 3 | 实验办公 | 体育部办公及教学 (锅炉房改) |
21 | 博智楼(十三号楼) | 7942.90 | 6 | 教学楼 | 研究生教学楼 |
22 | 博远楼(二十九号楼) | 5131.82 | 6 | 教学办公 | 研究生院办公、国际交流学院办公教学 |
23 | 二十四号楼(科技园) | *****.11 | 5 | 实验办公 | 校外科技园 |
24 | 一舍 | 3612.5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25 | 二舍 | 5708.6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26 | 三舍 | 4315.0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27 | 四舍 | *****.00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28 | 五舍 | 6251.54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29 | 六舍 | 5875.0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0 | 七舍 | 5674.40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1 | 八舍 | 5875.0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2 | 九舍 | 6369.06 | 7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3 | 十一舍 | *****.00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4 | 十三舍 | *****.00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5 | 新建1舍 | *****.83 | 8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6 | 新建2舍 | 5043.0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7 | 新建3舍 | 5043.00 | 5 | 宿舍 | 学生宿舍 |
38 | 18号房(冶金汽车库) | 384.00 | 1 | 库房 | |
39 | 14号房(冶金车库) | 520.00 | 1 | 库房 | |
40 | 24号房(化学药品库) | 100.00 | 1 | 库房 | |
41 | 26号房 | 192.40 | 1 | 库房 | |
42 | 20号房(原科技园厂房) | 565.75 | 1 | 库房 | |
43 | 2号房(镁合金) | 1518.00 | 1 | 库房 | |
44 | 10号房(原冶金锅炉房) | 843.40 | 1 | 库房 | |
45 | 8号房(原冶金食堂) | 1323.30 | 1 | 实验楼 | |
46 | 4号房(煤化工中心) | 574.00 | 1 | 库房 | |
47 | 6号房(机械创新实验室) | 360.00 | 1 | 实验楼 | |
48 | 16号房(悬挂厂厂房) | 1269.80 | 1 | 实验楼 | |
49 | 11号房(训练馆) | 2634.00 | 1 | 篮球馆 | |
50 | 12号房(东区变电所) | 151.20 | 1 | 变电所 | |
51 | 二十二号楼(印刷厂小楼) | 459.20 | 1 | 厂房 | |
52 | 28号房(东区水泵房) | 39.80 | 1 | 水泵房 | |
53 | 十五号楼(校医院) | 1099.00 | 2 | 校医院 | |
54 | 3号房(鞍大水泵房) | 108.00 | 1 | 水泵房 | |
55 | 21号房(西区水泵房) | 30.55 | 1 | 水泵房 | |
56 | 19号房(西区变电所) | 70.85 | 1 | 变电所 | |
57 | 1号房(中心变电所) | 490.00 | 1 | 变电所 | |
58 | 5号房(体育场水泵房) | 150.00 | 1 | 水泵房 | |
59 | 22号房(东门门卫) | 50.00 | 1 | 门房 | |
60 | 15号房(老西门门卫) | 44.65 | 1 | 门房 | |
61 | 0号房(正门门卫) | 100.00 | 1 | 门房 | |
62 | 23号房(西门) | 48.50 | 1 | 门房 | |
63 | 31号楼(国际酒店) | *****.00 | 6 | 交流中心 | |
64 | 风雨操场下的建筑物 | 1000.00 | 1 | 基础设施 | |
65 | 新建4舍 | 4900.11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66 | 新建5舍 | 4900.11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67 | 新建6舍 | 4900.11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68 | 新建7舍 | 4900.11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69 | 新建8舍 | 4900.11 | 6 | 宿舍 | 学生宿舍 |
70 | 新建食堂 | 8309.37 | 4 | 食堂 | |
合计 | ******.31 | | | |
1.1.4楼宇的室内保洁及管理服务建筑物一览表(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序号 | 服务楼宇及区域 | 建筑面积(㎡) | 楼层 | 门厅走廊楼梯清扫面积(㎡) | 公共卫生间个数 | 公共教室个数 | 公共教室清扫面积(㎡) | 清扫测算面积(m2) | 备注 |
1 | 图书馆(0号楼) | *****.00 | 5 | 6800 | 10 | 21 | ***** | *****.00 | 办公阅读 |
2 | 博学楼(一号楼) | *****.15 | 6 | ***** | 48 | 115 | ***** | *****.00 | 教学楼 |
3 | 明德楼(二号楼,含礼堂、校史馆) | *****.00 | 6 | ***** | 62 | 54 | 9070 | ****0.00 | 教学办公 |
4 | 机关楼(十八号楼) | 9853.00 | 5 | 2584 | 10 | | | 2584.00 | 办公楼 |
5 | 博观楼(三号楼) | *****.01 | 6 | 4272 | 24 | 46 | 2686 | 6958.00 | 实验办公 |
6 | 明信楼(四号楼) | *****.01 | 6 | 4272 | 24 | 47 | 3176 | 7448.00 | 实验办公 |
7 | 博识楼(五号楼) | *****.01 | 6 | 4272 | 24 | 28 | 2966 | 7238.00 | 实验办公 |
8 | 明贤楼(六号楼) | *****.01 | 6 | 4272 | 24 | 28 | 2610 | 6882.00 | 实验办公 |
9 | 博采楼(七号楼) | 3588.00 | 5 | 945 | 5 | 1 | 50 | 995.00 | 实验办公 |
10 | 明睿楼(八号楼) | 8221.00 | 5 | 4232 | 10 | 1 | 120 | 4352.00 | 实验办公 |
11 | 博爱楼(九号楼) | *****.00 | 5 | 3608 | 20 | 17 | 1730 | 5338.00 | 教学办公 |
12 | 明礼楼(十号楼) | 7698.50 | 5 | 2600 | 14 | 40 | 3000 | 5600.00 | 教学办公 |
13 | 博闻楼(十一号楼) | *****.00 | 5 | 7183 | 20 | 33 | 1842 | 9025.00 | 教学办公 |
14 | 明远楼(十二号楼) | 4890.77 | 5 | 800 | 10 | 22 | 2900 | 3700.00 | 实验办公 |
15 | 十四号楼(建艺实训楼) | 2628.00 | 2 | 440 | 2 | 1 | 800 | 1240.00 | 实验楼 |
16 | 十六号楼(特种实验楼) | *****.32 | 4 | 1800 | 12 | 46 | 2378 | 4178.00 | 实验办公 |
17 | 博艺楼(十九号楼,含小礼堂) | 4933.00 | 3 | 2714 | 6 | 6 | 895 | 3609.00 | 教学办公 |
18 | 工程中心(34号楼,创新学院) | *****.00 | 5 | 9000 | 30 | 92 | 4500 | 13500.00 | 实验办公 |
19 | 工程实训楼(新)(大创中心) | *****.45 | 5 | 6123 | 15 | 80 | 3000 | 9123.21 | 实验办公 |
20 | 7号房(锅炉房改体育中心) | 4500.00 | 3 | 1170 | 6 | | | 1170.00 | 实验办公 |
21 | 二十四号楼(科技园) | *****.11 | 5 | 2900 | 14 | | | 2900.00 | 实验办公 |
22 | 一舍 | 3612.50 | 5 | 680 | 10 | | | 3612.50 | 宿舍 |
23 | 二舍 | 5708.60 | 5 | 2310 | 10 | | | 5708.60 | 宿舍 |
24 | 三舍 | 4315.00 | 5 | 420 | 5 | | | 4315.00 | 宿舍 |
25 | 四舍 | *****.00 | 6 | 2220 | 16 | | | *****.00 | 宿舍 |
26 | 五舍 | 6251.54 | 6 | 2136 | 12 | | | 6251.54 | 宿舍 |
27 | 六舍 | 5875.00 | 5 | 1050 | 10 | | | 5875.00 | 宿舍 |
28 | 七舍 | 5674.40 | 6 | 1560 | 12 | | | 5674.40 | 宿舍 |
29 | 八舍 | 5875.00 | 5 | 1050 | 10 | | | 5875.00 | 宿舍 |
30 | 新建1舍 | *****.83 | 8 | 2424 | 16 | | | *****.83 | 宿舍 |
合计 | 232468.08 | |
1.2物业管理服务总体要求
1.2.1乙方根据各级教育行政主管单位、卫生及其他行政机关和甲方有关规定,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物业开展本合同的服务内容,为甲方师生营造安全有序、卫生整洁、和谐文明的学习和工作科研环境,为甲方的发展提供快速响应、保障有力的优质后勤保障服务(具体内容、要求、标准见本合同其他相关条款)。
1.2.2乙方严格遵守辽宁省、鞍山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分类管理规定,按甲方属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配置校园垃圾分类桶等设施(配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规范、科学管理校园垃圾,确保垃圾分类符合政府有关要求,对生活垃圾、固体垃圾、建筑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桶完好干净整洁,随时迎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应达到良好或以上水平。
1.2.3乙方应全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安全健康认证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优化物业管理服务,创优质服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提交给甲方报备,并全面贯彻执行。积极保障水电正常供应,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等节能降耗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甲方制定的系列节能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并使管理的物业保值、增值。
1.2.4乙方需确保四害消杀、消毒灭虫、清除四害孳生地,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的四害消杀相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灭四害工作的安排充分考虑学校工作生活秩序,不影响师生正常上课与作息;乙方要在甲方的培训下不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毒消杀工作(具体四害消杀和室内外环境消毒消杀的频次和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执行)。
1.2.5乙方协助、配合甲方做好各类物业管理服务。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甲方管理机构对乙方有直接指挥权,乙方需做出承诺:乙方可随时协助甲方调配其他岗位保洁、病媒防控物业水电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及会务接待等各工种人员共50名以上(其中保洁人员不少于30人,负责搬运人员不少于10人)。
1.2.6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团队驻场人员均担负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整洁的责任,每个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有义务主动发现校园物业存在的不良情况及问题,并及时上报至乙方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部门,乙方需立即按合同规定妥善处置存在问题,超过12小时未解决需以文字形式出示说明并附上解决需要时间及原因至甲方监管部门;乙方需提供全体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参与日常巡查发现汇报不良物业情况工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1.2.7甲方对校园环境治理要求精细化管理,要求物业管理服务具有高标准、高水平管理措施。乙方应根据该项目的管理特点尽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品质和师生满意度,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信息化、大数据、数字化、智慧化等技术应用方案。有管理创新举措(如含有物业保值增值管理运营方案、考勤信息管理、维修调度管理、访客信息管理等功能),充分发挥高科技在管理中的作用,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1.2.8乙方需保证保持节假日时间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
1.2.9乙方在人员配置方面须优质高效、按需配备和相对固定,在拟定组织架构设置、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时,能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和管理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质价相符的优质服务。
1.2.10乙方物业管理服务执行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核标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2.11乙方建立物业管理服务24小时线上线下联动的物业管理服务热线平台,实时接收师生的意见建议,以最快速度响应师生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
1.2.12本项目岗位人员配置总数至少为203人。在乙方进场服务后,如乙方在投标承诺的基础上再增加现代化的工具和互联网+技术,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允许乙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的数量调减,调减后的总人数不得低于总数(203人)的80%。调减人员的费用与投入设备和技术的费用要基本相符。人员费用按投标报价明细确定。如有调整方案,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乙方人员违规缺岗处理。
1.2.13重大节日或者大型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校庆、毕业季、开学季、大型体育、文化、艺术、课外学术科技赛事、学校组织的大型招聘会、考试或者会议等)时,提供以下无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指挥,且辅助甲方进行桌椅搬抬及摆设、搬运摆设布置花卉植物等活动场地布置,以及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应急加强水电保障、消防设施巡查、环境卫生保洁、活动场地布置及清理等工作。
1.2.14甲方需配置技术过硬的信息化技术人员,保障所有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各类工作信息和数据免遭破坏,完整留存。
1.2.15乙方认真做好物业情况巡查,汇总各类问题,统计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房、水泵房巡查记录及设备运行信息统计、总高压电房电表及总进水水表每月抄表、公共区域照明系统信息统计等,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以及合同外的维修和维护计划,为乙方和甲方做好各自的专项方案和预算提供依据。同时配合甲方全程监管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电气设备维保、电梯维保等专业外包以及学生宿舍生活热水的供应及维保、各类能源计量及收费系统等的服务质量,并为以上维保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施工交叉协调、维保及维修现场确认等等。
1.2.16乙方在开展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中须合法用工,规范管理,承担一切劳动用工过程产生的劳资纠纷责任,如出现甲方因本项目劳动用工纠纷而被司法机关列为被申请人,甲方因此需派员、聘请律师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7所有员工应分岗位类别统一服装。
1.2.18乙方须免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要现代化的工具、物品、设备设施等,并需向甲方提供投入实际作业的设备有效购置票据或租用合同。
1.2.18.1综合管理服务方面的行政办公物品及设施设备,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物资存放柜等各种必要物资;
1.2.18.2提供保洁服务方面的保洁工具及现代化设备设施,如:扫路车、高压冲洗车、洗地车、吸尘机、铝合金梯、垃圾车、高压水枪、吹风机、吸水机、晶面机等;“灭四害”服务由防疫站和学校爱卫会办公室主导并提供专业消杀药品,物业人员在爱卫会的指导下操作完成。
1.2.18.3提供工程与设备服务方面的维修维护工具及现代化设备设施,如:冲击钻、手电钻、吹风机、角磨机、交流焊机、砂轮机、台虎钳、电动抽油泵、潜水泵、斜口锯、台钻、维修升降云梯、排水泵、电力维修专业工具、热熔焊机、电缆故障测试仪、升降梯、电焊机、测管道漏水仪器等设备等各种必要物资;
1.3 物业服务外包项目人员配置汇总表
序号 | 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个)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36人) |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 1 | |
2 | 物业管理副经理 | 2 | 其中1人负责维修服务 |
3 | 楼宇管理主管 | 8 | |
4 | 校园环境保洁主管 | 1 | |
5 | 收发室管理员 | 2 | |
6 | 24小时报修中心管理员 | 2 | |
7 | 24小时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员 | 20 | |
8 | 卫生保洁(125人) | 室内保洁员 | 105 | 图书馆、1号和2号教学楼,每层楼至少配备1人 |
9 | 室外保洁员 | 20 | |
10 | 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42人) | 电工 | 10 | |
11 | 水暖工 | 15 | |
12 | 木工 | 5 | |
13 | 24小时水泵房设备运行管理工人 | 6 | |
14 | 24小时变电所设备运行管理工人 | 6 | |
| 总计(人) | | 203 | |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必须依照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各项细则规定进行。乙方必须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并向甲方汇报,工作效果必须符合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中的相应用户需求的要求和标准、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及承诺内容。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2.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方面
2.1.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方面人员配置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配置人数(人) |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方面 |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 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面工作。 | 1 |
物业管理副经理 | 协助经理落实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其中,1人专职负责维修服务。 | 2 |
楼宇管理主管 | 负责楼宇内及楼宇周边300米以内的卫生检查监督、防火防水防盗安全检查监督、设施安全巡查、设备检修及齐备监管、信息化工作、人员培训等楼宇的物业维修统筹管理工作。 | 8 |
校园环境保洁主管 | 负责校园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 | 1 |
收发室管理员 | 负责全校师生信件、报刊、杂志订阅分发工作。 | 2 |
24小时报修中心管理员 | 负责后勤报修中心前台、信息化工作、校园物业设施报修受理、污水反冒、卫生脏乱等不良物业问题或突发事件或师生应急诉求物业管理服务的每天24小时即时响应与处置,提升师生满意度。 | 2 |
24小时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员 | 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住宿信息管理,巡查防火防水防盗安全情况,巡查设备设施并及时报修;负责房间及床位统计、卫生检查监督、文明住宿督导、钥匙管理;负责落实甲方提供的学生床位安排及调宿计划,以及临时住宿安排。 | 20 |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人员合计 | 36 |
2.1.2工作内容及要求
2.1.2.1根据物业管理工作需要管好用好物业管理档案、文件资料(维修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学生宿舍使用安排资料,房屋资料、设施设备资料等)。
2.1.2.1.1建立完整的物业维修档案并做好维修记录。
2.1.2.1.2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对维修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础设施实现信息化管理,宿舍及床位管理实现自动化和网络化,能够实现校内宿舍综合服务、人员调配等联网作业。
2.1.2.1.3建立完整的改扩建、安装资料档案:包括校内各单位经过甲方批准进行的二次装修、改建扩建、安装设备的资料档案。
2.1.2.1.4建立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记录档案。
2.1.2.1.5建立工作文件交接记录。
2.1.2.1.6协助爱卫会建立卫生防疫工作记录。
2.1.2.2建立物业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监督制度。
2.1.2.2.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
2.1.2.2.2建立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和创优计划。
2.1.2.2.3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自查自纠制度;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有周、月、学期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寒暑假工作计划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与考核方法。
2.1.2.2.4有详细的各专业工作监督制度,对管理、保洁、工程各专业各项工作进行做到定期检出,随机抽查。
2.1.2.3建立并落实各项服务制度、行政服务、资源使用管理等方面内容。
2.1.2.4建立网上报修或者联合甲方建设的网上报修系统、监管及服务系统。
2.1.2.5建立所有物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运作系统,并负责该系统与甲方智能化校园建设系统连接便于优化管理及监管工作。
2.1.2.6人员配置及管理(含工资台帐、社会保险、岗位培训等)。
2.1.2.7接受和处理投诉,调解与物业相关的纠纷等。
2.1.2.8负责处理物业管理办公室综合事务,设置24小时服务电话及网上实时互动平台,对校园物业报修、排水管网污水反冒、校园卫生脏乱、公共区域杂物乱摆放等不良物业问题或突发事件或师生应急诉求物业管理服务的24小时即时响应与处置,提升师生满意度(提供科学合理、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投标时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2.1.2.9做好门、锁、窗、天花板、墙壁、地面、栏杆、楼梯、扶手、天台、消防箱、路灯、电铃、电源开关箱、教学及办公用桌椅、洗手间设施、水电暖设施、公共教室内基本教学设施、学生宿舍寝具及室内基础设施等所有物业不良问题24小时报修受理及规范处置,乙方需制定24小时报修受理处置工作方案并报给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2.1.2.10.协调安保人员做好在校师生规范用电宣传督查工作,在巡查中及时制止教职工办公室违规用电,学生在宿舍内电动车充电,违禁电器使用等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后勤处反应。
2.1.2.11学生毕业、回迁、新生入学等学生宿舍清理、开荒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对保洁范围内楼宇开展深度卫生保洁。
2.1.2.12迎新、重大会议、重大节日、校庆等活动的配合工作(含景观布置)。
2.1.2.13抢修及修缮工程的配合性工作、经批准的教职工、学生活动等临时接电接水工作等。
2.1.2.14建立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和创优计划。
2.1.2.15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自查自纠制度;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有学期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的落实措施与考核方法。
2.1.2.1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1.2.17资源使用管理,能源节约管理项目主要由物业公司管理部门协调督促各个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完成,目的在于减少或杜绝浪费与节约使用。
2.1.2.18对于生活区范围内的地下水管网的跑冒滴漏现象,应在6个小时内做出有效反应。
2.1.2.19对公共照明、公共用水(洗手间等)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细致可行,责任落实到人,执行到位。
2.1.2.20每周监控水电使用情况,并作台账记录以备检查。
2.1.2.21每月定期上报后勤处关于维修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尤其是办公楼、教学楼宇、学生宿舍的水电分析报告,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加以分析说明,制定改进措施加以落实。
2.1.2.22全力配合推广新节能项目的实施,加强人员培训,掌握新技术的应用与管理。
2.1.2.23乙方协助甲方对公共区域用电管理实行浪费惩罚的措施,在合同生效期间,公共区域用电须比上年同期相比降低。
2.1.2.24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设施设备使用和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及规定,落实责任人。
2.1.2.25做好学生宿舍备用钥匙管理及空房源钥匙管理。
2.1.2.25.1学生宿舍备用钥匙管理直接影响到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因此,备用钥匙使用须按甲方职能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做到细致、严谨、准确。
2.1.2.25.2认真核对借用人的有效证件,核查借用人住宿栋号和房号,有效证件与住宿房间不符,不准借用。
2.1.2.25.3严格借用登记制度,用后及时归还。
2.1.2.25.4凡动用备用钥匙进行维修作业,学生宿舍无人时,须派保安人员跟场,确保学生宿舍人身财产的安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并登记。
2.1.2.25.5凡是使用备用钥匙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其他工作时,须得到批准并登记,学生不在宿舍时,甲方须派两人以上才能进入学生宿舍。进入女生宿舍时须有女性工作人员陪同。
2.1.2.25.6配合甲方做好毕业生宿舍钥匙回收、核对、标记、存放工作。
2.1.2.25.7制定钥匙专柜,对钥匙进行关锁,设定管理责任人。
2.1.2.26配合甲方做好日常学生宿舍监管与考核。
2.1.2.27做好内部考勤、巡查、问题处理、数据信息变更等工作台账。
2.1.2.28积极组织、协助甲方开展的学生后勤实践活动(含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劳动教育培训、勤工助学、学生参与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管理及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等实践)。如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等进行民意调查、巡查、评比等;乙方应协助组织甲方学生参与了解物业管理服务实践的活动;乙方主动改善人、财、物等条件配合学生实践活动等。
2.1.2.29做好物业管理综合服务方面、卫生保洁服务方面、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方面三个方面整体人员的协调联动工作,消除整体物业管理服务内部推诿扯皮。
2.1.2.30做好日常宿舍综合服务工作。保证每日24小时均有宿舍综合管理员值班,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资产和人身财产安全。
2.1.2.30.1根据甲方学生住宿计划方案,落实宿舍房源床位配备,执行学生住宿、调宿、退宿安排;卫生检查监督、文明住宿督导;宿舍防火防水放到安全检查;宿舍设备设施完好情况检查;配合甲方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2.1.2.30.2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坚持“三服务,三育人”宗旨,把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理念融入日常宿舍综合服务管理工作中,宿舍综合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好的文化素质和修养,形象举止须能给学生带来示范引领作用。
2.1.2.30.3宣传学生宿舍线上报修软件的使用,且做好学生宿舍线下报修的工作。
2.1.2.30.4配合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对学生垃圾分类摆放进行日常监督。
2.1.2.30.5根据甲方学生住宿规划要求,做好学生宿舍房源管理,维护正常宿舍秩序,包括生活秩序管理、公共秩序管理、单车棚管理、宿舍纪律的维持等。
2.1.2.30.5.1配合甲方,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法规教育。
2.1.2.30.5.2指导和教育学生做好日常防火、防盗、防骗、防疫和安全用电工作。
2.1.2.30.5.3督促学生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2.1.2.30.5.4协调学生宿舍内部矛盾纠纷和宿舍的调整工作。
2.1.2.30.5.5协助制定学生宿舍各项管理条例和内务卫生评比办法。
2.1.2.30.5.6监督宿舍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宿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1.2.30.5.7根据需要配合甲方适时组织查房、查夜等检查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
2.1.2.30.5.8每周进行安全用电、用水检查工作。
2.1.2.30.5.9遇突发事情发生,值班管理人员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报告甲方职能部门,如情况紧急应同时直接报警(110、120或119等);主管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或协调处理问题。
2.1.2.30.5.10做好空置房的卫生清理工作。
2.1.2.30.5.11每月按时张贴学生宿舍电费交费提示。
2.1.2.30.5.12监督灭四害、消毒工作、清理病媒孳生地。
2.1.2.30.5.13热情接待来访者;巡逻有无推销等校外(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发现学生有推销行为的应及时劝阻,并报甲方指定部门处理。
2.1.2.30.5.14建立凭证出入宿舍制度,轮查有无异性留宿的现象。
2.1.2.30.5.15根据实际需要为学生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保洁、衣物缝补项目,但须经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及报备。
2.1.2.30.5.16负责监督、制止学生宿舍内私自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2.1.2.30.5.17协助甲方职能部门分配学生房间与床位,严禁擅自调换。
2.1.2.30.5.18入住学生或其它使用人的基本情况登记工作并记录联系方式。
2.1.2.30.5.19搞好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
2.1.2.30.5.20负责毕业生宿舍窗帘的拆装的工作。窗帘清洗工作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乙方配合落实)
2.1.2.30.6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员值班时间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脱岗、不迟到早退、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1.2.30.7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宿舍综合服务管理细则,使学生在校住宿有章可循,使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经常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健康。
2.1.2.30.8做好日常宿舍楼内外卫生及设备设施不良情况摸查,发现不良及可疑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
2.1.2.30.9学生宿舍床位管理,按甲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涉及学生宿舍床位安排和宿舍搬迁调整的相关工作。
2.1.2.30.10学生宿舍维修监管,负责监管宿舍改造,宿舍围栏翻新、宿舍翻新改造、公厕改造、寝具更新及维修等业务监管工作,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1.2.30.11协助做好来访人员询问,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来访人员若长时间没有出来,值班人员应及时到宿舍询问原因并催促离开。
2.1.2.30.12认真做好楼栋的公共区域巡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堆放杂物。
2.1.2.30.13按规定时间供电、关电。配合甲方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有否使用违章电器检查及处置,一经发现及时收缴,作好记录,并将有关违纪的人和事及时向甲方职能部门领导报告。
2.1.2.30.14每周做好公共卫生的巡查,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内整洁和宿舍区干净,出现公共卫生没清理应及时向甲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反映。
2.1.2.30.15负责宿舍的物业管理,经常检查各宿舍的门窗、玻璃、桌椅及其它财产损坏情况,及时按规定报修及监管维修。
2.1.2.30.16值班期间学生宿舍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起哄、火灾、打架)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1.2.30.17巡逻制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2.1.2.30.17.1异性进入学生宿舍和外来人员借宿。
2.1.2.30.17.2学生带酒(啤酒和烈性酒)、易燃、易爆物品。
2.1.2.30.17.3损坏公物。
2.1.2.30.18负责监督执行宿舍晚熄灯制度。
2.1.2.30.18.1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犯甲方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
2.1.2.30.18.2监督学生遵守甲方有关作息制度,按规定时间执行熄灯监督等工作,每晚登记学生晚熄灯情况,做好晚熄灯信息的报送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惩罚晚熄灯行为的相关工作。
2.1.2.30.18.3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协助甲方职能部门做好对学生参与实践后勤工作、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协助做好文明宿舍评比工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宿舍生活环境。
2.1.2.30.19根据季节、气候及甲方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的告示和宣传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落实。
2.1.2.30.20随时了解学生需求,及时反映到乙方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部门与甲方职能部门。
2.1.2.30.21针对新发传染病病例宿舍的消毒服务,包括物表消毒与空气消毒。
2.1.3宿舍综合服务管理规定
宿舍综合服务全面配合甲方制定的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做好以下工作:
2.1.3.1建立学生住宿信息档案,使住宿生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
2.1.3.2甲方实行学生住宿统一管理制度,宿舍综合服务需安排调整学生的住宿并做好信息登记。
2.1.3.3监督学生在晚上熄灯前返回宿舍。
2.1.3.4辅助学生办理入宿、退宿、调换宿舍等手续。
2.1.3.5学生宿舍调整时,检查学生须缴清的各类费用、交回的公物。毕业离校时,对宿舍设施设备完整性进行清查和登记,收齐房间钥匙等公物,并监督学生按离校通知时间要求搬离宿舍。
2.1.3.6定时巡查各宿舍,检查有无私自调床位的现象,检查学生宿舍内有无擅自留宿人。
2.1.3.7教育学生节约水、电,做到人离关灯、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1.3.8乙方要杜绝甲方在学生宿舍区经商、贩卖、推销、张贴广告、派发传单、悬挂标语横幅等行为。
2.1.3.9宿舍综合服务需阻止学生饲养宠物,必要时上报甲方职能部门。
2.1.3.10严禁学生在宿舍区打麻将、赌博及其他危害公共秩序的活动。
2.1.3.11严格执行宿舍晚熄灯制度进行管理。监督学生要在熄灯时间内自行关闭室内照明灯光,禁止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
2.2卫生保洁服务方面
2.2.1卫生保洁服务总体服务范围
卫生保洁服务分版块进行保洁管理,为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楼内的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厕所、水房、墙面等),公共设施(电梯、楼梯扶手、宣传广告栏、垃圾桶、开水炉、门、窗、玻璃、消防设备等),公共教室,实验室,会议室,礼堂,教师休息室,图书馆自习室等保洁;校园环境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硬覆盖和软覆盖面积保洁;湖垃圾杂物打捞清理;四害消杀、消毒;垃圾分类、管理、监管及垃圾收集、清运等多块保洁区域,独立管理检查且相互联动的保洁机制,做到校园环境卫生保洁无死角。
2.2.2卫生保洁服务总需求
服务项目 | 工作内容 | 清洁标准 | 工作频率 |
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楼内公共区域(含公共教室、实验室、教室休息室、图书馆自习室) | 1.地面清扫垃圾 | 1.无垃圾、积尘、积水、污迹、杂物。 2.保持地面整洁、干净、公共区域保持窗明门净、无蛛网、无尘渍。 | 至少每日三次 |
2.拖净地面水渍、污渍 | 至少每日三次 |
3.收集和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容量不超过2/3 | 及时清理 |
4.清洁垃圾桶、垃圾箱表面 | 至少每日三次 |
5.抹净楼内玻璃的手印、污渍 | 至少每日三次 |
8.地面及时清理污渍及香口胶渍 | 至少每日三次 |
9.清洁指示牌、告示牌、护栏 | 至少每日二次 |
8.清理清洁区内乱张贴 | 至少每日二次 |
9.楼梯梯级拖抹、护栏抹尘 | 至少每日三次 |
10.定期除“四害”(含有学生宿舍内) | 至少每月二次 |
11.楼内低位玻璃的清洗 | 至少每周二次 |
12.墙身抹尘、污渍、印迹 | 至少每月二次 |
13.清洁墙身壁灯表面 | 至少每周二次 |
14.清洁消防箱内部、外部灰尘 | 至少每月二次 |
15.地面彻底清洗及消毒杀菌 | 至少每月二次 |
18.疏通下水道、沙井、公共房卫生间和下水道疏通 | 至少每月二次 |
19.公共教室、实验室、教室休息室、图书馆自习室室内保洁 | 至少每日早中晚三次 |
18.学生宿舍内公共生活设备设施表面清洁(直饮机、开水壶、洗衣机等),室内学生自助浴室保洁 | 至少每日早中晚三次 |
19.清扫毕业班搬空宿舍房间内部和学生宿舍调整房间的卫生,含阳台、洗手间、冲凉房卫生用具,须等学生本人清场离开及甲方宿舍后勤处检查、清理完毕后才能进场打扫卫生。(包括临时性住宿搬迁和宿舍调整) | |
电梯保洁 | 擦抹、清扫 | 无积尘、污迹、杂物及张贴物。 | 至少每日三次 |
公共洗漱间和卫生间保洁 | 1.抹净所有镜面、洗手盆及云石台面 | 达到无污渍、无积水、无臭味、无垃圾的标准。 | 至少每日三次 |
2.地台表面、尿池、厕盆清洁 | 至少每日四次 |
3.清理废物箱(筐) | 至少每日三次 |
4.抹、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 至少每日三次 |
5.洗手间地面拖抹 | 至少每日三次 |
8.抹净门、间隔、窗台等 | 至少每日三次 |
9.彻底清洁地台表面 | 至少每周二次 |
8.定期除“四害”、消毒 | 至少每月二次 |
9.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 至少每月二次 |
10.每次清洁时,巡查水电设施故障并及时报修 | 至少每日三次 |
楼体通道、架空层、楼外楼梯 | 1.地面清扫垃圾 | 无积尘,无杂物,目视干净、无污物;地面达到无污渍、无积水、无垃圾。 | 至少每日三次 |
2.清理地面污渍、油渍、水渍 | 及时清洁 |
3.栏杆、扶手、开关、插座表面清洁 | 至少每周二次 |
4.梯级拖抹 | 至少每日三次 |
5.走火通道通风口清抹 | 至少每周二次 |
8.消防设施外部抹尘 | 至少每周二次 |
9.天花板蜘蛛网、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 至少每月二次 |
8.定期除“四害” | 至少每月二次 |
天面、露台 | 1.天面、露台清扫垃圾 | 无垃圾、排水口无堵塞。 | 至少每周二次 |
2.天面、露台冲洗 | 至少每周二次 |
3.定期除“四害” | 至少每月二次 |
校园环境保洁服务范围内硬覆盖和软覆盖区域 | 1.道路清扫,保持道路干净、清洁 | 无垃圾、积尘、积水、污迹、杂物。 | 至少每日早中晚三次 |
2.绿化带、绿地楼体内绿化带保持干净、清洁 | 至少每日一次 |
3.对道路旁路灯等设备低位清洁(2米以下) | 至少每月二次 |
4.清洁路旁垃圾箱表面 | 至少每周一次 |
5.收集清理垃圾箱内垃圾 | 至少每日三次 |
8.宣传广告栏清洁 | 至少每月二次 |
9.定期除“四害” | 至少每月二次 |
8.楼宇和校园清除各类乱张贴 | 无张贴物和污迹 | 及时清除、清洗 |
排水沟、沙井、地漏 | 沙井、排污井及地漏的疏通与清淤、冲洗、清扫、清淤泥、污水和垃圾 | 无积水、垃圾和泥沙。 | 及时清理 |
保洁用具 | 清洗、消毒、拧干 | 无臭味 | 及时清洗 |
室外体育场所内外 | 清理积水、垃圾 | 无垃圾、积尘、污迹、青苔、锈迹、泥沙。 | 至少每日1次 |
垃圾房 | 清扫、清洗、消毒 | 墙面、天花无明显积尘和污迹、蜘蛛网、房外地面无垃圾、无异味。 | 及时清扫、清洗 |
礼堂、会议室 | 垃圾清扫、卫生保洁 | 根据甲方要求完成 | 按规定时段完成 |
乙方需采用信息化系统进行保洁人员考勤打卡、日常保洁工作在线打卡、外围保洁工作定位等。
2.2.3卫生保洁服务方面人员配置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人数(人) |
卫生保洁服务方面面 | 室内保洁员 | 负责楼内公共区域保洁,楼外300米以内环境保洁;宿舍保洁员负责学生宿舍的各类生活垃圾的运输、分类管理及监督工作 | 105 |
室外保洁员 | 校园环境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硬覆盖和软覆盖区域保洁;湖垃圾杂物打捞清理;暗渠暗道卫生 | 20 |
卫生保洁服务人员合计 | 125 |
2.2.4楼宇室内保洁服务工作范围和内容
2.2.4.1工作范围
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
2.2.4.2工作内容及要求
2.2.4.2.1楼宇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2.2.4.2.1.1大堂、走廊、楼梯、过道地面每天清洁3次,扶手每天清洁2次,上课时间巡回保洁,无垃圾杂物、污渍、灰尘。
2.2.4.2.1.2护栏、走廊玻璃窗户等,每周清洁2次,无污渍、无青苔,玻璃明亮。
2.2.4.2.1.3天花、大堂玻璃墙幕、窗户(花窗)每月清洁2次,无灰尘、污渍、蛛网。
2.2.4.2.1.4公共洗手间的厕槽、马桶、水台、地面及排水沟,每天至少清洁3次,上课时间巡回保洁,无污迹、无异味、无积水;门窗、间隔板等,每周清洁2次,无污渍、青苔,玻璃明亮。
2.2.4.2.1.5电梯地面、箱体内侧面、镜面及各层门套每天清洁3次,上班时间巡回保洁,无垃圾、积水、杂物、污渍、锈迹等,每月用钢油保养1次。
2.2.4.2.1.6楼梯间通道、外楼梯及平台每天清扫3次,上课时间内巡回保洁,每周拖洗2次,天台每周清洁2次。
2.2.4.2.1.7楼宇周边300米以内的内楼内庭、空地、单车停放处、甬路、通道、绿化带等每天清扫2次,无纸屑、烟头、垃圾、余泥、杂物、积水、树叶(尽可能减少路面的树叶数量),沟渠、沙井无堵塞、无蚊虫孳生,暴雨期间及时清疏排水口。
2.2.4.2.1.8清扫毕业班搬空宿舍房间内部和学生宿舍调整房间的卫生,含阳台、洗手间、冲凉房卫生用具,须等学生本人清场离开及甲方宿舍管理职能部门检查、清理完毕后才能进场打扫卫生(包括临时性住宿搬迁和宿舍调整)。
2.2.4.2.1.9如遇下雨、潮湿天气,主要出入口应配备放置防水垫或抽风机等除湿、防滑设施,并有防滑标识等。
2.2.4.2.1.10楼内适当位置设置可回收垃圾及有害垃圾等垃圾分类收集点,并有明显标识,每天收集清理一次,收集后按政府规定进行清运处理。
2.2.4.2.1.11楼宇改造后的深度保洁:配合甲方对楼宇改造后进行深度保洁,确保楼宇顺利投入使用。
2.2.4.2.2楼宇公共设施卫生保洁
2.2.4.2.2.1楼内及楼宇周边300米以内的各类垃圾桶、垃圾箱每天清洁3次,每周消毒1次,无垃圾溢出、乱张贴、异味、污迹等。
2.2.4.2.2.2楼内及楼宇周边300米以内的宣传栏、阅报栏、布告栏、门牌、走廊壁画、指示灯、消防栓、消防箱、灯具灯罩等每周清洁1次,无蛛网、灰尘、污迹。
2.2.4.2.2.3外墙,楼内及楼宇周边300米以内的电线杆以及围栏处等公共设施每天清理2次违规张贴物和悬挂物;
2.2.4.2.2.4每周对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卫生间通风风扇进行全面清洁一次,损坏及时报修。
2.2.4.2.2.5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补充摆设公共洗手间的卫生用品,整洁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2.2.4.2.2.6清洁楼内电梯。
2.2.4.2.3整体卫生保洁
2.2.4.2.3.1楼宇内及楼宇周边300米以内的公共区域、校道、绿化带内(所有绿地)、垃圾清扫、清运和卫生保洁。
2.2.4.2.3.2楼宇内外护栏、墙面、天花、大堂门窗外侧卫生保洁,巡查并及时报修。
2.2.4.2.3.3公共厕所冲洗、卫生保洁。
2.2.4.2.3.4楼宇及楼宇周边300米以内各类乱张贴清除清洁。
2.2.4.2.3.5保洁用具卫生清洁。
2.2.4.2.3.6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卫生防疫、灭蚊、白蚁防治、除“四害”放药喷药等。
2.2.4.2.3.7毕业生宿舍房内废弃物清理、垃圾清扫、卫生保洁。
2.2.4.2.3.8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设施的定期除尘清扫保洁。
2.2.4.2.3.9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各种下水道疏通,巡查并及时报修。
2.2.4.2.3.10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各类检查。
2.2.4.2.3.11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地方管理部门、甲方的业务检查及监督指导。
2.2.4.2.3.12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保洁时间:7:30至16:30;做好楼宇内外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并做到垃圾桶里随时满随时清理和转运。保洁时间包括定期保洁和巡回保洁。
2.2.5楼宇室外校园环境保洁工作范围和内容
2.2.5.1工作范围
校园环境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硬覆盖和软覆盖区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对湖边垃圾杂物进行打捞清理)。
2.2.5.2工作内容及要求
室外清洁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洪渠、排洪沟、天面、外墙、绿化带、湖边、湖内杂物、宣传栏、标识牌、路灯、室外桌椅、室外雕塑景观物、垃圾桶、垃圾箱、垃圾站等方面的清洁保洁。
2.2.5.2.1道路清洁保洁
2.2.5.2.1.1主要道路每天早中晚至少清扫3次,上班时间内(7:00至11:00,13:00至17:00;7:00至8:00完成第1次清扫)重要清扫点的巡回保洁,清理路面和路两旁的落叶及废弃物(包括无人认领的特种垃圾、建筑垃圾、仪器设备垃圾等),非上班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前完成清扫;路两旁绿化带、校园围墙、校门周边的保证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前完成日常垃圾的清捡清扫。
2.2.5.2.1.2每月清除路面油污、香口胶及路基寄生杂树苗等杂物1次。
2.2.5.2.1.3负责校园南部山上一环至三环道路及其两侧的保洁工作,包括山上采石场、观景台和休闲公园等晨练、健身场地的保洁工作;负责沿途垃圾箱的清理和垃圾清运排放工作(不准在山上掩埋或乱扔)。要求一环做到每天正常清扫,二环、三环酌情每周至少进行两次保洁。负责校园外科技园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洁工作。清除的垃圾、杂草、落叶、杂物等必须及时排放到垃圾堆放点或垃圾车上。
2.2.5.2.1.4负责包括各种道路和场地在内的所有硬覆盖区域的杂草清除工作;负责行道树盘、各楼根楼角在内的所有杂草的清除工作。
2.2.5.2.1.5负责公共场所设施损坏的报修工作,配合监督检查并汇报校园突发事件。如上、下水跑冒,构筑物、树木、垃圾箱、路灯杆等物品损毁,突发灾害等情况,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2.2.5.2.1.6负责雨雪天气校园机关楼院内、学院楼内环路、致远路和中心路积雪积水清理,负责校园内机关楼西侧、学院楼外环、7舍门前、9舍东侧、电信楼两侧等学校斜坡降雪后及时撒盐,负责各学院学生扫雪后道路和人行道的残留积雪积水的清理;负责寒假期间小型降雪的及时清理或较大降雪时校内主管路进行积雪清理。
2.2.5.2.1.7负责道路或硬覆盖维修后的协助恢复工作(如清理砖瓦石块、清除剩余残土、处理坑洼积水等现象);负责学校人工湖及山上蓄水湖边(保证安全情况下)及景观路清洁工作。
2.2.5.2.1.8负责义务维护学校大型招聘会、运动会、新生报到会等重要集会的现场保洁和善后现场清扫工作。根据情况具体集中安排人员突击完成。
2.2.5.2.2绿化带保洁
2.2.5.2.2.1每天清理1次,清理各类生活垃圾、碎石及建筑垃圾、废弃物等。
2.2.5.2.2.2后山粗放型管理绿地每周清理1次,清理各类生活垃圾、碎石及建筑垃圾、废弃物等,杜绝卫生死角。
2.2.5.2.3沟渠、沙井等清洁保洁
2.2.5.2.3.1楼前屋后的空地及排水沟每天清理1次,无积水。
2.2.5.2.3.2沟渠、沙井每周清理1次,无积叶、垃圾、无蚊虫孳生、表面无沙土淤泥堵塞;在雨季、雪季须及时清理井口的落叶和垃圾,保证排水顺畅。
2.2.5.2.4公共设施、构筑物的清洁保洁
2.2.5.2.4.1护栏、路标、宣传栏、路灯柱(2米以下)每两周清洗1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正门门脸的清理保洁,包括学校东西校门牌匾的不定期擦拭(长期保持干净),降雪过后及时清理积雪;负责校园内以过街天桥、宣传栏、路灯杆和垃圾箱等场所小广告的日常清理。
2.2.5.2.4.2各类塑像及景观物在校庆前两周完成清洗,干净、无污迹、青苔。
2.2.5.2.5垃圾桶、垃圾箱、垃圾站清洁保洁
上班期间巡回清理垃圾桶、垃圾箱、垃圾站内的垃圾及周围地面的垃圾,每周抹洗1次,干净整齐,无污迹异味;及时更换、补缺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桶、垃圾箱、垃圾站每周做消毒水拖洗1次,每月做1次消毒,无堆积杂物、无异味、无污迹、无四害(鼠、蝇、蚊、蟑螂)孳生,按政府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并按甲方要求每天清运到校外环卫部门指定地方处理。
2.2.5.2.6宣传栏、标识牌、室外桌椅每周1次进行全方位清洁,包括但不限于擦拭及去除乱张贴的污渍等。
2.2.5.2.7路灯每月2次低位清洁(2米以下)灯杆,包括但不限于擦拭及去除乱张贴的污渍等。
2.2.5.2.8如有上级领导参观或国检、校庆等活动,积极配合做好突击清洁工作。
2.2.5.2.9全面清理湖两岸可视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物,实现保洁全覆盖,每日1次;打捞水面漂浮垃圾、杂物等,每周1次。
2.2.6四害消杀、消毒工作范围和内容
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管理方法和标准,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协助对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进行四害消杀、消毒工作。
2.2.6.1工作范围
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
2.2.6.2工作内容及要求
2.2.6.2.1厕所、下水道出口、垃圾池、污物容器、雨水污水蓄积地等一切易于孳生和聚集蚊蝇的场所,应有完善的防范和杀灭措施,分别采取平整、清扫、冲洗、封闭等卫生措施,防止蚊蝇孳生、聚集。
2.2.6.2.2根据季节和气温变化协助甲方开展经常性喷杀,并采取设置毒饵、诱捕、诱杀、粘捕等多种方法进行控制杀灭。
2.2.6.2.3协助甲方消除蟑螂的栖息场所,运用毒杀、粘捕和喷洒药物等方法杀灭蟑螂,清除蟑螂虫尸、粪便、污渍。
2.2.6.2.4协助甲方控制老鼠、苍蝇、蟑螂、蚊子、白蚁、红蚂蚁等有害生物密度。
2.2.6.2.5协助甲方做好卫生基础设施和防鼠防蝇防蚁措施。
2.2.6.2.6消杀时间及频次:
每年4-11月期间:四害消杀频率为每周至少一次,具体依效果进行增加。
每年12—次年3月:四害消杀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具体依效果进行增加。
地面彻底清洗及消毒杀菌,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
2.2.6.2.7传染病疫情暴发时,按上级部门和甲方要求,做好生活区公共场所的消毒、消杀与通风措施。
2.2.7垃圾分类与垃圾清运工作范围和内容
乙方须遵守辽宁省、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以高效、环保的方法进行垃圾分类桶等设施设置,垃圾分类管理符合属地政府垃圾分类要求。对生活垃圾、固体垃圾、绿化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垃圾桶完好干净整洁,随时迎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达到良好或以上水平。
2.2.7.1工作范围
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外,校园环境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硬覆盖和软覆盖区域。
2.2.7.2工作内容及要求
2.2.7.2.1乙方需根据现行辽宁省、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甲方的校园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校园内所有生活垃圾排放点(含校园外科技园楼)的生活垃圾排放、清运工作,生活垃圾排放要集中清运到鞍山市垃圾排放场排放。
2.2.7.2.2乙方执行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时需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宁省、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确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监督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并于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的台账。
2.2.7.2.3乙方需要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2.2.7.2.4乙方应当建设有害垃圾集中点临时存放有害垃圾。有害垃圾集中点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要求。
2.2.7.2.5乙方应对根据服务区域内各责任区投放生活垃圾的类别、数量、作业时间等要求,配备相应的收集、运输设备和作业人员,把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运输至符合规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贮存点或者处置场所。
2.2.7.2.6乙方应对监督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并在车身清晰地标示所运输生活垃圾的类别标识。
2.2.7.2.7垃圾分类、垃圾收集与垃圾清运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
2.2.7.2.8乙方若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当要求投放人进行分类管理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标准分类管理的,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收集、运输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以拒绝接收。
2.2.7.2.9乙方设立分类管理员须熟悉垃圾的分类,将师生投放的垃圾按要求再次进行细致的分类管理。可回收物品要按要求分好类,称重并做好记录后,捆扎牢固,码放整齐;易腐垃圾确保沥干水份,确保分类管理合格,确保无杂质,称重后作好记录。
2.2.7.2.10乙方做好甲方垃圾分类的宣传,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宣传内容,培养和提高在校师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
2.2.7.2.11分类管理员在分类管理垃圾时尽量不要将垃圾散落在地上,确保日产日清。
2.2.7.2.12清运工作要迅速及时、全面彻底。每天须定时定点将各个垃圾桶内的垃圾折合成满桶,厨余垃圾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桶混合,并集中运送至处理中心,不得有遗漏。
2.2.7.2.13垃圾桶架子上不得有空缺,每运走一桶垃圾须替换上对应的空桶,桶架上的垃圾桶须要配备齐全并按要求摆放,最右边摆放厨余垃圾桶。
2.2.7.2.14保持垃圾桶的清洁卫生,将垃圾桶摆放点散落的垃圾清扫干净,确保周围地面干净整洁。
2.2.7.2.15对校内垃圾桶的损坏情况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损坏情况及时上报。
2.2.7.2.16清运工须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确保车内无异物、无散落垃圾,确保车辆的 干净整洁。
2.2.7.2.17建立责任区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2.2.7.2.18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生活垃圾投放人分类投放,并向生活垃圾投放人派发或者在生活垃圾投放点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
2.2.7.2.19监督责任区垃圾分类投放,对单位或者个人不符合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甲方职能部门处理。
2.2.7.2.20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2.2.7.2.21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经营权的垃圾分类收集单位。
2.2.7.2.22垃圾分类员对校内分类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类管理后运送至对应分类的垃圾收集站。
2.2.7.2.23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并按时向属地政府部门报送。
2.2.7.2.24校园垃圾处理费(实验、医疗垃圾处理费由甲方支付)。
2.2.7.2.24.1校园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清运出校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2.7.2.24.2有害垃圾(除实验、医疗垃圾外)的收集、处理、清运出校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2.2.7.2.24.3落叶、枯枝垃圾的收集、压缩、清运出校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2.7.2.24.4其他固体废弃物垃圾的收集、压缩、清运出校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2.8教师休息室和公共教室的管理服务
乙方负责甲方教学楼内的教师休息室和公共教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做好以下工作:教师休息室的卫生清扫;教师上课用的教学设备(麦克、粉笔、黑板擦等)发放和回收登记;学生、教师借用和返还公共教室的管理,借教室必须经过学校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才能借出;教学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和损坏报修工作;教师休息室内饮用水的管理,如更换、报修、定期清洗等工作;所有教室(包括智能教室)门锁和钥匙的管理,包括门锁的报修、借收登记,保证可实现对教室的关闭管理;教学楼内司令工作。
2.3维修服务方面
2.3.1维修服务范围
2.3.1.1维修维护范围
乙方负责甲方维修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的各种水电暖与土木基本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内容:
2.3.1.1.1室内公共区域的所有电源开关箱(含配件)、插座、照明灯具、开关、卫生间水咀、洁具、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学习生活设施等使用末端(含水路和电路接口)的日常巡查、维修维护、更换(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学习生活设施供应商或者厂家维保合同内的项目,以及运营商运营项目除外,另外,甲方配合支持乙方与供应商、厂家、运营商会商明确项目界面)。
2.3.1.1.2各类型路灯和室外运动场所钠灯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修。
2.3.1.1.3室外井盖、井篦更换。
2.3.1.1.4教学和办公楼内桌椅、公共教室内基本教学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房间内所有家具及其组件(含配件)巡查、维修、维护、更换,以及维修服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内外所有门、窗、锁及其他水电暖与土木设备设施巡查、维修、更换、维护。(经甲方审批同意专项批量更新更换的成套家具或者组件除外)
2.3.1.1.5为经甲方批准的各类活动提供临时用水用电。
2.3.1.1.6 单个办公室内的用水用电用暖线路维修、更换。
2.3.1.1.7水池清洗。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对校内已建或合同服务期内新建的水池进行每年做2次的清洗消毒(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每年寒、暑假对饮用水蓄水池(蓄水箱)安排专业公司各进行清洗一次),并将清洗现场照片及相关材料报甲方备案存档。
2.3.1.1.8各项节能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停水停电停梯通知通告等的打印、印刷、张贴。
2.3.1.1.9施工安全围蔽及监督。
2.3.1.1.10供水管道的滤网定期清洗、更换(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
2.3.1.1.11 各用电设备功能房的清洁保洁。
2.3.1.1.12 室内各用电设备末端控制箱检查、维修。
2.3.1.1.13 对楼顶供水管道保护层及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3.1.1.14 各排污性水泵的维修、保养、更换(乙方安排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更换,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
2.3.1.1.15 室内积水抽排。
2.3.1.1.16 排水(污)井和引水井的清污(乙方安排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更换,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排水(污)系统管网雨污分流治理日常巡查、保洁、工作,协助甲方办理排水(污)方面的许可证证及年审等达到政府相关要求。
2.3.1.1.17 强弱电井的房门维修、更换。
2.3.1.1.18 供水主管道开关水阀的保养、维修由甲方负责。
2.3.1.1.19建筑内和外、公共广场、平台、小市政道路、建筑内给排水、排污管道等已过基建报修期的全部现状维修维护(不含行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不含楼内埋墙埋地给排水、排污管的渗漏水维修;清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构件。
2.3.1.1.20另外,以下维修工作不含在乙方维修服务的范围:房屋的结构性漏水、不均匀沉降造成的大面积地面及墙面开裂、水土流失造成的大面积塌陷、运动场地设施及大面积的围网倒塌、围墙及挡土墙等结构损坏、外墙维修(含外墙批荡等饰面脱落及渗漏水)、房屋内部装修改造、须大型工程机械进场实施的维修工作、特殊高空作业以及甲方计划实施专项维修、翻新、改造工作内容的范围。
2.3.1.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范围
2.3.1.2.1项目服务区内的水、电、热、气等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巡逻、维修、维护及保养、节能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学校绿色·节约型校园建设,其中包括:各类水电设备设施、高、低压配电房设施、给排水设备、公共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的日常运行管理以及日常巡查等工作(甲方已单独外包或还在供应商维保期内的维保项目除外)。
2.3.1.2.2项目服务区域内所有的管网疏通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经人工、专业疏通机械、车辆等方式、方法疏通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报甲方组织开挖维修。如经甲方开挖后发现该部分排水排污管井完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建筑物接入小市政第1个集水井的排水(污)管(含该集水井)的开挖维修工作由乙方负责。2.3.3维修服务总需求
2.3.3.1维修方式
2.3.3.1.1乙方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废料清运、包验收等,甲方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3.3.1.2乙方须设置专门的巡查岗位负责日常巡查,同时收集其它岗位在其工作区域内发现的现状维修问题。发现问题须及时跟进落实,如甲方监管人员发现乙方巡查不到位、维修或抢修配合不及时等情况,将给予一次口头警告或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仍未改正的,将予以违约处罚。
2.3.3.1.3及时跟进落实甲方师生的日常报修,如甲方监管人员发现乙方对报修及存在问题维修不及时等情况,将给予一次口头警告或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仍未改正的,将予以违约处罚。
2.3.3.2维修质量标准及材料要求
2.3.3.2.1维修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
2.3.3.2.2项目使用的工程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须按维修更换内容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进行选用,如甲方原材料的品牌没有相应的型号规格,应报告甲方,在甲方允许的品牌范围内为乙方提供维修材料。全部使用的维修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且能满足节能要求。
2.3.3.3服务要求
2.3.3.3.1工作要求
2.3.3.3.1.1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密切配合各部门日常工作,如涉及影响范围较大的维修工作还要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2.3.3.3.1.2施工时间要求:上午8:00-12:00,下午14:00-22:00;特殊情况除外。
2.3.3.3.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3.3.3.2.1乙方须执行甲方属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须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3.3.3.2.2维修过程要按规范做好维修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设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和文明施工,不对校园环境造成污染,出现因维修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3.3.3.2.3维修区域需主动围蔽并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告示,公告维修内容、维修单位、工期、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2.3.3.3.3服务内容
2.3.3.3.3.1负责各高、低压配电房设施的日常巡查、常规性的维护和操作,并做好各类技术表格的记录;双回路供电系统或自备电源应按规程正确操作;故障停电,及时发通知或告示,并尽快恢复供电;确保重大集体活动的水电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后勤处和相关专业公司做好变配电高低压设备设施的专项维护保养、检修、年检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的职能部门汇报。
2.3.3.3.3.2负责供水加压站设备的日常巡查、常规性的维护和操作,(不含设备的维修),做好配合及各类技术表格的记录备查工作;熟悉管辖范围供水加压站设备设施及供水管道走向情况,并作具体日常管理,杜绝违章操作,保证供水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管辖范围内供水加压站设备设施及供水管道运行监视,协作后勤处和相关专业公司做好供水设备设施的专项维护保养、检修、年检等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供水加压站设备设施及供水管道异常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协助各项抢修、检修、试验和验收;爱护设备设施、保持加压站内及设备设施的整洁及房间内清洁。
2.3.3.3.3.3协助甲方校园内公共区域的电设施及设备(含小市政路灯)的日常巡查工作。
2.3.3.3.3.4协助校园范围内公共区域的供水供暖设施及设备(含埋地市政供水管网)的日常巡查工作。
2.3.3.3.3.5配合甲方的节能工作推进与落实,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节能措施。负责甲方筹建的节能监管平台中各类表计的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配合项目维保公司做好后续维保工作。
2.3.3.3.3.6协助区域内施工工程队(含校内外施工队)进校施工的水电项目配合工作(如停电安排配合及通知、电房勘察、施工安全围蔽检查及监督等)。
2.3.3.3.3.7加强水电暖方面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区域内有违章用水用电用暖情况须立即通知甲方的职能部门(后勤处)。
2.3.3.3.3.8在保证设备设施安全运作的前提下,满足经甲方职能部门批准各类活动的临时用水用电的接电接线需求。
2.3.3.3.3.9乙方工程报修需采用信息化报修响应、维修调度等系统,为校内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率的维修服务。
2.3.3.3.3.10按“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巡查值守制度,配备专职、持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的日常维修和监管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2.3.3.3.3.11每周一次对所有楼宇公共厕所的水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做好报表台账,及时上报给甲方。
2.3.3.3.3.12每月一次全面集中检修所有宿舍楼、道路、楼道的各类照明设备及开关设施,做好报表台账,及时上报给甲方。
2.3.3.3.3.13水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上岗证、资格证,严禁无证上岗。每半年乙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含水电应急预案及节能知识培训),建立技能培训档案,培训时甲方将派人全程参加及监督。
2.3.3.3.3.14保证服务工作的时效性。正常情况下,维修接报后,白天时段30分钟内(夜班时段40分钟内)维修人员须到场,夜间急修事项马上处理,非急修事项可第二天处理;不能马上修复的,须向甲方后勤处解释原因后,另约定时间尽快解决。所有维修后的报修单,须填写报修单的项目,并有报修人签名确认完成质量情况。维修、施工期间须执行有关文明及安全施工的规定,维修完好率正常情况下须达100%以上。并要求急修即时处理,小修当班处理,中修在24小时内处理,大修根据实际情况,按双方约定处理。超过24小时不能解决的故障,要及时通知甲方后勤处。
2.3.3.3.3.15严格执行行业“安规”、“技规”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安全第一,文明礼貌地为师生服务。上班时要做到着装整齐、按规定佩戴胸卡;态度友好,礼貌用语,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维修完工后须清理好现场;并自觉接受甲方及师生的监督检查。
2.3.3.3.3.16计划停水、停电、停供暖等措施,要提前24小时以上上网和电话通知用户并按规定在各楼宇一楼明显位置进行张贴;临时停水、停电、停暖等措施,要尽快上网和电话通知用户。
2.3.3.3.3.17发生突发事件或停水停电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有效措施,如关水闸和拉电闸,报告甲方后勤处,并积极组织人力尽快排除故障。
2.3.3.3.3.18如遇特殊情况(如天气炎热、寒冷、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和供用电系统大负荷运行时)须增加巡查次数,提前做好防护措施,保护设施设备,并作好相关记录工作,情况紧急时立即报告甲方后勤处。
2.3.3.3.3.19采用信息化平台进行工程报修、维修进度跟踪、维修工责任制,提高物业工程服务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
2.3.3.3.3.20甲方设立报修电话,由乙方安排24小时值班。
2.3.3.3.4其他要求
2.3.3.3.4.1按规定建立工程类等物业的管理资料档案、并妥善使用与保管。
2.3.3.3.4.2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维修养护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完整。
2.3.3.3.4.3校区楼内外无违章乱张贴、乱搭建、乱拉管线等现象。
2.3.3.3.4.4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是建材帖面的无脱落现象,是玻璃幕墙的,做到清洁明亮无破损。
2.3.3.3.4.5外墙面外观完好、整洁。
2.3.3.3.4.6维护房屋、门窗、栏杆、扶手等公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维修维护任务。
2.3.3.3.4.7维护室外场地道路、路牙、人行道等共用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维修维护任务。
2.3.3.3.4.8巡查公共照明(路灯、庭院灯、楼梯灯等)、水电设施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发现问题故障及时报修。
2.3.3.3.4.9校区楼内墙面发霉处,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
2.3.4维修服务人员配置
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方面 | 电工 | 日常共电巡查报修维修工作和小型应急抢修工作 | 10 |
水暖工 | 日常供水供暖巡查报修维修工作和小型应急抢修工作 | 15 |
木工 | 家具、五金、门窗维修和简单泥水方面维修 | 5 |
24小时变电所设备运行管理工人 | 变电所设备日常巡查维护 | 6 |
24小时水泵房设备运行管理工人 | 水泵房设备日常巡查维护 | 6 |
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人员合计 | 42 |
2.3.5维修维护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2.3.1.1及2.3.3.3的相关内容。
2.3.6设备运行工作内容
2.3.8.1供水系统
2.3.8.1.1生活供水系统采用变频设备供水,当自动控制失灵或检修时,由甲方后勤处负责手动操作供水。
2.3.8.1.2日常的供水管理由甲方后勤处负责。
2.3.8.1.3定期对供水设施巡检,并在系统设备(设施)巡查记录表上作记录。
2.3.8.1.4供水设备设施的保养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实施,(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结果记录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中。
2.3.8.1.5供水设备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停水时,应立即按甲方紧急停水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由甲方后勤处组织维修技术人员维修。
2.3.8.1.6保证室内管理区域供水管道系统、输水管道畅通,管道配件齐全,供水设施完好。
2.3.8.1.7室内物业区域内供水管道系统的各类阀门要保证启动灵活,无锈蚀室内和滴漏。各类阀门的启动工作由工程与设备服务方面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阀门。
2.3.8.1.8消火栓、喷淋给水主干管上的阀门不得随意启闭,因工作需要临时关闭时,应及时请示、通报甲方保卫处并做好应急措施,以防万一。
2.3.8.1.9计划性停水,应提前24小时内通知物业管理综合服务部门,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停水通知张贴在相关楼宇公告栏内。
2.3.8.1.10当出现排水系统故障时,维修服务方面负责人应派维修人员应立即前往现场情况,视其事故维修难度与影响范围及时处理。
2.3.8.1.11工程人员完成维修后应对室内管道修复部位应开水试压,观察有无渗水或异常现象。发现修复管道无漏水情况后,确定故障已排除,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供水时间并提醒师生关闭阀门做好准备后,工程部应在约定的时间准时供水,若未按时供水,工程人员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再次通知供水时间。
2.3.8.1.12应定期制定给水系统设备设施保养计划,按计划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
2.3.8.1.13乙方对甲方交接的供水系统设施图纸、档案、资料应保存齐全,每年向甲方提交下年度的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以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每日巡查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
2.3.8.2 排水(污)系统
2.3.8.2.1设备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每日一次对排水系统(水泵房、地下室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3.8.2.2乙方对甲方交接的排水(污)系统设施图纸、档案、资料应保存齐全,每年向甲方提交下年度的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以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每日等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2.3.8.2.3定时巡查泵房排水(污)泵设备运行情况及功能状态,保证设备运作正常,如遇及时启动排水,避免造成大范围积水。
2.3.8.2.4定期清理楼宇内管道及地漏,保证生活区范围内排水排污通畅。
2.3.8.2.5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无积水、浸泡发生。
2.3.8.2.6定期检查楼宇内排水(污)管网通畅状况,。
2.3.8.2.7排水及污水处理设备的日常巡查按计划实施,维修保养结果进行记录(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
2.3.8.2.8排污泵、喷泉泵出现故障时,首先检查故障原因并针对性进行上报处理。
2.3.8.2.9控制回路出现故障,应在12小时内协调当班强电维修工或维修及时协调修理。
2.3.8.2.10泵体故障,视情况进行拆卸维修或委外维修,需要时更换泵体(按照甲方具体工作要求,由乙方配合落实好工作)。
2.3.8.2.11工程人员及时响应并处理建筑内区域爆水管、停电、雨水污水排水系统堵塞等突发事件。
2.3.8.2.12排水及污水处理设备出现故障时,由乙方维修人员进行检修无法修复的,应立即通知甲方人员负责抢修。
2.3.8.2.13乙方需负责生活区红线范围内排水排污系统管网雨污分流治理的日常巡查、保洁,工作完成后当天及时完整做好台账记录,协助甲方办理排水、排污证及年审等工作,排水排污达到政府相关要求。
2.3.8.3高低压变电所
2.3.8.3.1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盘上的倒闸操作,须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并遵守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
2.3.8.3.2停电操作须从低压侧到高压侧(从负荷侧到电源侧)依次进行;送电操作须从高压侧到低压侧(从电源侧到负荷侧)依次进行,严禁带负荷分合刀闸。
2.3.8.3.3倒闸操作顺序和进(出)线柜操作:停电时,先断开真空断路器,用摇柄将断路器摇出至试验位置(指示灯亮为准),合接地刀闸。送电时,先断开接地刀闸,用摇柄将断路器摇入至工作位置(指示灯亮为准),合真空断路器。送电后,发现变压器充电电流异常升高或不恢复正常或变压器有不正常响声、放电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电进行检查。
2.3.8.3.4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断路器摇出至试验位置(试验指示灯未亮),接地刀闸未确定是否合闸之前,应视为有电,不能触及设备和进入防护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2.3.8.3.5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按钮处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3.8.3.6进行维修和试验高压设备二次回路的工作,须经主管负责人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才可进行工作。
2.3.8.3.7线路或用户维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须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才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情况登记。工作结束后,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预约送电。
2.3.8.3.8低压回路停电检修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开关和按钮处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3.8.3.9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断开所有相关设备的电源,并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等灭火器,严禁带电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2.3.8.3.10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3.8.3.11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内严禁饮酒,并应提前进入电房,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做好安排。个别因特殊情况安排的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接班手续。
2.3.8.3.12交接班应尽量避免同时执行设备操作,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可再继续交接班。
2.3.8.3.13交接班应清楚下列内容:设备的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及处理经过,对操作过的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缺陷的设备之处理情况,检查其缺陷是否有进一步扩展的趋势;对当值自行完成的维修工作,设备的维修情况。许可的工作票、接地极的使用组数、位置、设备上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完整;已完成的倒闸操作和未完成的操作指令及其有关措施和注意事项;安全用具、防火用具、仪表、备品、备件、材料、钥匙等使用情况;设备整洁、环境卫生、通讯设备及其它;
2.3.8.3.14交接班工作须严肃认真进行,做到交接两清,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没问题后在记录薄上签名,交接班工作即告结束。
2.3.8.3.15交接以交接记录薄为依据,如交接班忘交或漏交,所造成的后果,由交班负责。若记录薄上已有记录,接班后遗漏处理发生责任问题,则由接班负责。
2.3.8.3.16保证正常供电,限电、停电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和使用人。
2.3.8.3.17制定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2.3.8.3.18制定定时巡查,保养、停送电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3.8.3.19高压配电房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值班与操作人员,供配电操作人员执证上岗并有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2.3.8.3.20建立供配电柜等设备的档案,并对相关设备运作及维修维护情况作跟踪和记录,每半年编制一次设备维护计划表上报甲方相关部门。
2.3.7维修服务方面的验收要求、违约责任、承诺要求
2.3.9.1验收要求
根据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维修工作的验收须有报修人员签字确认,同时做好维修记录及工作台账。须甲方确认维修方案的维修工作验收,要有甲方监管人员参加。
2.3.9.2违约责任
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须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质量不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规程和规定;日常巡查不到位、维修不及时;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维修任务;维修材料使用浪费;未执行甲方属地现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未按承诺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等。
违约责任按相应的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2.3.9.3承诺要求
乙方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具体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应根据上述情况细化具体的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经审批通过的方案严格对照执行,如实施方案含盖的事项不够明确和具体,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一步深化。
乙方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要求,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须按要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
2.4人员培训
定期培训全体人员提升对甲方的主人翁意识、对自身从事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保持高度爱岗敬业精神等职业道德水平。各管理类、操作类人员上岗培训率达到100%;各操作类人员能带真正技能上岗。
乙方须在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甲方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从业教育或岗位培训,并接受定期的检查。乙方应提供相应的针对性的岗位培训或职业教育计划。
乙方需加强自身工作人员的各项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及各类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工作能力及法制意识,确保不因自身工作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并配合甲方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2.4.1员工培训机制
2.4.1.1乙方应根据项目需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年度《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提交至甲方,并严格按时该培训计划执行培训。
2.4.1.2乙方各专业部门根据《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再结合本项目每个部门实际工作需求与情况,制定各部门月度《员工培训计划》。
2.4.1.3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部门或责任人、培训对象、完成期限等项目。
2.4.1.4乙方应每年按《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培训,且培训完成率应不低于95%。
2.4.1.5培训的重点是服务意识、服务礼仪、服务质量、实际工作能力和应急能力等专业技能和素质的培养。
2.4.2日常管理期培训计划
乙方应结合实时工作情况制定日常管理培训,对员工进行系列化、持续性的培训,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学习自觉性,培养一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技术过硬且服从管理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2.4.3各专业培训内容
2.4.3.1管理人员(决策层、管理层)
2.4.3.1.1熟练掌握管理服务系统知识和技能,具备专业的宏观分析、决策、组织、协调和控制能力,具有现代管理学、行为学的学科前沿知识,熟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具备独立、创新、进取、博爱的现代观念和人文品质。
2.4.3.1.2具备熟练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勤奋、踏实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及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及能力。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4.3.1.3管理人员应树立100%为业户服务的思想,把“服务”作为一种敬业精神,基本了解物业经营管理知识、法律知识,须掌握建筑知识、机电设备维修保养知识,物业环境保护及管理知识,文档管理知识等,并以此培训各自管理的员工。
2.4.3.1.4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承担物业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
2.4.3.2技术人员
了解项目的需求和公司的管理理念,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岗位操作流程,具备任劳任怨、团结协作和精益求精的团队精神及良好的服务形象。特殊和关键工种的技术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且各技术部门负责人需培训、了解、熟读各项规定,包括但不仅限于:
2.4.3.2.1物业管理现行规定。
2.4.3.2.2政策法规。
2.4.3.2.3物业管理常识。
2.4.3.2.4不同类型物业管理运作模式。
2.4.3.2.5各类专业管理。
2.4.3.2.6内部管理。
2.4.3.3基层服务人员
需要对客户投诉处理、以及对各工作人员进的操作流程进行培训;对各专业主管、部门经理,需要对各自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的制订。
2.4.3.4乙方所有入驻的服务人员需经过以下内容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2.4.3.4.1甲方校园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介绍。
2.4.3.4.2甲方校园管理理念和服务理念教育。
2.4.3.4.3甲方校园文化、价值观的传递。
2.4.3.4.4《员工手册》、职业道德及有关制度教育需求进行调整。
2.5其他服务
2.5.1负责机关楼所有会议室、接待室,学校礼堂等卫生保洁并提供相关服务。
2.5.2负责所有楼宇内的节水、节电工作,各楼有节能责任人,负责在教室、走廊无人时及时关灯或其他用电设备。
2.5.3负责日常对公共设施、设备检查工作,有损坏的设备、设施要及时报告学校。
2.5.4如有学校大型活动、外宾或上级领导参观及卫生大检查等,可根据需要至少提前半天通知履约方,履约方根据校方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2.5.5如校方设备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履约方要组织突击小组配合校方维修中心搞好特殊清洁工作。
2.5.6负责各楼内门窗保暖防寒工作,冬季各楼(含宿舍)门前清雪除冰工作及天桥、博雅广场楼梯的撒盐工作。
2.5.7负责学校所有楼宇白天楼内安全、教学、学习和工作秩序的管理,不许外来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和楼内设备随意搬出,有异常情况马上向学校保卫处报警。
2.5.8负责甲方公共浴池泵房及浴池室内设施的维护、保养,上下水、供暖的维修。
2.5.9负责甲方24小时报修中心值班工作并做好协调和相关记录;负责甲方收发室管理工作,做好全校师生信件、报刊、杂志订阅分发工作。
2.5.10变电所、水泵房值班及设备的维护和运行,主要负责5个变电所、水泵房24小时值班及供电、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运行。其主要供电、供水设备的维修由校方负责;负责供电、供水站设备设施巡视检查,每天必须巡视保证学校的供电、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供电、供水站设备运行记录;负责泵房储水箱饮用水的余氯测试工作,要求配设的余氯测试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须持有卫生健康体检合格证,每天对饮用水测试两次,上午、下午各检测一次,并作好测试记录工作,同时,做好饮用水的安全巡查和供水站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根据乙方每月的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次月支付)。
3.1.2无偿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管理用房、水源、电源和存放工具、材料的场所。
3.1.3负责向乙方提供物业的图纸资料和相关设施、设备清单,以及甲方有关校园管理规定。参与制定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提出服务管理合理建议。
3.1.4协助乙方办理其工作人员、车辆进出甲方的有关证件。
3.1.5负责监督和检查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每月按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及时向乙方反馈意见,有权就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1.6甲方有权根据发展需要及物业管理情况,对该各项管理办法、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并按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须无条件遵照执行;有权局部调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卫生保洁服务、维修服务等的范围、内容及要求。
3.1.7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撤消垃圾收集点,并有权要求乙方落实保洁期间收集的垃圾实现不设点收集;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配合政府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向甲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供的发票金额应根据上月甲方考核结果等级和因乙方违约行为扣除违约金后的对应金额,收取上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3.2.2 按甲方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合同期内,以下费用及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工作用房的燃气费、水电费、通信费、网络费、清洁及垃圾处理费等。上述费用的缴纳标准和支付要求按照收费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如发生政府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凡与使用甲方设备设施等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缴纳。
3.2.3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物业管理服务责任以及利益对外转让,不能转包和分包合同要求乙方负责的项目,乙方不得对本合同范围包含的项目内容另行经营、收费。一经发现将视违约处理,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4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考核措施和办法,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档案。乙方在服务期内的有关工作记录、管理资料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填报,每月按要求及时送交甲方存档备案。
3.2.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条款及合同规定等要求,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物业实施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每月、季度及年度考核作为每月物业服务费用支付和年度奖惩考核的依据。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收取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处理。
3.2.6对于楼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有进行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2.7人员招收条件和考核由乙方确定,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用工年龄须符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必须报甲方备案。乙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安全礼仪教育,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聘用人员的资料以表格形式汇总加盖公章交甲方的管理部门备案。乙方聘用的员工,必须符合法律、政策的有关要求,并向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复印件、计生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照片、上岗证复印件,聘用人员的资料以表格形式汇总加盖公章交甲方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备案。(相关岗位上岗资质证书如电工操作证:高压证、低压证等)
3.2.8如遇到国家或地方有关节假日或专项突击性检查、参观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项目,并接受检查;乙方在服务期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遇到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需要人员时,乙方现场人员应服从甲方或政府部门的安排。
3.2.9乙方聘用的员工如发生人身意外、工伤事故,触犯法律或发生劳资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员工在聘用期间损坏或盗窃甲方的财物,如经查实,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并应辞掉该员工,如出现违法现象,应送公安机关处理。
3.2.10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时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接管单位)移交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服务档案及有关资料,如有损坏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2.11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时,不得影响、干扰甲方正常教学、工作科研秩序及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对乙方开展的物业服务或需乙方配合完成的各项工作,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
3.2.12乙方的工作人员须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甲方利益经教育无效,甲方有拒绝乙方违规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的权利。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调整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派驻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尽职守的,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更换人员。
3.2.13乙方应配备满足本物业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工具,投标书中承诺的设备设施工具等必须到位,否则甲方有权在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相应设备设施工具费用。
3.2.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岗位数(人数)到岗。
3.2.1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负责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按提供本项目全部员工的保险证明复印件等。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不能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若乙方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甲方有权扣回相应的社会保障项目费用;如因此引起员工劳资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负责做好员工的计划生育、各种保险、安全等管理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出现违法违规事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所有的法律、经济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2.16对投标文件中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如果是项目必须、合理的配套服务内容,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甲方不再额外增加服务费用给乙方,中标金额以投标总价为准。
3.2.17乙方有责任及义务并积极组织、协助甲方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评。
3.2.18乙方必须成立至少由1名专职人员组成的服务质量自查队伍,每月10日前把上个月质检情况书面上报甲方。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征询甲方对各项服务的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及时改善管理和服务,满意率符合本物业服务相关要求。
3.2.19乙方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对合作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负责,并制定安全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如出现安全事故,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检验确定是由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后果严重,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2.20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并报甲方备份。乙方须设立严格的检查公示制度,执法检查、整改通知报告、物业管理服务检查报告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证书等,均须粘贴于固定的公告栏供查阅,并备份给甲方的职能管理部门(后勤处或有关职能部门)。
3.2.21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为该采购项目购买每年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物业管理责任保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发票复印件备案。
3.2.22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按上级爱卫部门的布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搞好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工作。甲方如迎接上级单位检查或各类评估等重大活动,乙方应组织人力搞好相关保洁工作,确保出效果,树形象,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甲方不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3.2.23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按各级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如因工作不到位受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发出的各种通报批评、整改、警告等严重处罚时,甲方收取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者终止合同。
3.2.24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车辆停放、广告牌等工作的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本项目管辖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和内容的收费,无权批准任何公司或个人在本项目管辖范围内进行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商业活动。
3.2.25乙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做好日常服务工作记录,并每月向校方的职能部门上交每月服务工作总结(报告必须如实反映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工作效果与存在问题和工作人员名单等情况)。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额的5%收取,在签订合同前收取,服务期满一年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返还余额。
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范围:
1.中标方单方不履行责任,不达到考核标准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2.中标方违章、违约、发生治安事件、火灾等给采购方造成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服务质量人员保证
本项目岗位人员配置总数至少为203人。在乙方进场服务后,如乙方在投标承诺的基础上再增加现代化的工具和互联网+技术,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在保证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允许乙方投入项目服务人员的数量调减,调减后的总人数不得低于总数(203人)的80%。调减人员的费用与投入设备和技术的费用要基本相符。人员费用按投标报价明细确定。如有调整方案,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乙方人员违规缺岗处理。
序号 | 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个)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36人) | 物业管理项目经理 | 1 | |
2 | 物业管理副经理 | 2 | 其中1人负责维修服务 |
3 | 楼宇管理主管 | 8 | |
4 | 校园环境保洁主管 | 1 | |
5 | 收发室管理员 | 2 | |
6 | 24小时报修中心管理员 | 2 | |
7 | 24小时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员 | 20 | |
8 | 卫生保洁(125人) | 室内保洁员 | 105 | 图书馆、1号和2号教学楼,每层楼至少配备1人 |
9 | 室外保洁员 | 20 | |
10 | 建筑及其室内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42人) | 电工 | 10 | |
11 | 水暖工 | 15 | |
12 | 木工 | 5 | |
13 | 24小时水泵房设备运行管理工人 | 6 | |
14 | 24小时变电所设备运行管理工人 | 6 | |
| 总计(人) | | 203 | |
1.室内保洁服务人员不能低于:105人
2.室外保洁服务人员不能低于:20人
3.宿舍管理服务人员不能低于:20人
4.电工不能低于:8人,水暖工不能低于12人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1+1+1,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合同服务第一年,合同服务第一年期满后如果中标商服务能达到采购人满意且经费预算,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年限不超过2年。
★八、服务质量监管考核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据《物业管理服务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及各种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依据,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按《物业管理服务违约处理办法》执行相应惩罚。其中具体措施为:
乙方出现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和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无条件撤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1.如乙方有违法纵容、煽动工人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或因乙方无视工人权益导致工人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
2.乙方将项目部分或整体转包他人的。
3.合作期间,乙方若主动退出服务项目,须提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并经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缴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须签署退场补充协议并无条件撤场,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甲方有,甲方对乙方不再作其他任何补偿。
4.为有效监管乙方正常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将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或者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由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及师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被政府部门罚款的情况,乙方须给予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金额用于抵扣赔偿。具体规定见《物业管理服务违约处理办法》
九、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履约保证金
9.1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包含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乙方的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卫生保洁服务费、建筑内外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费、设备运行管理服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人员用品费、垃圾清运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综合税金、员工宿舍租金等一切费用。
9.2 付款方式
9.2.1甲方物业费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全年按12个月计算,其中,甲方寒暑假期有3个月,每个月,乙方可按甲方正常教学月份的三分之二工作量履行合同)。 甲方按学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
9.2.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结算资料:包括整改通知书、服务意见反馈表、月工作台账、总结等等。甲方进行相关的考核评分和扣除乙方相关违约金,乙方按甲方通知的金额提供发票给甲方,甲方办理支付手续。
9.2.3第一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实际服务时间支付。
9.3履约保证金
8.3.1.缴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名:辽宁科技大学;开户行:中行鞍山高新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06456301340),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3.2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或因乙方违约而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须追加赔偿金,以足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9.3.3合同期间,乙方若违反相关协议,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9.3.4合同终止时,乙方若无违反甲方和合同的相应的规定,及完成各项退场交接及清算工作,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向乙方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0.1如乙方出现了本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10.2 本合同存续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单方或双方不能履约的,则免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10.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失职或失误,造成甲方委托物业区域内所管物业财产损坏或者失窃的,经公安机关鉴定责任后,乙方应承担保险理赔之外的责任。
10.4乙方在建筑本体、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或其他方面工作出现拖沓延误超过约定时间,甲方另行处理解决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0.5如发生曾经在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在职工作人员内外合谋,参与或为盗窃分子提供方便,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认,乙方应承担保险理赔之外的相应管理责任。
10.6特殊情况下,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共同同意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按提前退出等相关约定办理终止合同工作。
10.7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十一、合同结束物业对接交接条款
11.1 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撤场时,需在甲方认可的期限内(终止服务以甲方通知为准)提供内部员工流动资料档案给甲方备案,并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清帐务,档案资料移交、各岗位交接、资产设施移交,租借、使用甲方宿舍、设备等退还工作。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后,经过甲方审核,双方签字确认后,所有移交工作才算正式完成。
11.2 办理移交工作时,乙方须出具有效承诺书:承诺乙方管理服务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结清,与甲方无关。
11.3 为防范风险,甲方暂停结算乙方合同届满或终止服务前两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移交工作完成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取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1个月内为乙方结清剩余的物业管理服务款及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已投入且不可移除或移除后会影响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11.4 合同届满或终止,乙方若未能在甲方认可的期限内完成所有交接工作,甲方有权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每延期1天交接,须缴纳违约金2万元(甲方有权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该费用)。乙方还须无条件撤场,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其他任何补偿。同时视乙方为自动放弃对服务区域内的资产处置权,甲方可采取措施强制收回,并自行处置乙方遗留在场地内的物品,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二、争端的解决
12.1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12.2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壹式拾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凡与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法院仲裁的争议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的,其他条款应继续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1+1,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为合同服务第一年,合同服务第一年期满后如果中标商服务能达到采购人满意且经费有保障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年限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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