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已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定额补助(已落实)和自治区多渠道筹措,目前资金已到位,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的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对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吉音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克里雅河干流吾格也克河上,坝址位于克里雅河支流乌什开布隆达里亚河与克里雅河干流吾格也克河交汇口上游约830m处,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375km2。工程区距于田县城约120km,是克里雅河流域开发的控制性工程,是一项以灌溉、防洪为主,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工程。
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总库容0.82亿m3,电站装机3×8MW,发电引水流量31.8m3/s。本工程为Ⅱ等工程,由拦河坝,表孔溢洪洞,底孔泄洪、冲沙、放空洞,发电引水洞,地面厂房及电站尾水渠等组成。建筑物级别:拦河坝,表孔溢洪洞,底孔泄洪、冲沙、放空洞,发电引水洞进口为2级,发电引水洞、发电厂房、尾水渠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为4级。
吉音水利枢纽工程总工期为46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9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24个月,完建期3个月,2017年7月完工。
吉音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主要包括以下4部分内容:(1)环境保护措施;(2)工程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水生生态监测、河岸林草监测、空气及噪声监测;(3)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环境监测、废(污)水处理、环境空气保护及固体废物处理等仪器(4)环境保护临时措施工程:包括废(污)水处理、空气环境质量防治、噪声防治、生活垃圾处理及厕所建设、人群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宣传等工程。
3、招标范围
本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招标分为一个标段,监理服务期从施工阶段至环境保护专项验收通过结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环境监理计划、监理大纲,拟定环境监理项目和内容。
(2)对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进行监理,防止和减轻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对植被、野生动植物的破坏行为和火灾发生。
(3)全面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处理和解决临时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
(4)全面检查参建单位负责的渣场、施工迹地的处理、恢复情况,主要包括边坡稳定、迹地恢复和绿化措施及效果等。
(5)负责落实环境监测的实施,审核有关环境报表、监测报告,根据水质、水生生态、荒漠河岸林草、大气、噪声等监测结果,对施工及管理提出相应要求,尽量减少施工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6)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仪器设备购置,对其各技术参数及安装进行监督指导。
(7)在日常工作中作好监理记录,组织质量评定,编制监理报告,参与各阶段验收等工作,最终通过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具有两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需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理上岗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投标”栏目下对应的“招标公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8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厅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和田地区于田县
联系人:许胜
电话:
186*****426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北楼六楼
联系人:李莉
电话:
150*****760时间:201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