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环境工程室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环境工程室2023年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
环境工程室是海洋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生态评估、生态保护修复、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竣工验收、海洋倾倒区选划、工程勘察与测绘等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滨海核电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核电、石化、港口、油气、交通、围填海等大型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评估方法、修复方案、保护措施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研究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包括社会人才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
(一)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监测与评价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以及涉海工程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估、论证等技术报告编制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专业要求: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同等条件下,具有海洋专业背景者优先。
(二)海岸带测绘及专题图制图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及海岸带测绘、专题图制图等工作;
2.招聘人数:2人;
3.专业要求:测绘科学与技术、地图制图、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悉AutoCAD、ArcGIS等制图软件。
(三)温排水排放遥感监测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涉海工程温/冷排水排海的遥感监测及稀释扩散过程研究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遥感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悉遥感数据处理技术、能熟练使用ArcGIS、ERDAS、ENVI等软件;同等条件下,具有热红外遥感研究背景者优先。
(四)涉海工程海洋生物影响监测评价岗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海洋生物调查、监测以及涉海工程对海洋生物生态影响评价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专业要求:渔业资源、海洋生物学、水生生物学、水产养殖及相关专业;
4.其他要求:熟悉海洋渔业资源调查及鉴定技术。
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其相近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与招聘联系人沟通确认。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wzhang@nmemc.org.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安排、合格线等,将在海洋中心官网(www.nmemc.org.cn)公布。
(四)体检
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各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评定职称。
(三)岗位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人员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执行分级工资;其他待遇:外业补贴、五险一金、职工食堂、工会福利、完善的休假制度。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动态。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11-********
附件:报名表(点击下载)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环境工程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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