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招标公告
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招标公告
洋县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招标公告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洋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洋县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洋县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洋采YC(2015)27号
三、采购人名称:洋县公安局
地 址:洋县洋州镇学巷街42号
联系人:李劲草联系方式:155*****77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洋县洋州镇唐塔北路51号
联系人:苏英联系方式:09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系统服务器、综合管理软件、审讯主机、摄像机、示证设备、NVR、监控级硬盘、双向门禁系统等。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项目用途及资金情况:
项目用途: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100万元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地税)登记证;
2、具备陕西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资质或者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外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防产品行业协会办理的进陕安防备案证明以及陕西省内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分公司的证明。
报名时须出具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并留整套资质(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红色公章)备案,由洋县公安局初审。初审合格后,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标书发售事宜。
招标时须出具以上资质原件和审讯主机、摄像机、示证设备、NVR、系统服务器、综合管理软件等主要硬软件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及服务承诺函。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9日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09∶00时
2、开标时间:2015年9月16日09∶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洋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大厅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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