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二

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二

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已由果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22】2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果洛州久治县

(2)招标范围:1.河岸生态退化修复工程:扩大河岸两侧优势种群范围,对以河岸线两侧50m范围为边界的河道河岸断面的植被缺失参照优势段进行植被补充,通过营养补充及种苗补充,增加种群数量,提升抗干扰能力,避免因放牧引起的种群缩小或消失,增加流域内植被覆盖度的同时,维持原有生态群落的自然态势,共补充植被面积50.43公顷。同时,针对地表径流的增加,在阳坡及半阳坡区域布置护土筋,减少水蚀作用,同时针对部分出现草种退化区域,参照优势牧草地补充优势草种,促使其区域盖度保持在90%以上,共补充优势牧草113.10公顷;同时针对已经出现河岸生态退化严重的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进行恢复,共建设缓冲带面积51.72公顷。综合使用“水蚀恢复及补充先锋牧草”的措施进行修复,改善项目区河岸草地退化现象。2.湿地建设工程:流域附近存在的7个历史遗留沙坑已被政府划分为牧民用草场,为了牧民能够更好的牲畜养殖,将7个历史遗留沙坑改造为自然流湿地,通过沙坑内部地貌重塑,加速沙坑的生态恢复。共建设湿地4.71公顷;3. 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对流量较大的地表径流,利用周边漂移质布置谷坊,营造漫流带34.46公顷,减少水蚀作用对植被的破坏,减少汇入河道中的径流淘沙量;4. 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利用河道内漂石等迁移质0.68万方,使用迁移质在河道边坡内形成新的生境,保护现有的岸坡和岸线环境18.26千米,减少水流岸线冲刷携沙量的同时增加鱼类及微生物的数量。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24*****002
标段名称: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5月19日
建设内容:生态退化修复工程、湿地建设工程、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生态岸线修复工程。(1)生态退化修复工程:已在自然条件下破坏的生态缓冲带进行原位恢复,共建设缓冲带面积12.5公顷;水源涵养能力退化较为严重区域通过地形整理,基底修复,生态群落补充三个步骤进行恢复,增加种群数量,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共补充植被面积13.0公顷;补充优势牧草地22.6公顷。(2)湿地建设工程:建设表面流湿地4.24公顷;(3)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治理面积4.18公顷,针对道路两侧区域部分山坡遭到冲刷,形成裸露地块,通过边生态袋植草覆绿0.48公顷;(4)生态岸线修复工程:通过生态化改造现有岸线,减少水流岸线冲刷携沙量的同时增加鱼类及微生物的数量。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化改造现有岸线12.15千米。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24*****001-E630*****760424*****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4月05日00:00时至2023年04月09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6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六号开标室(可容纳42人)(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果洛州久治县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2楼(宁张路4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董女士

电话:0975-*******

电话:0971-*******

传真:

传真:

2023年04月04日

姜艳 签于 2023/04/04 2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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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污染治理 修复工程 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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