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防洪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5 0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防洪工程已由汉中市南郑区水利局以南水发[2023]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郑区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南郑区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永信恒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
2.2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本次濂水河濂水镇段防洪工程上游起始于西河村大桥,下游止于饶家坝大桥,工程治理长度 4710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2448m;右岸新建堤防 622m,护岸1640m。新建下河踏步10处,新建堤顶防汛道路 4710m。。
2.3 项目投资总额:2400.10万元;
2.4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划分为:
Ⅰ标段:濂水河右岸Y37+264—Y37+859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堤防595m,建筑物5处。
Ⅱ标段:濂水河左岸Z38+916—Z39+835段,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堤防919m,建筑物10处。
Ⅲ标段:濂水河左岸Z39+835—Z40+648段,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堤防813m,建筑物5处。
Ⅳ标段:濂水河左岸Z40+648—Z41+364段,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堤防716m,建筑物5处。
Ⅴ标段:濂水河右岸Y39+593—Y40+706段,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堤防1113m,建筑物8处。
Ⅵ标段:濂水河右岸Y40+837—Y41+364段,主要建设内容:加固堤防527m,建筑物3处。
监理标段:南郑区濂水河濂水镇段防洪工程施工监理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I-Ⅶ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类似项目业绩,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3.2监理标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还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防洪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经验。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3申请人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标活动,被列入建设工程领域黑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公告发布时间:
申请人于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4月10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投标确认,并于2023年4月5日0时0分至2023年4月10日0时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汉台区南团结街金格大厦一楼)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西北信息报》 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任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9.2、申请人投标期间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4、同一申请人只允许参加本批次项目的一个标段资格申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郑区中小河流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西大街6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16-*******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中青国际一期2号楼102室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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