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保险招标公告
热电联产保险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热电联产项目保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ALRDBX-150813
一、招标条件
为做好阿里地区狮泉河热电联产项目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工作,项目业主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面向全国保险机构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选择工程保险承保人,特邀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里地区狮泉河热电联产项目保险招标
2.2工程地点: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2.3招标范围:整个阿里地区狮泉河热电联产项目(一、二级管网及热源部分等)工程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2.4保险期限: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起保日期以正式保单为准,截止日期以工程竣工截止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
3.2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成熟服务体系,须在西藏设有分公司,且具有承保国内类似项目业绩;
3.3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不能同时授权给多家分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4近五年未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至12:30 ,下午15:30至18: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娘热路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省级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本公告3.2项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5)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相关证书;
(6)企业相关其他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提供备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2号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联 系 人:马女士(优先联系)
联系电话:****-*******
传 真:****-*******
2015年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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