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包材立体库子项物流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包材立体库子项物流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19-******-15-03-******】JXQB-02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包材立体库子项物流系统集成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19-******-15-03-******】JXQB-021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用2栋包材立体库与4个包装车间对应连接,其中1号包材库对应1、2号包装车间,2号包材库对应3、4号包装车间。包材立体库位于每两栋包装车间的中间,包材以整托盘形式送货,经尺寸重量检测后成托盘垛入库。在包材库南、北端的二楼三楼四楼五楼与之对应包装1号和4号包装车间二、三、四、五层均设有连廊;包材库南、北端的三楼与之对应包装2号、3号车间三层设有连廊,包材以整托盘形式通过连廊输送到包装车间,满足自动化生产包装的需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包含建设2栋包材立体库,包括工作范围内的所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详见项目设备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库区货架、堆垛机、提升机、输送机、AGV系统、循环载具(含空托盘)、叉车、缠膜机、液压升降平台、外形检测、重量检测等设备(含所需工艺平台、安全护栏、扶梯、过桥等辅助设备)以及相应的电控系统、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摄像视频监控系统相关的硬件及软件等,并提供本工程项目中所有设计、制造、采购、材料、包装、运输(含二次转运)、安装、设备设施相关接口施工及技术配合、软硬件集成、调试(包括安装调试、单机调试、联合调试及测试)、系统上线试运行支持、验证、交付、维护、备品备件等相关工程的施工、管理、资料及最终复核等活动,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WMS仓储管理系统和WCS仓储监控系统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的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4)投标人应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文件;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2 20:00至2023-03-29 09: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13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4月 13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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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仓储 物流系统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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