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项目信息公示招标公告-编号3577563265430528
招投标项目信息公示招标公告-编号3577563265430528
招标人名称 | 磴口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磴口县2023年公路交通拟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磴JT2023-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磴口县2023年公路交通拟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三标段磴JT2023-001-01-03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磴口县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6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新天地路桥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图勘察设计为2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丁龙 :1、石兰计至国道242连接线二级公路设计服务2、临河区新华镇五星村街巷硬化工程及八一红星三组至丰收七组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3、善达古庙-宝莲寺三级公路改建工程4、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至五原锦旗集镇三级公路改建工程及五原县抗日纪念园区路勘察设计 5、临河区 2019 年公路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临河区X705线八一长丰村-头道桥三级公路改建工程6、临河区 2019 年公路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红柳地至黄羊木头三级公路改建工程7、临河区 2019 年公路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红柳地至翻身圪旦道路改建工程8、临河区 2020 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中级工程师证号:201*****879 |
企业业绩 | 1、临河区 2019 年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勘察设计临河区 X705 线八一长丰村-头道桥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2、临河区 2019 年农村公路勘察设计红柳地至黄羊木头三级公路改建工程 3、临河区 2019 年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及农村公路勘察设计红柳地至翻身圪旦道路改建工程 4、临河区 2020 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安通路桥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图勘察设计为2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胡铁永 1、中广核乌海四合电站进场路及边坡维修2、宁城玉皇梁(经龙潭)至存金沟公路一期工程(二次)勘察设计3、和林县南天门一陶家窑通村公路4、X560线三十顷至沙力卜(察汗淖尔)段公路工程5、新城区圣水梁红色生态旅游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高级工程师证号:鲁********* |
企业业绩 | 1、大路镇道尔计圪洞至老山沟连接线工程2、X560线三十顷至沙力卜(察汗淖尔)段公路工程3、阿龙山林业局林区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4、吉文林业局通林场公路施工图设计5、2019 年察右中旗农村公路勘察设计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虹安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施工图勘察设计为 2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彩虹 1、国道335线棍呼都格至海流图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二级公路)2、X089查干哈达苏木-达尔汗苏木公路工程(三级公路)3、X342公路改造工程(一级公路)4、X714别磴线改造工程(三级公路)5、磴口县2022年公路交通拟建工程段勘察设计项目6、国道331线至乌珠尔北银根(乌拉特后旗段)公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7、五原县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 高级工程师证号:********* |
企业业绩 | 1、国道335线棍呼都格至海流图段公路工程勘察设计2、X089查干哈达苏木-达尔汗苏木公路工程3、X342公路改造工程4、X714别磴线改造工程5、永济渠左岸公路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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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标签: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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