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大(挂)2022-17号
津滨大(挂)2022-17号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大(挂)2022-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四至为东至海景三路、南至港东七道、西至海景四路、北至港东六道(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现状场清地平。
该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3718.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8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建筑面积(㎡) | 出让 年限 |
3718.2 | 商业 用地 | 商服用地 | ≤1.3 | ≥10% | ≤50% | 40米 | 4800 | 40年 |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
2、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跨境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23年5月8日16: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3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22日,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2年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建投领海福地商务园一号楼)获取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10日10:2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22)********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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