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招标公告

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南邮政物流集散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中南邮政物流集散中心—郑州邮件处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南邮政物流集散中心—郑州邮件处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白佛南路南、贾陈街东、汉风路北、徐庄街西

2.3 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工程位于郑州市白佛南路南、贾陈街东、汉风路北、徐庄街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所需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柴油发电机组(1台)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

3.2 经销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 拟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3.4 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拟投型号的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二份);

3.5 参与投标竞争的企业须开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18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13房间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4.2.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

4.2.3 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经销商须提供);

4.2.4 拟投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4.2.5 投标人拟投型号的产品供货业绩合同不少于二份;

4.2.6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上述资料中标注为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经核查无误原件退回。所有资料须用A4纸复印一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

5.资格审查方法
如报名企业过多,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

邮 编:450008

联 系 人:刘素玉

电话:****-******** ********

电子邮件:hnzbj3@126.com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柴油 发电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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