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国营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自然教育体验中心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阳城县国营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自然教育体验中心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阳城县国营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自然教育体验中心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阳城县国营林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自然教育体验中心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阳城县国营林场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晟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1.14m2,地上1层,框架结构。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 采购编号:SXSX-2023-004
1.8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阳城县芹池镇芹池村将军腰
2.4质量要求: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其他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6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在阳城县凤城镇水村村凤冠国际物业商铺204室购买采购文件。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并携带本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阳城县国营林场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晟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城县凤城镇水村村凤冠国际物业商铺204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7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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