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禹州市苌庄乡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2015年禹州市苌庄乡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禹州市苌庄乡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豫财农【2015】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失败,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2015年禹州市苌庄乡莱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编号:JSGC-S-*******
建设地点:禹州市苌庄乡
建设规模:约4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工程措施60日历天(林草措施按2015年适宜种植季节实施)。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企业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投标企业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房间)。
4.3联系电话:****-*******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前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禹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8*****13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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