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2022年度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2022年度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2010年11月挂牌成立,时为省总机关内设临时机构。2014年4月省编办批复成立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单位领导岗位2名,管理岗位3名,劳动合同聘用工作人员24名。省总工会全额拨款,经费收支中心独立核算。中心困难职工建档范围为省产业工会(含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省税务工会本级及其所属基层工会的职工,负责管理以上单位困难职工建档及帮扶工作。基本上形成中心、省产业工会等及其基层工会三级立体帮扶网络,对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实行帮扶全覆盖,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困难职工档案167户,其中中心困难职工档案86户,海垦集团工会困难职工档案81户。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帮扶项目主要为省总工会拨付专项帮扶资金的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2022年度在全国工会帮扶管理平台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等日常帮扶和“女职工关爱行动”“六一”儿童节关爱活动、困难职工家庭供养人口增发临时生活救助及“两节”送温暖活动。

(三)项目收入情况

省职工服务中心本级全年帮扶资金收入共377.******万元,含2021年结转的省级工会帮扶资金207.******万元、2022年度全年省总下拨帮扶资金167.8771万元及利息收入*****.68元。

其中省总下拨帮扶资金167.8771万元包含:中央财政资金87.1171万元(含疫情期间临时生活补贴)、省财政资金27.6万元、省级工会经费53.16万元(含省级疫情补贴、六一关爱资金和单亲女职工“关爱行动”)。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资金已按要求全部使用完毕,2022年度中心基本按照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实施,并完成任务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省职工服务中心共支出帮扶资金240.1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7.1171万元(其中43.2866万元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入2021年度),省财政资金27.6万元,省级工会经费125.4544万元。具体情况为:

(1)中央财政帮扶资金87.1171万元(其中43.2866万元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入2021年度),中央财政帮扶资金43.8305万元,共生活救助92人次。

(2)省级财政专项帮扶资金27.6万元,共救助61人次。其中生活救助24.35万元,帮扶53人次;助学救助3.25万元,帮扶8人次。

(3)省级工会经费125.4544万元,共救助395人次(含入户走访)。其中生活救助65.1218万元,帮扶298人次;医疗救助31.8851万元,帮扶28人次;助学27.2875万元,帮扶54人次。其他帮扶(女职工(女农民工)关爱行动、六一关爱 )1.16万元,帮扶15人次。

(4)剩余省级工会经费137.******万元,结转至2023年度用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全总、省财政部门和省总相关文件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并严格执行。2022年经省委巡视单位的专项审计。资金支出符合项目实施计划、会计核算规范。帮扶资金使用能够遵守财务制度内控管理的相关要求,没有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根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帮扶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有关要求,我中心根据在档困难职工总户数和资金筹集情况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合理安排帮扶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在使用专项帮扶资金的过程中,做到集体研究讨论、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有监督。资金发放过程严格把关,按程序审批,通过社保卡(银行卡)转账,实现零现金发放。帮扶资金发放前进行公示,发放后及时短信告知职工,确保人款一致,同时将每批次的救助情况对外给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帮扶救助情况及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平台,做到与发放资金一致。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海南省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及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对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入户核查、海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手段比对家庭经济财产状况,尽最大努力精准识别困难职工和结合致困原因实施精准帮扶项目。同时根据《海南省工会建档困难职工退出办法》《省级产业工会建档困难职工脱困(注销)退出实施细则》,经基层工会入户调查、公示和初审,省产业工会公示、审核确认、中心评定、公布,2022年度分三批次对17户困难职工做了退出(脱困或注销)处理。专项帮扶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符合财务制度。帮扶工作部门与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帮扶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检查监督帮扶救助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帮扶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帮扶资金是否有冒领的现象,帮扶资金是否人款相符等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的经济性。各类专项资金通过日常帮扶、“两节”送温暖、生活、医疗、助学救助等项目,全部按规定范围对规定人群实施帮扶救助,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等现象。

(二)项目的效率性。按照帮扶工作计划,中心本级支出帮扶专项资金共计240.1715万元(其中43.2866万元按相关文件规定计入2021年度),全年帮扶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和医疗救助合计548人次。做到建档帮扶全覆盖。

(三)项目的有效性。通过对在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让其实际困难得到了一定缓解,获得职工和基层工会组织的肯定,进一步改善了在档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保障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项目的可持续性。2022年度,加大了帮扶力度,提高了救助标准。对全日制普通高中、特殊教育(3050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每户6100元/生)的封顶助学救助,还可凭交通费票据进行补助;医疗救助方面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城镇从业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按自付金额85%进行补助,同一困难职工家庭中患病的,可分别救助,且当年每户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进行补助),帮扶救助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起到持续促进作用。因此,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是一个社会反响好、可持续性强的项目。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2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项目,由于前期准备工作细致、监督管理到位、项目进度按计划推进,项目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困难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2022年省职工服务中心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实施自评98分。项目总体评价优(详见附件2)。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经验做法

1.提前谋划部署。按照动态管理原则为组织做好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和解困脱困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困难职工申报和动态审核工作的函》。

2.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严格落实依档帮扶要求,执行“先建档、后帮扶”原则。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开展入户核查,重新审核已建档困难职工当年度家庭经济财产收入状况、支出情况,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工作等,在建档单位入户的基础上,我们全覆盖入户走访省产业工会、海垦工会困难职工,通过多种方式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识别困难职工精准度,为精准实施帮扶措施、提升救助实效奠定良好基础。

3.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对深度困难程度重的职工家庭加大救助力度,精准实施帮扶项目,结合致困原因,叠加享受帮扶项目,生活救助达到省总和全总关于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年度总和,子女助学均按照制度给予上限救助、医疗救助给予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的85%救助。另外向省慈善总会争取15.9049万元慈善基金,用于对在档困难职工给予1000元-*****元不等的生活助学医疗救助,共救助75人次。

4.严格执行帮扶程序。坚持对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当年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须经过申请、初审、公示、建档、审批、公布和发放等环节,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到报送审批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帮扶资金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主要以帮扶资金救助为主,其他帮扶救助方式手段有限,缺乏工作创新;二是中心管理的困难职工居住因产业所属企事业的分布,遍及全省不同市县,且不集中,造成动态管理工作还不够深入;三是有待简化建档流程和加强信息化管理;四是退出(脱困和注销)机制不够完善。

针对问题,建议:一是将中心管理的省属企业困难职工与属地工会联合建档救助,借助市县工会推动,纳入当地政府民生保障工作部署。二是与政府救助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将符合政府职能救助的职工,由工会组织推送给政府职能部门受理救助。三是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信息化平台,深化海南工会云 APP与全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对接与应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退出(脱困和注销)工作流程。

附件: 1.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1.帮扶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项目绩效目标表

2-3.项目基本信息

海南省职工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1日

标签: 帮扶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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