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C04、C05皮带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C04、C05皮带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C04、C05皮带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C04、C05皮带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B320*****050422*****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通用资格:

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5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杨中燚(152*****927) 刘京航(135*****605

联系方式:0516-********

技术联系人:张基沛138*****149

邮编:******

邮箱:xkfd_********@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6日

C04、C05皮带改造施工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徐矿发电公司C04、C05皮带改造施工。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技术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完全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从签订合同之后至乙方开始检修之日的这段时期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或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矛盾时,应采用最新标准。

1.6乙方对本规范内容应进行逐项确认,并严格按照本技术规范中要求执行。

1.7乙方为保证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所需的工器具、耗材(电焊机、焊条、角磨机、破布等)起重、运输、到达检修地点的接卸、装车等,均包含在乙方报价中,由乙方自行解决。

1.8本技术规范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二、技术方案

2.1 从#1炉拆卸C04、C05皮带,将拆卸后的配件及废料运送至指定地点。

2.2 利用拆卸的设备配件将C04皮带在现有基础上整体降低40cm。

2.3 C04皮带在现在基础上向北延长4米并向东偏移,使落料点对应#1炉东侧一般固废下料口,皮带接头采用硫化处理。包括电缆铺设,相关保护装置安装。

2.4 安装后的C04皮带确保可靠运行,逻辑保护正常,封闭良好。

三、技术要求

1.以上项目描述并未全细化到具体环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解决实际为准,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乙方必须到现场勘测,须充分考虑各项工作,由此产生的不确定工作由乙方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乙方自行提供但不限于施工工器具、施工机械、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等除甲方提供外的所有与拆除、安装工作有关的,并负责保管工作。

3.C04、C05皮带的拆除、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属于乙方负责。

4.乙方自备所有施工用工程机械及辅助设施(含工器具及消耗材料等),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氧气、乙炔、电焊机、切割机等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5.拆除设备、物资退库到指定甲方地点。

6.本次施工、安装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现场需拆除、移动的设备,乙方必须保证完整、质量完好,出现损坏、丢失、磕碰等,由乙方无偿修补完好、购买供货。

7.皮带安装后输送带能满足满负荷物料重量时正常运转要求;清扫装置能将粘在皮带机上的物料清理下来。

8.输送皮带安装要求支撑承重点位置符合现场基础要求;物料能从卸料皮带上正常落至输送皮带中心处。皮带两侧有挡煤板;

9.皮带上部进行全封闭安装良好,满足封闭不外溢要求。

10.本工程所有刷漆严格执行一遍底漆两遍面漆进行刷面漆,除锈清理后6小时内完成刷漆。金属表面的灰尘、泥土、外层附着物、局部已锈蚀处应清理干净,达到St2标准,油污应用清洁剂擦洗干净。

11.油漆涂刷时要注意被涂金属面的大气环境,当涂刷表面受雨水、露水、潮湿等水分影响时,则不能进行涂刷。漆膜面应平整、光滑、均匀;无脱落、斑迹、透底、皱纹等弊病,层间结合严密,没有分层现象。

12.安装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焊缝要求满焊。在现场安装、调试时,若调试时设备出现缺陷,应积极配合处理,直到设备正常运行。管道防腐亮化工作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含以下并不限于此:油漆、稀释剂、辅材(砂纸、漆刷、棉纱等)等均由乙方采购,施工现场的地面保护和卫生由乙方负责,油漆无人施工时不许放在现场;

13.安装和验收技术要求按标准GB*****-93、GB*****-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2007、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

五、施工要求

1.安装相关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电焊人员具备电焊工资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具备特种作业证。要求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供甲方审查。

2.乙方根据施工工期安排,制定详细安装施工方案并提供,包括并不限于组织体系、工期计划、人员计划、材料准备、技术措施、安全保障等。

3.乙方施工所需的工器具、机械、消耗性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拆除的设备、材料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区域,由甲方负责处理。

4.施工油漆桶由乙方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产生的工业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施工临建及仓库、堆料场等由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

6.开工前乙方仔细检查工器具及安全用品。

7.高空作业应持证作业,提供特种作业证原件。

8.保持工作现场整洁,严格执行“工完料净场地清”。

9.工作前仔细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拒绝交叉作业。

10.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按照《安规》要求布置、摆放。

11.每天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理、检查火种,防止火灾。

12.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13.施工现场打磨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手套。

14.江苏能投【2021】27号文: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现场不准抽烟,无故不准去运行机组。

1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学习徐矿发电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遵守,开工前完成履行相关开工材料,接受甲方的开工交底并执行。

16.电焊施工必须设挡光屏,佩戴防焊尘口罩,自行收拾焊头。

六、质量验收

1.本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在质保期之内,由于安装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乙方应免费负责处理。

2.设备安装验收后进行皮带设备运转试验,确保皮带正常运行,保护动作正常,无影响皮带运行的缺陷。

3.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4.验收标准

按照标准GB*****-93、GB*****-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2007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的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施工代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协调工作,搞好施工现场管理。

6.竣工验收前已完工部分由乙方采取保护措施,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

7.乙方施工时不得野蛮施工,对因乙方施工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凡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七、工期要求

1.本次改造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合同工程量。

2.对于施工工期的拖延,如属乙方原因,按本合同规定进行考核。如有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认可,延误的工期不计。

八、安全目标与措施

1.安全目标: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清洁施工。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不发生设备损害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习惯性违章。

2.实施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前的安全培训,并达到合格,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医务部门体检合格。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及技术交底,熟悉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安全作业常识。

3.主要安全纪律及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需正确戴安全帽,帽带必须系好。

2)电火焊作业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远离易燃易爆物和火源。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切割、焊接。若确定无法清除时,则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3)从事焊接、切割工作人员应穿戴专用防护眼镜、工作服、绝缘鞋和皮手套等。

4)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搭棚遮蔽。

5)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6)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7)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或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8)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9)使用手拉葫芦严禁链条扭结。

10)正确使用工器具。使用撬棒要选好受力点并防止活动;对口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到对口的构件之间;不要将手脚伸到被撬起的构件下方。

11)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禁止乱拆乱动,获准临时拆除、挪动的安全设施,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恢复。

12)严禁酒后上班及疲劳作业,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得在现场追逐打闹。

13)施工人员严禁从事非本工种工作。

14)施工人员在作业前需要熟悉周围环境和该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确保做到“三不伤害”。

4.所用机械、工器具、脚手架、起重索具的安全要求

1)手拉葫芦要进行试验后再使用,并在使用前仔细检查。

2)所有起重设备性能良好,刹车灵敏、可靠。

3)起重索具经过负荷试验,用前仔细检查,不得有损坏、变形等缺陷。不得超负荷使用。

4)钢丝绳不得有断股、电弧烧伤,不得超负荷使用。

5)触电保护器在使用前应经过试验,能正确动作的方可使用。

6)氧气表和乙炔表必须受检合格,有检验标记,且乙炔表装有回火器。

7)电动工具必须经安全检查,电源线无裸露,无漏电现象。

8)火焊皮线及割炬不得漏气,电焊皮线无裸露。

9)使用磨光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铁屑飞出方向不得对人。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不准带电更换砂轮片。

10)电焊工作时容易灼伤眼睛 ,敲击药皮时容易崩伤眼睛,所以要求配合电焊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使用磨光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铁屑飞出方向不得对人。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不准带电更换砂轮片。

11)电焊工作时容易灼伤眼睛 ,敲击药皮时容易崩伤眼睛,所以要求配合电焊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

12)在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及电焊机时,所有电源线不得裸露,并注意不得挤伤碰伤电源线、电焊二次线。有裸露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并通知电工检查后用绝缘胶布包扎。手湿时不得接触电源线及二次线。严禁非电工私自接线。

13)钢管脚手架及脚手板必须经检验合格,并贴有合格证。

1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

15)施工现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16)夜间高空作业必须设足够的照明。

17)切割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8)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软管。

19)作业完毕后,应关闭所有气源的阀门,并卸下割炬。

九、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场地设备摆放整齐有序,稳固。

2、构件分类摆放整齐。

3、施工场地应保持通道畅通,随时清理废杂物。

4、每天施工完毕时,清理好现场,拉掉总电源开关。

5、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污染地面。

6、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不损坏周围设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将一般固废下料管改造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已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1、总 则

1.双方共同遵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双方按照各自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形。

3.本管理协议期限与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2、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书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乙方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乙方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监督乙方安全教育培训。依规对外包外委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对外包外委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性生产区域安全告知,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查或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4.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做好运行设备隔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区域、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根据施工要求向乙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地下管线、现场安全设施布置情况、逃生通道等基本情况。高风险、施工区域环境复杂等特殊作业,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监护。

5.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人员不称职的有权提出调整或更换。

3、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配齐项目管理、安全及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程的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人员名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任命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情况、工种、保险;主要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清单等相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应具有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办理保额不低于 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4.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所有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证明,不得从事工作的职业禁忌症。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其他变更人员必须提前告之甲方,未经安全培训、资格审查合格不得上岗。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高危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实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7.项目开工前乙方人员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吊、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事先应做好专门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专人监护。

8.乙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配备充足的防尘口罩、手套、安全带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9.乙方必须保证照明充足,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设备,防止人员触电。

10.两人以上作业,相互监督、提醒。脚手架上定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防止高空坠落,架板上放置物品必须及时固定,防止高空落物。

11.施工前确认孔洞或移除护栏位置,设置硬质隔离,张贴警示牌并高知每一位工作人员。

12.交叉作业由专业统一调度作业时间、地点,任何私自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任何事故有自己承担。

13.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开工审批手续,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开工。需要甲方监护的工作,失去有效监护不得工作。

14.作业前乙方安全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书面签字确认。

15.在甲方生产系统上作业,乙方必须在办理工作票后方可开展工作,严禁无票作业;严禁擅自超范围施工。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在其相关的区域内工作和行走,不得擅自到甲方升压站、油泵房、氢站、集控室等重要生产场所,不得擅自动碰与工作无关的甲方生产设备。

16.施工区域应按照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项目用电必须在甲方指定位置接线,并由有资质人员进行搭接。

17.若需厂内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私自改装等非法车辆。

18.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立即整改。

19.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环保管理要求,出现灰渣、废油、污水、化学制剂等污染物处置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处置,严禁出现灰尘、废气、废液等无组织排放情况。

20.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21.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的承包方,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由乙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2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甲方报告,并启动相应的

23.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4.乙方应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5.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适合本单位的相应安全管理内容,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的环保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内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环保管理职责,保证各项工程环保施工,特签署本环保协议,甲乙双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内容。

2、双方职责:

2.1甲方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环保法规、政策要求和公司的环保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保隐患如实记录并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罚款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公司员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环保责任。按照乙方提供的已识别施工中的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相应控制监督;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处理。在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处理时,甲方应主动配合协调乙方接受处理;

5.如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甲方发包的项目施工队同时施工,甲方制定牵头施工队签订书面环保协议。

2.2乙方: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以及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文件;

2.服从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管理和监督,遵守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

3.在施工前制定环保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在施工过程中实施;

4.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环保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单位的环保管理全面负责;依照法律、法规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防止废物流失、扩散。

5.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1小时内如实的向甲方报告事故;

6.乙方应对施工中的重要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以满足《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7.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必须确保100%培训上岗;

8.乙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等需要处理的,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提供资质证明给甲方审查,不得随意排放或找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按照国家对危废的管理要求执行);

9.乙方对施工场所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施工污水排放和噪声排放满足环保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排放要求,无居民投诉。其中施工阶段排放指标:土石方噪声排放:昼≤60dB,夜≤50dB;打桩噪声排放:昼≤60dB,夜禁止施工;结构噪声排放:昼≤60dB,夜≤50dB;装修噪声排放:昼≤60dB,夜≤50dB;

10.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环保情况,接受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环保监督检查;

11.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本方、甲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相关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有义务接受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1.乙方应设置现场施工环保负责人,对施工环保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环保施工的检查,共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环保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环保事故,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责任教育监督员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环保施工;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环保防护措施,承担因自身环保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实施救援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保工作。乙方必须在所施工现场设置环保警示标语及围护,如因施工产生的废油、渣、垃圾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需2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6.乙方在施工前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噪声、废弃物进行识别,排放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7.乙方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有机溶剂进行施工时,应做好充份的环保防护措施,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需满足通风要求,电器工具应防火防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施工结束后应急时清理。

8.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不得影响人员通行,施工垃圾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9.电焊施工必须设挡光屏,佩戴防焊尘口罩,自行收拾焊头。

4、其它:

1.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2.本协议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C04、C05皮带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C04、C05皮带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B320*****050422*****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格

(1)通用资格:

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5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杨中燚(152*****927) 刘京航(135*****605

联系方式:0516-********

技术联系人:张基沛138*****149

邮编:******

邮箱:xkfd_********@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6日

C04、C05皮带改造施工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徐矿发电公司C04、C05皮带改造施工。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技术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完全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从签订合同之后至乙方开始检修之日的这段时期内,甲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乙方应遵守这些要求。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若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或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颁标准有矛盾时,应采用最新标准。

1.6乙方对本规范内容应进行逐项确认,并严格按照本技术规范中要求执行。

1.7乙方为保证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所需的工器具、耗材(电焊机、焊条、角磨机、破布等)起重、运输、到达检修地点的接卸、装车等,均包含在乙方报价中,由乙方自行解决。

1.8本技术规范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二、技术方案

2.1 从#1炉拆卸C04、C05皮带,将拆卸后的配件及废料运送至指定地点。

2.2 利用拆卸的设备配件将C04皮带在现有基础上整体降低40cm。

2.3 C04皮带在现在基础上向北延长4米并向东偏移,使落料点对应#1炉东侧一般固废下料口,皮带接头采用硫化处理。包括电缆铺设,相关保护装置安装。

2.4 安装后的C04皮带确保可靠运行,逻辑保护正常,封闭良好。

三、技术要求

1.以上项目描述并未全细化到具体环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解决实际为准,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乙方必须到现场勘测,须充分考虑各项工作,由此产生的不确定工作由乙方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乙方自行提供但不限于施工工器具、施工机械、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等除甲方提供外的所有与拆除、安装工作有关的,并负责保管工作。

3.C04、C05皮带的拆除、安装、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属于乙方负责。

4.乙方自备所有施工用工程机械及辅助设施(含工器具及消耗材料等),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氧气、乙炔、电焊机、切割机等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5.拆除设备、物资退库到指定甲方地点。

6.本次施工、安装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现场需拆除、移动的设备,乙方必须保证完整、质量完好,出现损坏、丢失、磕碰等,由乙方无偿修补完好、购买供货。

7.皮带安装后输送带能满足满负荷物料重量时正常运转要求;清扫装置能将粘在皮带机上的物料清理下来。

8.输送皮带安装要求支撑承重点位置符合现场基础要求;物料能从卸料皮带上正常落至输送皮带中心处。皮带两侧有挡煤板;

9.皮带上部进行全封闭安装良好,满足封闭不外溢要求。

10.本工程所有刷漆严格执行一遍底漆两遍面漆进行刷面漆,除锈清理后6小时内完成刷漆。金属表面的灰尘、泥土、外层附着物、局部已锈蚀处应清理干净,达到St2标准,油污应用清洁剂擦洗干净。

11.油漆涂刷时要注意被涂金属面的大气环境,当涂刷表面受雨水、露水、潮湿等水分影响时,则不能进行涂刷。漆膜面应平整、光滑、均匀;无脱落、斑迹、透底、皱纹等弊病,层间结合严密,没有分层现象。

12.安装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焊缝要求满焊。在现场安装、调试时,若调试时设备出现缺陷,应积极配合处理,直到设备正常运行。管道防腐亮化工作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含以下并不限于此:油漆、稀释剂、辅材(砂纸、漆刷、棉纱等)等均由乙方采购,施工现场的地面保护和卫生由乙方负责,油漆无人施工时不许放在现场;

13.安装和验收技术要求按标准GB*****-93、GB*****-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2007、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

五、施工要求

1.安装相关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电焊人员具备电焊工资质,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具备特种作业证。要求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供甲方审查。

2.乙方根据施工工期安排,制定详细安装施工方案并提供,包括并不限于组织体系、工期计划、人员计划、材料准备、技术措施、安全保障等。

3.乙方施工所需的工器具、机械、消耗性材料等由乙方负责;拆除的设备、材料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区域,由甲方负责处理。

4.施工油漆桶由乙方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产生的工业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5.施工临建及仓库、堆料场等由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

6.开工前乙方仔细检查工器具及安全用品。

7.高空作业应持证作业,提供特种作业证原件。

8.保持工作现场整洁,严格执行“工完料净场地清”。

9.工作前仔细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拒绝交叉作业。

10.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按照《安规》要求布置、摆放。

11.每天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理、检查火种,防止火灾。

12.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均由乙方负责。

13.施工现场打磨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手套。

14.江苏能投【2021】27号文:施工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现场不准抽烟,无故不准去运行机组。

1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学习徐矿发电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遵守,开工前完成履行相关开工材料,接受甲方的开工交底并执行。

16.电焊施工必须设挡光屏,佩戴防焊尘口罩,自行收拾焊头。

六、质量验收

1.本工程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在质保期之内,由于安装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乙方应免费负责处理。

2.设备安装验收后进行皮带设备运转试验,确保皮带正常运行,保护动作正常,无影响皮带运行的缺陷。

3.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4.验收标准

按照标准GB*****-93、GB*****-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GB*****-2007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88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的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施工代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及协调工作,搞好施工现场管理。

6.竣工验收前已完工部分由乙方采取保护措施,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

7.乙方施工时不得野蛮施工,对因乙方施工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凡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七、工期要求

1.本次改造项目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合同工程量。

2.对于施工工期的拖延,如属乙方原因,按本合同规定进行考核。如有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应有甲方人员的签字认可,延误的工期不计。

八、安全目标与措施

1.安全目标: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清洁施工。

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不发生设备损害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习惯性违章。

2.实施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施工前的安全培训,并达到合格,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医务部门体检合格。

3)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及技术交底,熟悉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安全作业常识。

3.主要安全纪律及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需正确戴安全帽,帽带必须系好。

2)电火焊作业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远离易燃易爆物和火源。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切割、焊接。若确定无法清除时,则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3)从事焊接、切割工作人员应穿戴专用防护眼镜、工作服、绝缘鞋和皮手套等。

4)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搭棚遮蔽。

5)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6)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7)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或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8)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9)使用手拉葫芦严禁链条扭结。

10)正确使用工器具。使用撬棒要选好受力点并防止活动;对口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到对口的构件之间;不要将手脚伸到被撬起的构件下方。

11)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禁止乱拆乱动,获准临时拆除、挪动的安全设施,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恢复。

12)严禁酒后上班及疲劳作业,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得在现场追逐打闹。

13)施工人员严禁从事非本工种工作。

14)施工人员在作业前需要熟悉周围环境和该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确保做到“三不伤害”。

4.所用机械、工器具、脚手架、起重索具的安全要求

1)手拉葫芦要进行试验后再使用,并在使用前仔细检查。

2)所有起重设备性能良好,刹车灵敏、可靠。

3)起重索具经过负荷试验,用前仔细检查,不得有损坏、变形等缺陷。不得超负荷使用。

4)钢丝绳不得有断股、电弧烧伤,不得超负荷使用。

5)触电保护器在使用前应经过试验,能正确动作的方可使用。

6)氧气表和乙炔表必须受检合格,有检验标记,且乙炔表装有回火器。

7)电动工具必须经安全检查,电源线无裸露,无漏电现象。

8)火焊皮线及割炬不得漏气,电焊皮线无裸露。

9)使用磨光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铁屑飞出方向不得对人。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不准带电更换砂轮片。

10)电焊工作时容易灼伤眼睛 ,敲击药皮时容易崩伤眼睛,所以要求配合电焊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使用磨光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铁屑飞出方向不得对人。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严重时必须更换。不准带电更换砂轮片。

11)电焊工作时容易灼伤眼睛 ,敲击药皮时容易崩伤眼睛,所以要求配合电焊工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

12)在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及电焊机时,所有电源线不得裸露,并注意不得挤伤碰伤电源线、电焊二次线。有裸露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并通知电工检查后用绝缘胶布包扎。手湿时不得接触电源线及二次线。严禁非电工私自接线。

13)钢管脚手架及脚手板必须经检验合格,并贴有合格证。

1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

15)施工现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16)夜间高空作业必须设足够的照明。

17)切割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8)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软管。

19)作业完毕后,应关闭所有气源的阀门,并卸下割炬。

九、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措施

1、施工场地设备摆放整齐有序,稳固。

2、构件分类摆放整齐。

3、施工场地应保持通道畅通,随时清理废杂物。

4、每天施工完毕时,清理好现场,拉掉总电源开关。

5、保持周围环境整洁、不污染地面。

6、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不损坏周围设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一、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将一般固废下料管改造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已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1、总 则

1.双方共同遵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双方按照各自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形。

3.本管理协议期限与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2、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书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乙方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乙方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监督乙方安全教育培训。依规对外包外委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对外包外委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性生产区域安全告知,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查或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4.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做好运行设备隔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区域、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根据施工要求向乙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地下管线、现场安全设施布置情况、逃生通道等基本情况。高风险、施工区域环境复杂等特殊作业,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监护。

5.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人员不称职的有权提出调整或更换。

3、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配齐项目管理、安全及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程的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人员名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任命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情况、工种、保险;主要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清单等相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应具有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办理保额不低于 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4.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所有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证明,不得从事工作的职业禁忌症。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其他变更人员必须提前告之甲方,未经安全培训、资格审查合格不得上岗。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高危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备案后实施,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7.项目开工前乙方人员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吊、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事先应做好专门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专人监护。

8.乙方必须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为所有作业人员配备充足的防尘口罩、手套、安全带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9.乙方必须保证照明充足,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设备,防止人员触电。

10.两人以上作业,相互监督、提醒。脚手架上定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防止高空坠落,架板上放置物品必须及时固定,防止高空落物。

11.施工前确认孔洞或移除护栏位置,设置硬质隔离,张贴警示牌并高知每一位工作人员。

12.交叉作业由专业统一调度作业时间、地点,任何私自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任何事故有自己承担。

13.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开工审批手续,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开工。需要甲方监护的工作,失去有效监护不得工作。

14.作业前乙方安全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书面签字确认。

15.在甲方生产系统上作业,乙方必须在办理工作票后方可开展工作,严禁无票作业;严禁擅自超范围施工。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在其相关的区域内工作和行走,不得擅自到甲方升压站、油泵房、氢站、集控室等重要生产场所,不得擅自动碰与工作无关的甲方生产设备。

16.施工区域应按照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项目用电必须在甲方指定位置接线,并由有资质人员进行搭接。

17.若需厂内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私自改装等非法车辆。

18.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立即整改。

19.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环保管理要求,出现灰渣、废油、污水、化学制剂等污染物处置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妥善处置,严禁出现灰尘、废气、废液等无组织排放情况。

20.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21.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的承包方,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由乙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22.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甲方报告,并启动相应的

23.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4.乙方应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5.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适合本单位的相应安全管理内容,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的环保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内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环保管理职责,保证各项工程环保施工,特签署本环保协议,甲乙双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内容。

2、双方职责:

2.1甲方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环保法规、政策要求和公司的环保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保隐患如实记录并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罚款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公司员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环保责任。按照乙方提供的已识别施工中的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相应控制监督;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处理。在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处理时,甲方应主动配合协调乙方接受处理;

5.如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甲方发包的项目施工队同时施工,甲方制定牵头施工队签订书面环保协议。

2.2乙方: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以及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文件;

2.服从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管理和监督,遵守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

3.在施工前制定环保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后,在施工过程中实施;

4.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环保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单位的环保管理全面负责;依照法律、法规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防止废物流失、扩散。

5.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1小时内如实的向甲方报告事故;

6.乙方应对施工中的重要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以满足《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7.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必须确保100%培训上岗;

8.乙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等需要处理的,必须找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提供资质证明给甲方审查,不得随意排放或找无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按照国家对危废的管理要求执行);

9.乙方对施工场所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施工污水排放和噪声排放满足环保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排放要求,无居民投诉。其中施工阶段排放指标:土石方噪声排放:昼≤60dB,夜≤50dB;打桩噪声排放:昼≤60dB,夜禁止施工;结构噪声排放:昼≤60dB,夜≤50dB;装修噪声排放:昼≤60dB,夜≤50dB;

10.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环保情况,接受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环保监督检查;

11.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本方、甲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相关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有义务接受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1.乙方应设置现场施工环保负责人,对施工环保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环保施工的检查,共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环保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环保事故,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责任教育监督员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环保施工;

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环保防护措施,承担因自身环保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实施救援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保工作。乙方必须在所施工现场设置环保警示标语及围护,如因施工产生的废油、渣、垃圾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需2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6.乙方在施工前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噪声、废弃物进行识别,排放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7.乙方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有机溶剂进行施工时,应做好充份的环保防护措施,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需满足通风要求,电器工具应防火防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施工结束后应急时清理。

8.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不得影响人员通行,施工垃圾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9.电焊施工必须设挡光屏,佩戴防焊尘口罩,自行收拾焊头。

4、其它:

1.本协议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2.本协议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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