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就其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第一期国库现金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第一期国库现金管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ZS-QCCG-H-2023-3001
三、招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第一期国库现金管理的额度为1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3个月定期,起讫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7月13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驻呼和浩特的分行机构或法人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已经办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库现金管理质押业务签约交易的商业银行(能够提供足额国债、地方政府债劵质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发布媒介
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网站,网址czt.nmg.gov.cn;
2、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网址huhehaote.pbc.gov.cn。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0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发送签字盖章的下列资料扫描件到zszbsfgs@126.com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注:请按顺序将上述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发送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指定邮箱,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3、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开标时间: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1号开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驰、张晓宇
联系电话:0471-*******
传真:0471-*******
电子邮箱:zszbsfgs@126.com
2、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2号
联系人:曹璇高丰
联系电话:0471-******* 0471-*******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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