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细沙易地搬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厂房)(EPC)
永善县细沙易地搬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厂房)(EPC)
招标项目名称:永善县细沙易地搬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厂房)(EPC)
招标人:永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德银
联系电话:153*****113
文件获取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6日09:00时至2023年04月1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施工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遵循云政发[2015]5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
3.2.3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配备的具体人员需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3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从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3.6.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6.4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于项目开标当日上午9时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提供)。
3.6.5类似项目:建筑工程。
3.6.6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牵头单位提供)。
3.6.7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规模:新建3#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地上4层,建筑面积为*****.76m2,建筑高度为23.25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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