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御景壹号(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中泰.御景壹号(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利川市中泰.御景壹号(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利发改投资﹝2015﹞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公司为: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利川市中泰.御景壹号建设项目,项目地址位于利川市滨江北路西侧、烈士陵园南侧,项目用地总面积400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528.5平方米。本次一期招标总建筑面积约71658.62平方米(其中1#、2#楼均为26层,建筑面积35016.08平方米,3#楼28层建筑面积13108.05平方米,酒店19层建筑面积12214.49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1320.00平方米);一期总投资约1.5亿元;计划工期650日历天。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以下为最低要求)
3.1申请人最低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最低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前应在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
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省外企业需提交湖北省住建厅备案机关备案文件,并在项目所在地(利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标登记;省内、州外企业只需在项目所在地(利川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标登记(备案、登记的相关要求及表格请自行在恩施州住建委网站查阅下载);
3.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4日15:00时至2015年8月21日17:30分前,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5.3本项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费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用必须在报名期间支付,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6.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资格预审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6日9:00时,地址: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市中泰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滨江北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8*****79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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