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开立学费专户选择存放银行校内比选公告

通化师范学院开立学费专户选择存放银行校内比选公告

通化师范学院非税收入单位汇缴专户、归集还款资金托管账户校内比选公告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财库〔2017〕1089号)的有关要求,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通化师范学院对非税收入单位汇缴专户、归集还款资金托管账户采取了校内比选、集体决议方式。向符合资格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参选银行报名资格条件

参与通化师范学院开立非税收入单位汇缴专户、归集还款资金托管账户比选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通化市设有分支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每家商业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二、通化师范学院开立专户范围

通化师范学院非税收入单位汇缴专户、归集还款资金托管账户共计2个账户。

三、参选银行报名时间

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此次比选有参与意向的商业银行,请于2023年4 月6日上午9:30至2023年4月7日下午16:00到通化师范学院行政楼505室财务处递交文件。联系人:王立艳 联系电话:158*****929

四、参选银行需提供资料

(一)报名阶段

对此次公开选择有参与意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供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文件一份(文件内容具体见附表),加盖公章。

(二)对备选银行进行综合评分

通化师范学院新开立账户选择银行的综合评分标准(见附表),各参选银行准备相应工作方案和相关数据资料(提供本市行数据资料)。各参选银行需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数据的,实行一票否决,不纳入此次新开立账户选择银行的备选范围。

(三)对备选银行进行综合评分

参选银行根据评分标准提供参选银行工作文件,通化师范学院组成小组对银行提供的文件和数据资料进行综合评分。

(四)集体决策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计划财务处将参选银行综合评分过程和结果报送学校办公会会议集体讨论,学校办公会集体决议确定备选银行。

(五)发布确定开户银行公示

通化师范学院会议集体决策确定银行后,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会议决定确定开户银行。

附件:

附件:申请银行递交文件内容.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存放银行 开立 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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