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
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吸引集聚广大青年来聊留聊就业创业,为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青年力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做强青年集聚平台
1.打造“青聊有约”品牌。聚焦广大青年特别是聊城籍在外求学就业青年、驻聊院校学生等,依托驻外招商办事处、外地聊城商会、青年联络站、高校人才工作站举办系列宣传推介会,鼓励引导青年来聊留聊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
2.扩大青年就业岗位。发挥国有企业吸纳就业作用,每年市属国有企业提供60%以上的岗位面向青年招聘。发挥优势产业吸纳就业、扩大就业作用,推进制造业十二大产业、20条产业链扩量提质增效。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含相当于专科学历层次)青年就业,对于吸纳青年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引导青年来聊就业。畅通青年来聊留聊渠道,依托大中城市聊城商会、企业家协会、各大高校共青团组织等,探索设立一批青年联络站,先期设立3-5家,根据工作成效每年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扶持。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从市外引进青年来聊就业作用,每从市外引进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含相当于专科学历层次)青年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的,给予引入机构300元/人一次性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商联)
4.提升服务便利度。开发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定期宣传市情市貌、发布最新政策,提供青年来聊留聊就业创业线上服务。聚焦产业优化布局、重点行业企业人才用工需求,完善人力资源需求征集发布机制,常态化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建立青年供求信息数据库,抓好跟踪服务、精准对接、统计分析,为开展好专项工程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加大政策集成力度。梳理青年适用的各类产业发展、就业创业、住房安居、婚姻落户、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服务、文旅消费等政策,明确每项政策的申领方式、办理地点、咨询电话,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等平台,统一对外发布一本“明白账”、一个“二维码”、一个“云平台”,并定期更新完善政策事项,让广大青年及时了解享受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等)
二、支持青年创业创新
6.强化青年创业扶持。新建或改建一批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优化提升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等现有平台。政府举办的各类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向青年创业者免费提供3年创业场所,跟进落实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政策;入驻其他创业创新孵化平台或在外租赁场所,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租赁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7.丰富青年创业活动。定期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电商创业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优先入驻政府举办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组织实施青年优秀企业家、十大青年创业之星、十大投资兴业典型、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选树活动,给予激励和重点扶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8.加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面向企业家,高校院所科研单位专家学者,金融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专业人才征集创业导师50人以上,持续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投融资对接等青年创业服务,不断提升青年创业服务质量。对在创业服务指导和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创业导师给予激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三、扶持青年成长成才
9.促进青年能力提升。定期举办一系列综合性、行业性技能大赛活动,创新开展农村经理人职业技能大赛,推进广大青年提升技能水平。打造“水城工匠”品牌,建立“新八级工”技能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容提质,培育青年成为产业骨干、业务精英、能工巧匠、技能达人,拓宽青年职工职业发展通道。引导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实施新型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10.鼓励青年干事创业。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到2025年累计选树不少于*****名“好青年”,开展市县“好青年”评选活动,探索建立“好青年”推优入党、技能培训等工作机制。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建立青年志愿服务人才库,吸纳更多法律、心理、医疗、教育方面的专业青年加入志愿者行列。(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1.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成立青年法律服务中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青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行动”,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发挥乡村振兴青年创业者协会、外卖行业党委、各级工会组织作用,保障新就业形态青年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12.支持青年参政议政。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青年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吸收优秀青年加入青年联合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打造青年乐业环境
13.加强青年住房安居保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需求情况,在土地出让时配建适当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来聊留聊青年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政策,有效缓解青年住房困难。加快创设一批“青年驿站”,为市外来聊参加招聘的青年提供最长3天免费住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14.减轻青年“一老一小”照护负担。聚焦青年人赡养老人需求,来聊留聊就业青年的父母可同等入驻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经济困难老年人可同等享受我市养老补贴政策;征集10-20家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指导制定青年人父母社会养老普惠价格和优惠政策。聚焦青年人婴幼儿照护需求,为市外来聊就业青年的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推荐优质托育服务机构,并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最长6个月的托育费过渡补助;扩大幼儿园托班供给,新建、扩建幼儿园的,合理增加面积开设托班,2023年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300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5.加强青年子女教育服务。每年6月底前,提前公布义务教育入学条件、入学程序、学校学位数量等信息,方便青年办理子女入学手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部门摸清各学校特别是热点学校户籍数据、适龄儿童数据,人数接近或超过招生规模警戒线的,及时发布预警,引导广大青年合理选择子女就读学校。根据青年子女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各学校积极打造课后服务超市,确保有需求的青年子女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寒暑假托管服务,切实解决青年子女托管难题。(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
16.丰富青年文化娱乐生活。加强生活配套服务,面向青年发放消费券、健身券、读书券等,鼓励社区、小区完善面向青年的活动场所、配套设施、餐饮服务。打造一批网红打卡地、城市新地标,举办高品质商演、文化展览、青年歌手大赛、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丰富活跃青年文化生活。搭建青年交友联谊平台,每年举办一系列青年联谊和婚恋交友公益活动,帮助单身青年解决婚恋需求。(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市总工会)
本文件所指青年,年龄范围为16-35周岁。同时符合聊城市招才引智政策的,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本文件涉及经费优先从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余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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