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金融机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奖励的通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金融机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和《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宁德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宁市监〔2022〕259号)精神,现将金融机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质押贷款项目奖励

  (一)申报主体

  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宁德设立并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度专利质押贷款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排名全省前10名,以及除全省前10名以外的宁德市前5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的质押登记合同上的主体为准)。

  2.申报单位须3年内(含3年)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和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失信信息(已信用修复或移出的除外)。

  3.申报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为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的相关合同及放款凭证;

  4.专利质权设立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5.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中的附注内容不需要;或企业缴纳社保清单或营业收入证明等加盖公章。)

  (四)支持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每年度专利质押贷款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排名全省前10名,以及除全省前10名以外的宁德市前5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的质押登记合同上的主体为准),最高按质押金额的0.05%给予奖励,每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机构专利保险产品推广项目奖补

  (一)申报主体

  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宁设立的保险机构及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责任险、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等专利保险产品的。

  2.申报单位须3年内(含3年)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和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失信信息(已信用修复或移出的除外)。

  3.申报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保险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银保监部门审批备案的专利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专利保险产品投保项目清单(加盖公章)。

  (四)支持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专利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等专利保险产品的,按保险产品当年度保费总额的20%以内给予奖励,每年同一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单个设区市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需登录“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网址:https://lead.fjippc.com),选择“公共服务”菜单下的“政务服务”,选择“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银行金融奖补管理系统”或“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产权保险奖补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申报系统。选择“申报单位申请”菜单,点击“添加”按钮,进入单位信息申报页面。已有闽政通法人账户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企业需先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请选择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页面(法人用户注册)选项。

  2.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s://lead.fjippc.com)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在线打印申报书后盖章扫描上传申报系统,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

  四、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联系人:陈晶晶、许羽洁,联系电话:0593-**************,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13号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6室。

  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小周,联系电话:0591-********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金融机构: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支持范围等事项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2〕188号)和《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2022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宁德市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宁市监〔2022〕259号)精神,现将金融机构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专利质押贷款项目奖励

  (一)申报主体

  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宁德设立并独立开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度专利质押贷款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排名全省前10名,以及除全省前10名以外的宁德市前5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的质押登记合同上的主体为准)。

  2.申报单位须3年内(含3年)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和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失信信息(已信用修复或移出的除外)。

  3.申报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为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的相关合同及放款凭证;

  4.专利质权设立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5.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如: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其中的附注内容不需要;或企业缴纳社保清单或营业收入证明等加盖公章。)

  (四)支持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每年度专利质押贷款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排名全省前10名,以及除全省前10名以外的宁德市前5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的质押登记合同上的主体为准),最高按质押金额的0.05%给予奖励,每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机构专利保险产品推广项目奖补

  (一)申报主体

  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宁设立的保险机构及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责任险、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等专利保险产品的。

  2.申报单位须3年内(含3年)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异常标注)和不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相关失信信息(已信用修复或移出的除外)。

  3.申报单位无涉黑涉恶问题。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

  2.保险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银保监部门审批备案的专利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专利保险产品投保项目清单(加盖公章)。

  (四)支持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专利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等专利保险产品的,按保险产品当年度保费总额的20%以内给予奖励,每年同一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单个设区市合计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需登录“福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网址:https://lead.fjippc.com),选择“公共服务”菜单下的“政务服务”,选择“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银行金融奖补管理系统”或“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产权保险奖补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申报系统。选择“申报单位申请”菜单,点击“添加”按钮,进入单位信息申报页面。已有闽政通法人账户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企业需先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请选择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页面(法人用户注册)选项。

  2.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s://lead.fjippc.com)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在线打印申报书后盖章扫描上传申报系统,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

  四、联系方式

  申报业务咨询联系人:陈晶晶、许羽洁,联系电话:0593-**************,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13号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6室。

  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小周,联系电话:0591-********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融机构 专利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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