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延伸区供热工程(设计)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延伸区供热工程(设计)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延伸区供热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延伸区供热工程(设计)已由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乌经开经[2015]8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延伸区供热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延伸区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二期延伸区供热工程一期小绿谷热源占地面积45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72平方米,新建锅炉房为3×70MW高温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配套的工艺设备、管线;二期建设规模为3×14MW高温燃气热水锅炉,对原16号换热站进行改建,作为调峰锅炉与小绿谷热源联网运行,负责小绿谷热源厂供热区域的高峰负荷。供热面积约749.66万平方米。
2.4 工程投资额:约18538.5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服务。
2.6 计划工期: 2015年11月30日前,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 个标段。
3.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21楼2107室)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 年8月14日至 2015 年8月20日19时(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 址: 开发区(头屯河区)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时新平 联系电话:139*****20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21楼2107室 邮 编: 830000
联 系 人: 张英魁、汪伟伟 联系电话:****-*******
8.其他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标签: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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